2、高效团队
(1)高效团队特点:明确的目标和共同的价值观;明晰的分工和精诚的协作;融洽的关系和畅达的沟通;高昂的士气和高效的生产力;很强的凝聚力。
(2)高效团队建设
① 配备成员;② 加强培训;③ 搞好激励;④进行冲突管理;⑤ 加强文化建设;⑥ 提高凝聚力;⑦ 提高士气;⑧ 做好工作(了解、信任、活动、合作、沟通、品质和技能等)。
(2)激励工作
① 明确责任;② 授权;③ 制定绩效考评办法;④ 给予适当的奖励与激励。
坚持三项原则:一是按成绩给奖;二是导致损失要罚,三是要利用行为科学因人而异。
3、行为科学
(1)基本理论
① 需要层次论(因人而异,具有针对性);
② 双因素理论(保健因素、激励因素);
③ 期望值理论
期望值理论:某一活动对人的激励力量,取决于他所得到的结果的全部预期价值及达成该结果的预期概率。M=VE(M—激发力量(期望值); V—效用;E—概率。
调动积极性的主要条件:处理好努力与绩效的关系,绩效与奖励的关系,奖励与满足需要的关系。
(2)进行激励应注意的问题
①不同的员工,不同的激励手段;②拉开档次;③期望心理的疏导;④公平心理的疏导;⑤树立奖励目标;⑥注意奖励时机和频率。
1A426020 熟悉材料采购和ABC方法的应用
1、材料采购应注意的问题
① 主要材料、大宗材料应编制计划,由企业物资部门订货或从市场中采购。
② 材料采购必须按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依据项目经理部提出的材料计划进行采购。
③ 材料采购要注意采购周期、批量、存量,满足使用要求,并使采购费和储存费综合最低。
经济采购批量计算——对比费用:
F = q/2×p×A + S/q×C + S p
式中 F——材料采购的总费用;
q——每批订货数量;
p——货物单价;
A——保管费率;
S——订货总数;
C——每次催货费用。
2、材料主次分类
A,B,C分类法
① 计算材料合价及总价;
② 计算各材料占材料总价的比重,并按比重大小从大到小排序;
② 判断:
累计总比重占80%的材料是主要材料(A类);
累计总比重为80%~90%的材料是次要材料(B类);
其余为一般材料(C类)。
1A426030 熟悉机械设备选购和机械施工方案的选择
1、机械设备选购
依据:对比费用,设备年等值成本的计算公式(注意货币的时间价值):
机械设备年等值成本=(机械购入价格-残值)×资金回收系数+残值×利率
+机械年使用费+其他费用(装拆费用等)
式中的第一部分(机械购入价格-残值)×资金回收系数,是等额支付系列资金恢复公式,即以i利率投资P,今后n年内把“本利和”在每年年末以等额资金A取出:
式中 A —— n次等值支付中的一次支付额;
P —— 现在值,在机械设备年等值成本计算中为(机械购入价格-残值);
称资金回收系数或资金恢复系数。
i —— 利率;
n —— 计息期数。
2、机械施工方案选择
对比费用:比较不同机械施工方案的单位工程量的所发生的费用。
1A425000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务
1A425010掌握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相关内容
1、招标方式
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对于技术复杂的工程,允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地方重点项目,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2、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的内容
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和企业概况;近三年完成工程的情况;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资源方面,如财务状况、管理人员情况、劳动力和施工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情况;其他情况(各种奖励和处罚等)。
3、有关投标法的一些规定
① 征地工作尚未完成,不具备招标条件。
② 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③ 现场踏勘应安排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之前。
④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但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⑤ 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一般应采取(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⑥ 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⑦ 由招标人主持开标会,并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
⑧ 资格审查应在投标之前进行,公证处人员无权对承包商资格进行审查,其到场的作用在于确认开标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包括投标文件的合法性)。
⑨ 投标文件必须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⑩ 工程合同及合同变更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
○11 投标文件差错修正原则:
a. 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招标人应当拒绝,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错,使之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b.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除另有约定外,应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用数字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一般≯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5、投标技巧
多方案报价法、增加建议方案法和突然降价法。
6、串通投标行为
a. 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b. 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招标人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额外补偿;
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1A421020 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内容
1、施工合同类型
分固定价格合同和可变固定价格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
2、变更合同价款
(1)合同价调整的原则
①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单价的,按合同计算和变更:
②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它来确定;
③ 合同中没有上述单价时,由承包方提出相应价格,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确定变更价款的程序
① 变更发生后的14d内,承包方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
② 若变更发生后14d内,承包方不提出变更价款报告,则视为该变更不涉及价款变更;
③ 监理工程师收到变更价款报告日起14d内应对其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收到报告时算起14d后该报告自动生效。
4、合同双方发生争议的解决途径
① 协商和解;② 有关部门调解;
③ 按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
④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1A425030 掌握建筑工程施工索赔的相关内容
1、索赔成立必须同时具备的4个条件
① 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② 原因不属于承包商的行为责任;
③ 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④ 承包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索赔文件
建筑公司向业主提供的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信、索赔报告、详细计算式与证据。
3、索赔应提供的证据
① 招标文件、工程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图纸变更、交底记录及日期记录等;
② 经签认的签证、付款记录;
③ 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及会议纪要;
④ 施工计划及实施记录,施工日报及工作日志、备忘录、现场气候记录;
⑤ 电、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停水、停电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
⑥ 有关照片及录像等;
⑦ 验收报告及技术鉴定报告等;
⑧ 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凭据;
⑨ 会计核算资料;
⑩ 国家、省、市有关造价、工期的规定等。
4、施工索赔程序
①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②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d内,向工程师提出索赔报告及资料;
③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④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d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⑤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5、 承包商责任
① 对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
② 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
③ 通过现场踏勘确认招标文件的内容,其相关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6、不可预见及不可抗力
(1)预先无法估计的地质条件变化
属于甲方应承担的风险。
(2)天气条件变化
分两种情况处理:
① 季节性大雨,是预先能够估计的,应在合同工期内考虑,属承包商责任;
② 对特大暴雨引起的山洪暴发等,按不可抗力处理,属甲方应承担的风险。
1A428000 建筑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实务
1A428010 掌握施工临时供水
1、用水量计算
(1)现场各部分的用水量
① 现场施工用水量计算式
式中 ql——施工用水量(L/s);
Kl——未预计的施工用水系数(1.05~1.15);
Ql——年(季)工程量(以实物计量单位表示);
Nl——施工用水定额;
Tl——年(季)度有效工作日;
t ——每天工作班数;
K2——用水不均衡系数;
8×3600——8h 乘以3600s。
② 施工机械用水量计算式
式中 q2——机械用水量(L/s);
K1——未预计的施工用水系数(1.05~1.15);
Q2——同一种机械台数(台);
N2——施工机械台班用水定额;
K3——施工机械用水不均衡系数。
③ 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计算式
式中 q3——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L/s);
P1——施工现场高峰昼夜人数(人);
N3——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为20~60L/人?班,视当地气候而定);
K4——施工现场用水不均衡系数;
t ——每天工作班数(班)。
④生活区生活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d——配水管直径(m);
Q——耗水量(L/s);
v——管网中水流速度(m/s);
1000——m3与L的换算关系:1m3=1000L。
1A428020 掌握施工临时供电
1、总用电量计算
(1.05~1.10加())
式中 P——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kVA);
P1——电动机额定功率(kW);
P2——电焊机额定容量(kVA);
P3——室内照明容量(kW);
P4——室外照明容量(kW);
cosφ——电动机的平均功率因数(在施工现场最高为0.75~0.78,一般为0.65~0.75);
Kl、K2、K3、K4——需要系数,见表2-17。
表2-17 需要系数(K值)
用电名称 数 量 需要系数
K 数值
电动机 3~10台 K1 0.7
11~30台 0.6
30台以上 0.5
加工厂动力设备 0.5
电焊机 3~10台 K2 0.6
10台以上 0.5
室内照明 K3 0.8
室外照明 K4 1.0
2、施工用电的配置原则
以“三级配电、二级漏保”、“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
3、配电箱布置要求
① 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安装与内部设置符合规定,表明用途,电箱正面内部绘有接线图;
② 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涂有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用时断电上锁,设置围栏;
③ 独立的配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机械的金属外壳采取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④ 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
4、导线截面选择的依据
① 按机械强度选择:导线必须保证不致因一般机械损伤折断;
② 允许电流选择:导线必须能承受负载电流长时间通过所引起的温升;
③ 允许电压降选择:导线上引起的电压降必须在一定限度之内。
1A428030 熟悉施工平面图的设计
1、施工总平面图
(1)设计原则
① 布置紧凑,少占地,不挤占交通道路;
② 缩短场内运输距离,避免二次搬运;
③ 临时工程的工程量最小;
④ 临时设施有利于生产和生活;
⑤ 考虑劳保、环保、安全、防火等;
⑥ 设计依据(设计资料、调查资料、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总进度计划、资源需要量表、业务量计算资料)。
(2)设计步骤
引入场外交通道路→布置仓库→布置加工厂和混凝土搅拌站→布置内部运输道路→布置临时房屋→布置临时水电管线网和其他动力设施→绘制正式的施工总平面图。
(3)设计要求
a. 场外交通道路的引入与场内布置
可提前修建永久性铁路;公路应与加工厂、仓库的结合布置;水路运输卸货码头不应少于2个,宽度≮2.5m。
b. 仓库的布置
接近使用地点,其纵向宜与交通线路平行。
c. 加工厂和混凝土搅拌站的布置
加工厂适当集中,使材料和构件的运输量小。
d. 内部运输道路的布置
提前修建永久性道路;临时道路要把运输点贯穿起来;布置双行环行干道或单行支线,道路末端设置回车场;避免与铁路、塔轨交叉,若交叉宜为直角,至少>30°。
e. 临时房屋的布置
尽可能利用已建的房屋;临时房屋尽量采用活动房屋;宿舍宜设在场外、食堂在生活区或在工地与生活区之间。
f. 临时水电管网的布置
尽量利用已有的或提前修建的永久线路。
管线穿过道路处均要套以铁管,并埋入地下0.6m处;
过冬的临时水管须埋在冰冻线以下或采取保温措施;
排水沟沿道路布置,纵坡≮0.2%;
消火栓间距≯120m,距拟建房屋≮5m,≯25m,距路边≯2m。
2、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图
(1)设计要求
① 布置紧凑,占地要省,不占或少占农田;
② 短运输,少搬运;
③ 临时工程在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少用资金;
④ 利于生产、生活、安全、消防、环保、市容、卫生、劳动保护等,符合国家法规。
(2)设计步骤
确定起重机的位置→确定搅拌站、仓库、材料和构件堆场、加工厂的位置→布置运输道路→布置行政管理、文化、生活、福利用临时设施→布置水电管线→计算技术经济指标。
(3)设计要点
a. 塔式起重机
结合建筑物及四周的场地情况布置,起重高度、幅度(回转半径)及起重量要满足要求,路基按规定进行设计和建造;
b. 运输道路
沿着仓库和堆场进行布置。
宽度要求:单行道≮3~3.5m,双车道≮5.5~6m,消防车道≮3.5m。木材场两侧应有6m宽通道,端头处应有12m×12m回车场。
c. 供水设施
临时供水应计算确定。
简化安排:5000~10000 m2的建筑物施工用水主管径为50mm,支管径为40mm或25mm;消防用水利用永久消防设施。
d. 临时供电
进行临时供电设计。
3、施工现场管理的总体要求
① 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洁卫生、不扰民、不损害公众利益;
② 现场入口处公示“五牌”、“二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施工总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组织构架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
③ 项目经理部应经常巡视检查,认真听取意见,及时整改。
4、规范场容
① 施工平面图设计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② 结合施工条件进行设计,并通过施工协调会确认;
③ 按施工平面图和划定的位置布置物料器具;
④ 物料器具按规范布置,执行有关管理标准;
⑤ 现场周边按规范设置临时维护设施;
⑥ 设置排水系统;
⑦ 地面做硬化处理。
2、施工企业内部协调
(1)项目经理部与企业及主管部门
① 在党务、行政方面:项目经理部受企业有关职能部、室的指导,服从于企业主管部门的宏观调控;
② 经济上:以实结算,建立经济责任关系;
③ 业务上:项目经理部接受企业职能部、室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准时向主管部门报送
材料。
(2)项目管理部技术部职责
组织图纸会审、负责工程洽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报批、编制工艺标准及工序设计、特殊或复杂工程做好施工详图和综合布线图、编写质量计划及质量教育计划、组织技术交底、引进与推广四新、材料及设备的选型并报批、技术总结、参与验收。
3、施工企业外部协调
(1)施工项目管理组织的主要形式
主要有工作队式项目组织、部门控制式项目组织、矩阵制项目组织、事业部式项目组织四种。大型项目最适合该工程的项目组织形式是:工作队式项目组织。
(2)外部关系协调
① 总、分包;② 与劳务作业层;③ 建与安装分包;④ 公共关系。
(3)项目经理部与劳务作业层的协调
① 实行两层分离,构成平等的经济合同关系;
② 做到三个坚持:坚持履行合同;坚持相互尊重,协商解决;坚持服务为本,不损害劳务作业层的利益。
(4)与监理工程师协调
① 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及检查,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整改;
② 对分包单位管理,服从监理工程师监理,使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指令得到全面的执行;
③ 进入现场的成品、材料、器具等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合格证或质保书、复试报告;
④ 进行质量检查,遵循“先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导,后磋商统一”的原则,维护监理
工程师的权威性。
(5)对于扰民问题的处理
① 情况公布;
② 情况解释;
③ 办理报批手续
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报相关部门(如环保部门、环卫部门、城管部门)核发许可证;
④ 联系沟通: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
⑤ 提高环境意识: 提高员工意识、积极采取措施;
⑥ 补偿:对受影响的居民给予必要的补偿。
1A430000 房屋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lA431000 房屋建筑工程法规
1A431010 掌握城市建设有关法规
1、获取城市建设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及条件、土地使用权的年限(表3-1)
表3-1 获取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及条件、土地使用权的年限
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划拨 土地使用权转让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
条
件 国有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须转为国有土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等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未合同规定开发、利用土地的,使用权不得转让;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
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建筑、其他附着物产权证;签订出让合同;补交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出让金。
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缴纳补偿、安置等费,无偿使用 调整出让金
符合规划及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方
式 拍卖、招标、协议;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有条件的,拍卖、招标 出售、交换、赠与 转让、出租、抵押
合
同 出让合同;
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出、转双方签定转让合同;
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签出让合同
年
限 居住70年;工业50年;教、科文、卫、体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综合或其他50年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2、房屋拆迁
1)房屋拆迁的程序(表3-2)
表3-2 房屋拆迁的程序
程 序 工作内容
公 告 发放拆迁许可证的同时,以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通知暂停相关活动 a. 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租赁房屋;
b.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1年),需延长暂停期限的,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期限≯1年
拆迁委托 自行拆迁或委托拆迁具有拆迁资格);
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委托拆迁出具委托书,订立拆迁委托合同;
拆迁人应当自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补偿安置协议内容: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补偿安置协议;
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争议处理 a. 裁决
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b. 对裁决不服
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强制拆迁 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实施拆迁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即可实施拆迁;
应在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延长
拆迁期 拆 迁人应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迁管理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拒绝搬迁的处理 如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申请仲裁,也可起诉。
诉讼期间,拆迁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有关房屋拆迁事项的申请(表3-8)。
(2)房屋拆迁的补偿办法
a. 补偿方式及其选择(表3-3)
表3-3 补偿方式及其选择
补偿方式 一般被拆迁人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
货币补偿 √ √
房屋产权调换 √ √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b. 房屋拆迁的补偿额(表3-4)
表3-4 房屋拆迁的补偿额
补偿办法 补偿额
货币补偿金额 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房屋产权调换 依照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方法,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搬迁补助费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临时安置补助费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c. 几种特殊房屋的拆迁补偿表(3-5)
表3-5 特殊房屋的拆迁补偿
房屋情况 拆迁补偿
公益事业用房 重建,或给予货币补偿
租赁房屋 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产权不明确房屋 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后实施拆迁;
拆迁前,拆迁人应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设有抵押权房屋 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与施工许可证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范围
a.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范围
在我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不得将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回避申领施工许可证。
b. 可不办施工许可证的工程
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下的建筑工程;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含两层)住宅工程;
军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按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办法执行。
(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a. 办理用地批准手续;
b.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 基本具备施工条件,拆迁进度符合要求;
d. 已确定施工企业(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或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或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e. 有施工图及技术资料,并进行了审查。
f. 有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g. 委托监理;
h.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工程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工程合同价的30%);
i.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与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一致。
(4)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程序(表3-8)
(5)有关施工许可证的其他规定
a. 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
b. 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
c. 不按期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表3-8);
d. 因故中止施工的,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表3-8);
e. 恢复施工时,应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复工前应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1A431020 掌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法规
1、建筑业企业的质量责任及权利
(1)建筑业企业的质量责任
建筑实行总承包的工程,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
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2)建筑业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a. 按图施工,不得偷工减料。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业企业不得擅自修改;
b. 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c. 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d. 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
e. 竣工验收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资料和工程保修书;
f. 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3)建筑业企业的权利
a. 申请质量体系认证,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b. 建筑业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有权且应当予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