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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刀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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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mtidilgw 发表于 2008-6-24 19:5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部分

阿飞的自白(一)  

  古龙说:小李飞刀天下第一!

  我却说:还有一柄飞刀比小李飞刀更厉害!

  还有一段爱情比古龙笔下的更凄美浪漫!


  有一点点的搞笑,但更多的是精彩与感动,堪称经典。

  一个飞刀,足球与爱情的故事。故事里:

  美人是蝴蝶,而飞刀是流星!

  在最后的最后,我回首。

  我真的不知道,仙儿,我美丽的仙儿,我们有没有最真最深的相爱过?

  算了吧,就让我去了。离这尘世而去。

  只是,你应该明白。

  那一刀,

  那为了爱与恨而发出的一刀,

  那惊天地而泣鬼神的一刀,

  改变了整个武林的命运的一刀,

  千百年后也依旧难以被忘记的一刀里——

  凝结了多少的无奈与沧桑!

  因为,那一刀,耗尽了我全部的生命。

  那一刀,已经浓缩了我人生中所有的恨与爱!

  此生已矣!一切都已在那一刀中了断!

  再无牵挂了!让我走吧!

  于是,我微笑着,忘记了你。心中一片空明。走了!如一阵轻烟消散在红尘。

  只留下,一道闪烁的刀光,如流星,永远深深地刻在记忆里!

  他们说,那一刀风情万种!那一刀的光芒是如此灿烂,照耀了武林千年的时空。

  在传说中,关于那伟大的一战是如此地被流传的:大战的主角是李寻欢和上官金虹,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上排名为第三和第二的两位绝顶高手。而地点则是在上官金虹金钱帮总坛的一间密室之内。

  杀死上官金虹的是一柄刀,一柄小李飞刀!是从喉结下擦着锁骨斜斜向上刺入的,这一刀出手的部位显然很低。

  江湖传言,当时我——飞剑客阿飞和李寻欢后来的妻子,也就是天机老头儿的孙女孙小红两个人被挡在了密室的铁门外,痛苦而又焦灼的等待。

  而最后,门开了,李寻欢从那间密室里走了出来,对我们很酷地说了三个字:他输了!

  是的,这次大战在江湖中就是如此地被流传的。后来,在我们——林仙儿、李寻欢、孙小红、林诗音那个时代以后几千年,中国武侠文学界出了一位大才子!姓古,叫古龙!号称是武林的司马迁。他要象太史公作《史记》一样,为武林千百年的历史作一个精彩但却又不失真实的记载。

  他错了,虽然他作了大量的考据工作,但他还是错了。事情的真实并不是古龙的《小李飞刀》中所描写的那样。现实与传说之间是大相径庭的。

  我认为,没有人能够完全地了解真实。因为,每个人有都有着他自己的局限性。古龙并不能完全准确地了解我们那个时代。就正如我也并不完全了解他一样。我以为,他就叫古龙,姓古名龙。我并不知道,他真实的名字叫做熊耀华。

  在20世纪已经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21世纪的第一次世界杯足球赛已经曲终人散的时侯,我觉得应该是讲出事件的真象的时侯了。

  是的,在这个名人出书成为一种流行时尚的年代。我想,我也应该搞一本书出来了

  。

  说实话,我阿飞的确算得上是一位大名人了。作为武侠文学最流行的畅销经典,古龙古大侠的巅峰之作——《小李飞刀》中的男二号。我的飞迷何止千千万万?我哪一点儿比不上白岩松、崔永元、赵忠祥、倪萍跟姜昆他们?

  就算是贝克汉姆这样儿的顶尖级的大腕儿也未见得就一定比我强多少。大家都是超一流的青春偶像嘛!我和仙儿的组合未见得就比他和辣妹维多利亚的组合差!

  我的确是应该出一本书的。书名我都想好了,就叫做《我与林仙儿——不得不说的故事》。生命中有些东西是不吐不快的。

  仙儿,江湖中的第一美人林仙儿!

  千百年后的古龙是如此评价她的: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专门引诱男人下地狱!

  此言不虚。我认为,我的妹妹林仙儿对于我们那个时代的重要性就好比玛丽莲·梦露对于肯尼迪时代的美国。是所有的男性公民心目之中的性感女神。

阿飞的自白(二)
   
    关于上官金虹是怎么死的,古龙所知道的并非是真象。后来我看到了他所写的那部《小李飞刀》——这是影视版的名字,图书版的名字起得挺长的,叫《多情剑客无情剑》,我觉得不妥,有问题。明明是一部飞刀的故事嘛!怎么偏偏要往剑上扯呢?定义不准确。也许是因为“剑”这个玩意儿在武侠文学的时尚中比“刀”要时髦一些浪漫一些,更具有流行性吧!书商为了畅销的需要定了这么个名字。其实,准确的名字应该叫做《多情刀客无情刀》,不是吗?


  作为书中一个极重要的人物,男二号,我对这本书的命名表示强烈的抗议。为了方便起见,我在以后提到这部作品时,就把它叫做《小李飞刀》吧!

  我相信,古龙在写寻欢与上官金虹的那一战时,一定是绞尽了脑汁的。他肯定希望能写得像《楚留香》中的楚留香与石观音的大战那么的扣人心弦。但是他办不到。因为他实在是无法想像出那一战究竟是如何地精彩绝伦,惊心动魄。于是只好采用了写虚的手法。

  个人认为,古龙的《小李飞刀》是一部伟大的小说。但在这部伟大的小说中却有一个最大的缺陷。那就是故事的最高潮,寻欢与上官金虹的那一战竟然未能浓墨重彩的大书特书,写到实处。

  这不是个疑点吗?充分地证明了古龙并不知道那一战的真象。于是就只好玩虚的。

  关于在文艺作品中使用虚招的情形,我所知道的有两大高手,一中一洋。

  中国的是那个陕西人贾平凹。20世纪的末期,他写了一部叫做《废都》的书,大谈而特谈男女之事,但关键处却并不像《金瓶梅》那样作精确的细节描写。而是极富于创造性的使用了大量的空格。然后再在后面加上一个括号,注明此处删去若干字。

  好家伙,这简直是一个天才至极的构想,让每一个读者都去玩一个精神上的填空游戏。这个空白简直就是一个容量为无穷大的布袋和尚的口袋。一千个观众的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一万个读者对这个伟大的空白,也会有一万种不同的想象。这个空白几乎是无所不包,满足了每一个人的性幻想。’

  我相信,有一句中国的老话贾平凹兄对它的理解肯定是颇为深刻,那就是“画鬼易,画人难”。贾平凹的这一手虚招玩得的确是够高段。愣是把一部内容平平的《废都》给玩成了当年的最畅销书。

  天机老头跟小红谈到武学时,对寻欢和上官金虹说了一段深藏禅机的名言:打即是不打,不打即是打!动即是不动,不动即是动!

  贾平凹的这一手就应该叫做:写即是不写,不写即是写。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普天之下,万事万物,到了巅峰时道理本就全差不多。

  高,的确是高。

  玩虚招的洋高手就是那个闻名全球的动画片制作机构迪斯尼。在他们的片子里常常有这样的镜头:两只动物厮打了起来,追逐着进入了一间木屋。所有的观众都期待着看见大战的高潮,希望看清楚他们的拳来爪往,一招一式。然而,出现在屏幕上的只是一个因激烈打斗而巨烈地震动的房间。我们只能去想像那战况的激烈与精彩。然而,我们都看不到真实。

  最后,打斗停止,胜者趾气高扬昂首阔步地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而败者则是垂头丧气,无精打采,伤痕累累。

  于是,一场精彩的大战就这样交待过去了。这也是典型的虚招,也是一种“写即是不写,不写即是写”。

  我怀疑,古龙在写到寻欢与上官金虹那一场大战时,那段时间台湾的电视台正在播放迪斯尼的动画片。

  当然了,《小李飞刀》的高潮被虚化是不可能避免的。因为古龙毕竟有着他的历史局限性。他不可能真正的来到我们这个时代,近距离的细致观察,全面了解我们的生活。就正如秦琼不能够去大战关公一样。于是,他只能像贾平凹跟迪斯尼那样,玩起了虚招。

  我们这个时代?唉,让我说什么好呢?谈到我们这个时代,真的是一言难尽。

  好了,就让我谈一谈我们这个时代,讲一讲我们的故事。

  这的确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在古龙的小说里失实之处颇多,尤其是有关我与仙儿的情节。为了还历史以其本来面目,我会把这个飞刀的故事重说一遍。这一次的主角是我与仙儿,以及一位神秘的大美女。而且,绝对是原装正版。看完了你就会明白,上官金虹究竟是怎么死的了。

  “那一刀出手的部位显然很低。”?

  难道你不觉得这是古龙所留下来的一个最大的疑点吗?以手发刀的寻欢飞刀出手的部位显然是不可能很低的。而且你应该明白,在上官金虹与寻欢那样的顶尖高手的决斗中,上官金虹是绝对不会给寻欢弯一下腰从一个很低的点出刀的机会的。寻欢也不会躺在地上发飞刀,他从来没有这么玩过。武学里只听说过有地蹚拳,没听说过有“地蹚飞刀”。

  “那一刀的出手部位显然很低。”这根本就不合乎逻辑。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好了,就跟着我来进入这个故事吧!看完了,你心中的疑团就会彻底地解开。你就会知道上官金虹究竟是怎么死的了。

  我们那个时代使用的是古汉语,这个故事如果由我本人执笔的话,习惯了现代汉语的表达方式的读者也许会不习惯,造成沟通上的困难。我找到了一个叫做黄天阳的家伙,由他来主笔,把我们的故事写成一部小说。

  他的笔名叫做“闯入城市的狼”。

飞刀与两大美女(一)

    说到这个故事就不能不提到长安。长安是大唐王朝的京城,天下首善之地。是大唐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用21世纪比较时髦的说法来讲就是,长安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

  长安是繁华的,长安的繁华具有一种海洛因式的吸引力。红男绿女们如飞蛾扑火一般义无反顾地投入长安的怀抱,投入长安的灯红酒绿与纸醉金迷。他们追逐着名和利,希望成为一个上等人,住豪宅,坐名轿——当时没有小车,只有轿子。最民间最豪华的就是十六人  
的蓝漆大轿,在当时的长安这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就好比是今天的奔驰或宝马。在交通工具上平民百姓混到这个地步也就算是到头了。32人以上的加长型黄漆大轿那是皇家专用。一句话,得有贵族血统。那玩意儿有点儿像今天的劳斯莱斯。

  说这个并不是废话。这个细节我必须得交待清楚。在后面的故事里你就会明白,对16人的蓝漆大轿仙儿她有着怎样的一种渴望,疯狂的难以竭止的渴望。

  长安是浪漫的,李白、杜甫、白居易、王维、贺知章,张旭……

  多少惊才绝艳的大才子曾经在长安留下了他们的事迹啊!李太白醉草吓蛮书,酒意中令杨贵妃磨墨,高力士脱靴,这是何等的豪情与狂傲?初唐四杰中的王勃王子安,在长安城送别好友,写下了“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的千古佳句,何等的温馨动人啊!后来他更是凭着《滕王阁序》永铭文坛青史。“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拷,简直是太妙了。我想“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这句话说的就是王勃的《滕王阁序》这篇文章。

  总之,长安是一个极其繁华而富于浪漫气息的城市。在这个迷人的城市里发生了太多的故事,大事!

  比如说,阿飞和李寻欢与上官金虹和荆无命的那一战。比如说,大唐作家协会副主席百晓生先生那本不朽名著《兵器谱》一书隆重的首发仪式。比如那次林仙儿参加的大唐第六届诗词作品演唱大赛。比如太宗皇帝李世民为了登上皇位而发动的玄武门之变。长安永远都不缺乏精彩,长安总是会发生一些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情。长安是一个轰轰烈烈的城市。

  然而,对于阿飞而言,长安曾经是一个温馨的城市,在那儿曾经有他一段最初最美的爱情。最纯洁的爱情。是的,在这个年代,纯洁的爱情已经不多了。一切都太残酷,太现实了。

  如果可以的话,他真的希望生命就可以永远那样,永远都可以跟晶莹在一起。一生一世。

  晶莹这个女孩子简直是个独一无二的奇迹,对人生她有着一种远远地超出她的年龄的豁达,淡泊与超然。有时连阿飞都难以明白,为什么她在物欲方面一点儿都不像别的女孩子那样的充满了渴望与贪婪。有时候阿飞觉得,除了爱情,她对人生简直就是无欲无求的。这一直让阿飞很奇怪,直到她临死的那天。真的,像晶莹那样的绝色佳人是本可以很轻易地获得最高层次上的物欲享受的。但终其一生,她都没有去追求那些东西。

  从这一点来说,晶莹与仙儿是截然不同的。虽然说她们都是同样的美丽,是顶儿尖儿的美女。

  晶莹姓萧,萧十一郎的萧。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的萧。

  在长安,阿飞与晶莹邂逅了。那一天是不平凡的一天。当时,阿飞刚从山西大同的老家来到长安。他是在严冬过去,雪化了以后离开大同府的,到长安时,也就是初春时分吧!那一年,阿飞21岁,是个文学青年,剑法出众,跟李寻欢一样会玩飞刀,那时他的偶像是大唐作家协会的副主席,文坛巨匠百晓生先生。

  初到长安,阿飞落脚在玄武门附近的平安客栈。他是《大同府日报》的记者兼特稿部编辑。大唐的文化事业是极其发达的。各州各府基本上都有自己的报纸。

  阿飞这次来长安是来组稿的。那年的五月端阳节是《大同府日报》创刊十周年的纪念日,他此次奉命进京出差的任务就是争取约到几位大腕级作家的稿子。为《大同府日报》十周年纪念特刊增光添彩。编辑部锁定的对象有李白、张旭、贺知章、百晓生。阿飞的任务是四得其一。当然,这只是最低标准。能多多益善那更不错。


飞刀与两大美女(二)

那天,阿飞从平安客栈出发,去大唐文联找作家协会的人。以便与那几位文坛大腕联系。朱雀大街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好不热闹。长安的街市是如此繁华。他的心情不错。

  然后,他就接连遭遇了两个美女。先是从他的身后传来了一阵马蹄声。只见街中的人流迅速地向两边散开。有人在大声地叫着:“神鞭公主来了!”


  他回头,于是就看见了一位黑衣少女,她的风姿极美,眉梢眼角有一种绝对的致命风情。她驾着一辆小型的马车,而拉车的是两匹大宛名驹黑玫瑰。她手执一条长鞭高踞在驾驶座上,另一只手握着马缰,黑色的披风在飘扬着。

  这就是他初见神鞭公主的情形。说实话,她的小模样的确极美。神情间有一种淡淡的,但却是绝对存在的冷傲。那是一种贵族式的冷傲。仿佛是站在一个极高的高处俯看天下的苍生。那种冷傲的背后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优越感。

  阿飞不喜欢这种冷傲,这种优越感,他觉得,众生是平等的。在这个世上不应该有什么贵族与平民之分。在政治上,他的理想是世界大同。

  然而他还是不得不承认,在当时的那一刹那他是被神鞭公主的美丽给深深地吸引了的。他楞住了,呆呆地望着飞奔而来的马车。而车上有一位美女。一位号称大唐第一青春玉女的美女。

  他听见身边的两个男人在议论着。

  “神鞭公主真是太美了!”

  “好像是仙女下凡!”

  马车飞奔而来,人们向街的两侧闪避。如潮水退去。街的中间空空如野,瞬间便成为了一条通畅的大道。

  没有人敢阻挡神鞭公主的马车。因为她是明皇天子最宠爱的小女儿。而她的师父则是大名鼎鼎的兵器谱上排名天下第七的鞭神西门柔。她的一手软鞭使得跟师父一样出神入化。

  这是一个绝对的天之骄女。

  而此时,另一位女子挡住了神鞭公主的去路。那是一位白衣女子,她的背影看上去很美。她仿佛根本就没有听到马蹄声,正自慢慢地走在朱雀大街的正中间。

  神鞭公主的那两匹黑玫瑰是大宛国仅次于汗血宝马的名驹,当真是疾如狂风,快如闪电。向着那名女子飞驰而去。一场车祸眼见得就要发生了。

  当时阿飞正在发愣,等他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儿的时候,要阻止这一切已经来不及了。他在心中叹息了一声。可见美丽有时候真的是致命的,可以杀人的。如果不是神鞭公主的美丽让他发了一下子愣的话,以他的身手是绝对可以阻止这一场惨剧的发生的。

  他知道,那个白衣女子完了。不死也会重伤。

  那两匹黑玫瑰已经向着白衣女子撞了过去。在这电光石火的一刹那,只听得神鞭公主“吁”地一声呼唤,猛地一收缰绳,竟然硬生生地将奔驰的马车给刹住了。两匹黑玫瑰前腿腾空,人立了起来,然后定在原地。

  街两旁的人们发出了一声欢呼。为了神鞭公主精湛的技术喝采。他们一定认为,如果大唐举办一次马车驾驶大赛的话,神鞭公主肯定是第一名。至少是女子组的第一名。

  只有阿飞这样的会家子才看出了问题的本质:神鞭公主不但驾驶技术超一流,而且,肯定还会“千斤坠”的重身法。否则不可能把高速的马车刹住。好家伙,一个二九年华的妙龄女子竟然有如此深厚的内力,难得。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神鞭公主的坏脾气发作了,她挥动着长鞭向那女子抽去,口中骂道:你找死啊?

  这一次阿飞再也没有片刻的犹豫了。一扬手,一柄飞刀以一种常人难以想象的速度射向长鞭,将它斩为两段。

  而与此同时,那个白衣女子转过身来。在那一刻,阿飞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惊艳。那是一种令人窒息的美丽。那种美丽如夜空中的焰火,如此灿烂。它仿佛是有形有质的,可以阻塞住你的思想与呼吸,令你整个人完完全全地发呆,大脑里是一片绝对的空白。就好像是一片幻灯机的屏幕,唯一投射出来的影像就是她的美丽。那种绝对的、无可救药的美丽。

  那位白衣女子的风姿真的是无可比拟的,风华绝代的。多年以后,在电视剧《神雕侠侣》中,香港演员刘德华与陈玉莲出演了男女主角杨过与小龙女,那个白衣如雪,飘飘然有出尘之感的小龙女大概能比得上阿飞在长安的朱雀大街上所邂垢的萧晶莹的美丽的二分之一弱,也就是一小半吧!

  陈玉莲所扮演的小龙女已经是众多男人的梦中情人了,由此你可以明白晶莹的美丽应该是怎样的神奇而不可思议。

  在那一刹那,神鞭公主是最为尴尬的人。她先是望着手中剩下的那半截鞭子,显然是吃了一惊。她难以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是什么神奇的力量削断了她的那柄长鞭?她吃惊的瞪大了眼睛。而当那位绝色的白衣女子转过身来之后,她显然是又被更强烈地震惊了一次。她在那一刹那张大了嘴巴很久也没有合拢。看她的口型你可以明白,她是不由自主地要发出一个“啊”的音节,来表达一种感叹与惊讶,但那个音节仅仅发到一半就堵在嗓子眼上了,并没有吐出来形成一种实实在在的声音。这位号称大唐第一青春玉女的靓女显然是完全不敢相信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另一位少女的美丽是远远地在她之上的。阿飞相信,那一刹那她一定和他在思考着同一问题:为什么造物主会有如此的杰作?是的,在几何学的角度上看上去,白衣少女的五官的形状与构造,和彼此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是绝对的完美无缺的。

  那是一种何其神奇的排列组合呀!

  那一刻,当那位白衣少女成为所有人的目光的焦点之后,整个的朱雀大街一下子就彻底地静默了下来。她的美丽让人无比的震憾,无话可说。所有人好像都在同一个刹那屏住了呼吸。

  神鞭公主跟白衣女子在一起的情形,就好比是孔雀遇上了凤凰。无论孔雀有多么美丽,它始终都只是一只凡鸟。永远也没有凤凰那种超凡脱俗的气质。

  阿飞默默地走了过去,从地上捡起了那柄飞刀。那两个女孩子都注视着他。他穿着单薄的衣服,背脊挺得笔直,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地抿成了一条线,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这张脸使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花岗石,倔犟,坚定,冷漠,仿佛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

  但这却是两位女孩子平生所见到的最英俊的一张脸,虽然还太年轻了些,还不成熟,但却已有种足够吸引人的魅力。他的腰带上插着一柄剑,这柄剑极其独特。严格说来,那实在不能算是一柄剑,那只是一条三尺多长的铁片,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锷,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就算是剑柄了。

  阿飞冲着神鞭公主微笑了一下,说,对不起,我只是觉得两位大美女如果当街打架的话会是一件比焚琴煮鹤更不雅的事情,所以才出手阻止的,冒犯了您,给您赔礼了。

  神鞭公主先是冲着他瞪眼睛,斥骂道:你好大的胆子,想行刺吗?但面对着这个大帅哥,她实在是提不起火气来,口气很软。一点儿也没有了那种居高临下的威风。

  阿飞微笑了一下,那个微笑的样子实在是帅极了。他扬了扬手里的飞刀,淡淡的说,公主,我如果真的是想要行刺的话,这柄飞刀削断的就不会只是你手中的鞭子了。

飞刀与两大美女(三)

神鞭公主看见了这柄飞刀,瞳孔一阵骤然的收缩,表情变得很奇怪。慢慢地,她的脸上有了些笑意,问阿飞,你这柄飞刀是不是大冶的铁匠花了三个时辰打好的?

  阿飞颇有些诧异地望着神鞭公主,点头道,是的,却不知公主是怎么知道的?

  神鞭公主出了很久的神,仿佛痴痴地在想着什么。良久,良久。


  终于,她说,你是从山西大同府来的吗?

  阿飞点了点头。

  神鞭公主微笑道,你们山西最有名的就是钱庄跟煤窑。在京城里混得人五人六的那些钱庄老板跟煤窑老板全都是些爱财如命,唯利是图的俗物。说实话,跟豪爽的东北汉子和彬彬有礼、风度翩翩的江南才子比起来,你们山西人在京城里的印象分实在是差劲得很,谁能想到,你们山西人里边儿居然也会冒出个李寻欢这样的极品。造物有时真的是不可思议的。小李飞刀李寻欢居然是个山西人!

  听她提到自己最好的朋友,阿飞也禁不住的微笑了。他说,说到文武双全,我这个朋友当真可以算得上是天下第一人。

  他如今可好?神鞭公主问道。

  阿飞摇了摇头,说,不知道。这三年来他一直云游四方,行踪不定,只是前年的中秋节回过一次家。

  神鞭公主神色间一阵黯然。她痴痴地想念着那个远远的影子。此刻,他在何方?

  她望着阿飞,说,这么些年以来,只有那一次,琼林宴上的主角不是状元公。像李寻欢这样的风流探花郎谁又能忘得了他呢?他也许没有你帅,但却要有男人味得多。难道你不觉得吗?李寻欢身上有一种很特别很特别的吸引人的气质。也许,这就叫做魅力吧!只可惜,那时我还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女孩。

  阿飞在心中想道:寻欢这家伙看来当真是魅力无边的。连当今的公主都是他的追星族。

  神鞭公主叹息一声,道: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现在再说这些又能有什么意义呢?她挥动手中的半截长鞭,重重地抽击了黑玫瑰,那马负痛长嘶,拉着马车绝尘而去。

  阿飞痴痴地站在原地。默然片刻,叹道:好一个李寻欢!好一个李寻欢!

  白衣女子走了过来,冲他施了一礼。道:公子,多谢你出手相救。

  阿飞又一次出神了。真的,眼前的这个白衣女子的美丽是一种让人搞不懂的美丽。从分子学的基础上看来,要构造出这样的一种极致的惊人美丽,是一道难度极大的排列组合问题。

  他问她,姑娘你怎么了?难道刚才那辆马车过来的时候你完全就没有听到吗?

  美丽的姑娘笑了笑,说,确实没听到,我的耳朵不怎么灵光。

  阿飞笑了,他说,看来老天爷的确是不会过份的偏爱一个人的,老天爷吝啬得很呢,他怎么也不肯为这个世界制造出一个绝对完美无缺的人,怎么也得给她留下一点儿缺点跟遗憾。

  那姑娘被他给逗乐了,笑道,你这是骂我呢,还是夸我?

  阿飞沉思片刻,说,都算是吧!他觉得她一点儿也不像一个耳朵不太灵光的人。

  阿飞说,我叫阿飞,敢问姑娘芳名。

  晶莹,萧晶莹,她说。这是阿飞第一次听到这个美丽的名字,这个日后令他这一辈子都刻骨铭心的名字。

  阿飞,她说,你这个山西人跑到长安来干什么?看你这个样子不像是个读书人,今年也不是大比之年。哦,对了,你的武艺这么高强,一定是给你们山西的大老板做保镖的吧?

  阿飞说,难道从我身上你就一点儿文人气质也看不出来?我也勉强算是个文化人呢?我是《大同府日报》的,五月端阳节的时候咱们《大同府日报》就创刊十周年了。我是来京城组稿的。目标吗?就是当今的那几大名家。

  萧晶莹说,想不到咱们俩还是同行,我是《长安晚报》的。阿飞,看来这一次你是真的要失望了。当今的那几大名家现在算是全废了,再也写不出什么好东西了。

  阿飞问,此话怎讲?

  晶莹说,这个话题要认真谈起来当真就三天三夜也说不完了。我们报社上个月还专门开了专题来讨论这个问题呢!结果最后还是没有得出个什么有说服力的结论。我上午得去文联办点儿事。你呢?中午你如果有空的话,我请你到状元楼吃烤鸭,好吗?

  巧了,阿飞说,我也去文联。

  那么,咱们就一块儿行动吧!晶莹说。

  两个人并肩行走在朱雀大街上。阿飞的心中涌起了一种很奇怪的感觉,竟觉得自己与晶莹仿佛是很早很早以前就认识了似的。一丁点儿的陌生感也没有。如果人真的有前生的话,他们俩一定是前生有缘的。

  晶莹,一个美丽的女孩子,美丽得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她是个女记者,《长安晚报》的女记者。

  阿飞陷入了一种迷惘。

小李飞刀大战契丹三宝(一)

 如果你不是生活在大唐天宝年间的话,你就根本无法理解百晓生这个人在当时有多大的名气。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文坛巨匠,社会名流。而且他并非像古龙的小说《小李飞刀》中所描写的那样是一个中年人。那时他才仅仅不过只有三十一岁而已。从广义的角度上来讲,还勉强可以算是一个青年。称之为青春偶像派作家也毫不为过。

  在那个时代,百晓生是为数众多的女青年,尤其是文学女青年的白马王子,梦中情人  


  百晓生在弱冠之年毕业于长安国子监,学的是新闻专业。然后就到《长安日报》社担任体育版的记者。在大唐时代,所谓体育其实就是三个大的项目,蹴鞠,马球,还有就是武术。偶尔也报道一下妇女们的踢毯子比赛,儿童们的滚铁环和风筝比赛。但毕竟那三个大的项目才真正是大唐体育竞技的主流。

  近十年的记者生涯,让他结识了天下武林的成名英雄,并与其中不少的人成了知交。终于在二十七岁那年他创作出了一部不朽的名著《兵器谱》,这是一部伟大的小说。就像《说唐全传》点评了隋末唐初的英雄豪杰,并为他们排出了座次一样。《兵器谱》一书也同样全方位地点评了盛唐时期天下武林的英雄豪杰,并为他们排定了座次。

  这是一部轰动了文学界和武术界的奇书。它首先是在《长安日报》上连载,在读者中引起了极大的回响。《长安日报》那两个月的发行量创纪录地突破了一百万大关。后来该小说由华山论剑出版社出版发行,成为了连续三年的最畅销书。

  在长安,华山论剑出版社为百晓生的《兵器谱》一书举行了隆重的首发仪式。搞了一个盛大的签名售书活动。一身白衣如雪的百晓生俨然是一位翩翩俗世佳公子。当场使数以百计的女Fans们晕倒了过去。

  当时流行这么一句话:文有百晓生,武有李寻欢。毫不夸张的说,在大唐天宝年间,这两个人是最当红的偶像派小生。文坛虽然也有李白,杜甫这样的巨匠,但他们输就输在脸蛋儿不怎么样。虽然专业人士对他们的评价更高,但少女Fans们可不怎么买帐。这情形就有点儿像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香港流行乐坛,最顶尖的男歌手号称四大天王。其实从专业的角度上来讲,黎明、郭富城的歌唱水平很烂,估计中国大陆随便哪个小县城举行一次蒙面的卡拉OK大赛,他们两个人连前十名都进不了。刘德华也只是马马虎虎。他们凭什么跟张学友平起平坐?不就靠一张迷人的脸孔,女歌迷阵容鼎盛吗?

  张学友号称香港歌神,这就有点儿类似于李白跟杜甫号称诗仙、诗圣一样。仅仅是一个专业人士所赠予的荣誉性称号,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市场价值。

  李寻欢的情形跟百晓生有点儿类似,虽然在《兵器谱》中他的小李飞刀仅仅排名天下第三。但排名第一的天机棍孙老头儿显然是不具有偶像气质的。这一点仅仅从年龄因素上就可以很轻易地得出肯定的答案。上官金虹那时还没有出山创建后来名震天下的金钱帮,成为富可敌国的金钱帮帮主。那时他隐居在山东的老家,过的是陶渊明式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日子。给人的感觉是一位世外高人。神龙见首不见尾。

  只有李寻欢是如此地具有传奇色彩。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这个事实本身就是一个传奇。李寻欢在世人的心目中的印象就是从一个传奇世家所走出来的惊才绝艳的天才少年。英俊潇洒,诗酒风流更是大大地增加了他在少女们心目中的印象分。更要命的是,他居然还会玩一手如此漂亮的飞刀。关于这件事情是这样的:李寻欢本来并不愿意在人前炫耀自己的飞刀绝技,对这件事情他本来是准备一辈子秘而不宣的。然而,在那年的琼林宴上所发生的事情却让他非出刀不可了。

  那一天风和日丽,秋高气爽。明皇天子,王公贵胄们与本次大比金榜题名的新科进士们欢聚一堂,每一个人都春风满面。那本是一次欢乐的琼林宴。大家诗酒应和,分外尽兴。

  然而这种欢乐的气氛却被契丹国的使臣彻底的搅了。

  契丹国是一个很有政治野心的国家,在西域他们大肆侵略扩张,那时整个西域基本上已经是他们的一统天下。所有的西域小国不是被他们消灭就是变成了他们的属国。他们跟中原的汉人政权之间也是时战时和。虽然当年太宗皇帝李世民威震西域,使契丹人彻底的臣服并尊称太宗皇帝为“天可汗”。但此一时,彼一时,在天宝年间,太宗皇帝毕竟已经过世了很久了,不可能余威仍在。而此时的契丹却早已经是兵强马壮,不臣之心又起,蠢蠢欲动了。

  那一年契丹的使臣出使长安,名义上是向明皇天子进贡,而实际上是一种试探,一种挑畔。

  明皇天子在琼林宴上酒过三巡,面酣耳热之际突然的想起了契丹使臣到长安已经两天了。觉得应该宣他晋见了。契丹使臣刚到长安之时就放出了话来,此次进贡给明皇天子的是契丹三宝,全都是独一无二的稀世之珍。保证让明皇天子龙颜大悦,令大唐文武百官大开眼界。

小李飞刀大战契丹三宝(二)

    说实话,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关于契丹三宝每一个人都是心里痒痒的,欲先睹之而后快。包括明皇天子与文武百官。但天朝大国就得有天朝大国的风度与威严,天朝大国是要面子的。不能做出一种很猴急的样子让契丹小儿们看笑话,所以就必须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来。先将那契丹使臣安排到馆驿住下,冷落他两天再说。

  琼林宴举行到一半的时候,明皇天子想起了契丹使臣来,觉得两天的时间也差不多了  
,可以宣他晋见了。

  于是契丹使臣就带着他的契丹三宝来到了琼林宴的主会场御花园。那使臣是一个个子很高神情间颇有些桀骜不逊的中年人。深鼻高目,典型的西域特征。

  三呼万岁行过大礼这后,那个契丹使臣说话了。他说,启奏陛下,这次我们进贡给您的是我们契丹国的三件至宝,稀世之珍。我们大汗说了,这么多年以来,我们对大唐是年年进贡,岁岁来朝。我们契丹的宝物已经献得差不多了。干脆这一次就下个狠心,把压箱底的宝贝都拿出来献给大唐天子,算是最后的压轴大礼吧!从明年开始我们契丹就不准备再给大唐进贡了。

  这番话一说出来,现场的气氛一下子就变得很凝重,所有的人都听出了这番话的份量,听出了这番话里的火药味儿。说完了这番话之后那个契丹使臣很傲然地站在了那儿,欣赏着大唐的文武群臣满面的尴尬之色。

  明皇天子勃然大怒,斥责道,你们大汗也太无礼了吧?他想怎么样?想公然造反吗?想跟大唐重新开战刀兵相见吗?好,你这就回去告诉他,朕在这儿等着他放马过来。咱们看看究竟是他兵临长安城下,还是朕踏平草原直捣他的黄龙府?咱们大唐的将士可不是吃素的。这么些年你们可汗虽然是年年进贡岁岁来朝,但是朕早就看出来了他是一点儿诚意也没有的。

  那契丹使臣静静地听着,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听完了明皇天子的一通发泄,不卑不亢地鞠了个躬,镇定自若的说,陛下您真的是错怪了我们大汗了。我们契丹今年进贡给大唐的的确是三件稀世之珍,无一不是国之重宝。您怎么能责怪我们大汗没有诚意呢?我们契丹今后的确是再也没有办法找到这样的宝物了。可以说我们已经倾尽了国之所有来孝敬大唐了,从今以后的确是再也难以为继了。我们大汗说了,如果大唐能找出同样的三件宝物把我们的宝物给比下去,我们以后不但依旧是年年进贡岁岁来朝,而且保证敬献比从前更为丰厚的双份大礼。

  这句话简直就是公然地挑畔了。是对大唐的一种极度的蔑视。明皇天子不怒反笑了。他大笑道,想不到契丹小儿竟然如此狂妄。好好好,你就将你那三件宝物呈上来也让朕开开眼界。

  于是,契丹使臣便呈上了他带来的三件宝物。说真的,在李寻欢和寿王李瑁没有挺身而出之前,契丹三宝的确是令大唐群臣震惊不已的。包括明皇天子也有点儿目瞪口呆。

  第一宝是一匹极品的汗血宝马。那马极为神骏,长一丈,高八尺。通体火红,无一根杂毛。契丹使臣请明皇天子从御马苑中挑选出两匹最好的骏马与之比试。明皇天子的御马夫挑了两匹顶尖好马。都是大有来头的。一匹是千里银河一点红。那马全身雪白,但却唯有额头上有一点红印。故此叫做千里银河一点红。而另一匹则是黑旋风,通体如墨般黑,不见一点儿杂色。这两匹宝马堪称是大唐的镇国之宝,平时在御马苑里称王称霸,神气活现的。奔驰起来的确也是疾如风,快如电。然而却不知为何,这两匹宝马见了那匹汗血宝马竟有点威风不起来了。那情形颇有些像山林中的豺狼虎豹看见了传说中的森林之王麒麟。

  三匹骏马在御花园的赛马道上奔驰了起来。千里银河一点红跟黑旋风的确是疾如狂风,快如闪电。然而,那匹汗血宝马仿佛简直就不是一匹凡马,而是孙悟空的属下——天马!快得简直是如同鬼魅。御花园的赛马道长为一里半。它冲过终点时竟然将那两匹凡马落下了足足有近两丈的距离。

  大唐这边的人都傻了,他们简直就不敢相信,在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能跑得如此之快的马。在他们眼中看来,千里银河一点红和黑旋风已经代表了速度的极限,却不料契丹的马竟然有这么厉害。

  明皇天子有点儿发愣了。契丹使臣哈哈大笑道,大王,承让了。他的笑声是如此刺耳,让每一个人都觉得不舒服。但是没办法,大家都只有听着。因为人家是凭实力说话的。人家有理由张狂。

  然后,契丹的第二宝献上来了,那是一位美女。当她走到众人跟前时,大家忽然地就觉得眼前一亮,神情气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两个成语。第一个是倾国倾城。第二个则是上风而立,举国皆香。那真的是一种前所未见的美丽。那是个高鼻大眼的异族女子,一张清秀绝俗的瓜子脸,长发垂肩。明艳圣洁,仪态不可方物。大唐群臣凝望着她出神,每个人都心跳不已。每个人都沉醉了,仿似被迷了魂中了邪,人人都呆住了。一阵甜甜的幽香自那女子身上发出,令人如痴如醉。

  只听“叭”的一声,原来是一个二品文官手中的酒杯失手掉在了地上,摔得粉碎。那官员自知失态,抬头望了望明皇天子,一副惶惑不安的样子。然而却惊奇的发现,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了他。每个人都在痴痴地望着那位契丹大美女。

  明皇天子伸出手去捋了捋自己的山羊胡子,心里边想:妈妈的,朕的后宫三千佳丽全被这女子给比下去了。朕这上半辈子算是白活了。怎么咱们大唐就出不了这样的绝代佳人呢?

  契丹使臣望见大唐君臣的丑态,微微一笑。朗声道,陛下,请看契丹第三宝。

  这第三宝乃是一位飞刀艺人。只见他貌不惊人,身材矮小。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然而,一双眼睛却是炯炯有神。那淡蓝色的眸子里竟仿佛发射着一种摄人心魄的光芒。

  契丹使臣说,此人乃是契丹杂技艺人大赛的冠军,飞刀王伊汗,一手飞刀绝技举世无双。

  明皇天子让他练来看看。只见那伊汗取出一张黑巾,将自己的面孔蒙住。而与此同时,那位契丹美人在头顶上放上了一只红苹果。站在了距那伊汗二十丈开外的地方。盈盈微笑,那姿态极其动人。令人觉得她仿佛就是一位女王,而那枚红苹果便是她王冠上的红宝石。

  正如同那些古老的传说那样,飞刀之王伊汗所要做的事情就是要一刀飞出,将那位大美人儿头顶上的红苹果劈为两半。当契丹使臣把这一点禀报给明皇天子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不禁为了那位契丹美人捏了一把汗。心里边不自禁地这么想:如果这一刀失了手那怎么办?那位大美人岂不是就香消玉殒了吗?

  那只是电光石火的一刹那。就如同所有的传说中所描述的那样,飞刀之王伊汗以一种极其妙曼的姿势发出了手中的那柄飞刀。那刀出手之后去势极为迅捷,闪电般地从空中掠过,准确无误地将那枚红苹果劈为两半。


小李飞刀大战契丹三宝(三)

寒光一闪过后,是片刻的默然,然后是喝采与掌声。对大唐百官而言,观看如此精彩绝伦的演出绝对是他们人生中的第一次。从内心深处,他们被伊汗的绝技给彻底地征服了。情不自禁地发出了喝采与掌声。他们觉得伊汗的飞刀确实是神乎其技。

  然而,伊汗的表演还并没有结束。只见那契丹使臣从一个随从武士的腰间取下一副弓箭,弯弓搭箭一箭向伊汗射去。那一箭当真是力发千钧,疾若流星。本次大比的武状元也不  
过就只有这样的水准而已。伊汗再次飞出一刀。这一刀的威势更加惊人。迎面对上了那枝长箭,只见刀与箭对撞之后,那刀竟然硬生生地将那枝长箭给顶了回去,余势未衰,刀与箭竟然仿佛连到了一块儿,闪电般的向那使臣飞了过去。那使臣不敢硬接,侧身避开,那刀与箭直飞出十丈开外方才落地。

  所有的人都因为了飞刀这神奇的力量而瞠目结舌。

  飞刀之王伊汗傲然而立。

  契丹使臣微微一笑,冲着明皇天子躬了一下身子,说,启禀大王,以上就是契丹三宝,大王已经过目了,还请笑纳。

  坐在宝座上的明皇天子沉默了很久,此刻的他处于人生中一种前所未有的进退两难的境地。宝物动人心,哪怕是贵为天子出同样不例外。

  公平而客观的说,契丹三宝的确是极其地富于诱惑力,堪称稀世之珍。尤其是那位大美女,那种浓郁的异域风情,那绝世的风姿是作为一个男人的明皇天子绝对地难以割舍的。然而,若是收下了这契丹三宝岂不是就等于承认了大唐国中无宝?这会让号称地大物博的大唐王朝很没有面子的。

  身为一个男人,他想说:我要!我想要!我很想要!

  然而,身为一个帝王,他却必须说不。

  可见男人的本能与帝王的身份有时候是互相矛盾的。身为一个帝王,有时必须控制自己男人本能的欲望。换言之,根据其所作所为,在很多时候,身为帝王者其实并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而是一种非人的怪物。

  然而,现在的问题是:放眼大唐,的确还找不到能与契丹三宝相匹敌的宝物:名马、美人与绝代的刀客。

  真的,从那一刀的威势里所有的人都已经看出来了,飞刀之王伊汗并不仅仅只是一个单纯的艺人,而实实在在地是一位顶尖的高手,绝代高手。略有武术常识的人都能看出来,没有深厚的内力是无法发出威力如此惊人的飞刀的。

  气氛在那一刻变得凝重了起来,大唐群臣在那一刹那终于明白了过来,此刻,在契丹三宝面前,大唐陷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尴尬之中。

  此刻,谁为大唐挺身而出?

  契丹使臣再度发难了,他再次询问明皇天子:陛下?还望您笑纳契丹三宝!好让臣回国复命!

  良久,明皇天子依旧是沉吟不语。

  气氛更加地凝重了。

  契丹使臣不依不饶,问道:陛下,难道您瞧不上我们微薄的贡品吗?他的语气间已经颇为有些不悦与不屑了。那冷冷的、傲然的目光仿佛是在说,你们大唐有什么了不起?并没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镇国之宝,好好的三件宝物献给你们,你还在那儿装假道学,假清高?一点儿也不像天可汗的后人。

  大唐!伟大的大唐,在那一刻,在一道冷冷的异族人的目光下,无奈地低下他那高昴的头颅。

  忽见众进士之中有一人站了起来。那是个长身玉立的青年,眉目间有一种难掩的英气。他越众而出,到明皇天子面前,推金山,倒玉柱,拜三拜,三呼万岁。说,启禀陛下,臣乃今科探花李寻欢,山西大同人氏。关于契丹三宝一事,臣想要发表一点儿自己的小小的看法。

  李寻欢?明皇天子清楚地记得这个名字。在最后的御笔钦点中,是他亲手把李寻欢的名次从状元改成了探花。李寻欢的文章他是看过的,的确是堪称才气逼人。然而,明皇天子却认为李寻欢这个名字不甚好,不够庄重,其中蕴含了太多的风流意味,太多的浪漫主义色彩。状元的名字如果过于的充满了风流意味的话,会破坏科举制度在天下士子心目中的严肃与权威性。是一件不好的事情。因此他作出了这个改动,还笑道:这个人的名字过于的飘逸潇洒了,就让他做一个风流的探花郎吧!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难道对于山西大同的李家而言,这就是他们永恒的宿命?永远无法打破的悲剧宿命?

  明皇天子让他平身,站起来回话。当李寻欢站了起来之后,明皇天子再次细细地打量了他。他几乎是在那一刹那就彻底地后悔了。眼前的这个玉树临风的年青人是如此地英挺,仿佛是集天地之灵气于一身。简直就堪称是大唐的形象代表。明皇天子在心中暗暗地笑自己的糊涂,名字取得风流一点有什么大不了的?名字风流一点儿就不可以当状元了吗?荒谬!我这个大唐天子脑袋里的逻辑是怎么样的一种狗屁逻辑啊!

  是的,李寻欢的外形是绝对的英俊潇洒!让人一见之下便会不由自主地产生好感。极具亲和力。

  李卿家,有什么看法便请讲吧!明皇天子说。

  李寻欢微微一笑,傲视契丹使臣,说,臣启陛下,以臣个人的眼光看来,契丹三宝的确是宝中极品,堪称稀世之珍,但臣以为,其中却至少有两宝称不上是天下第一,举世无双。陛下要是感兴趣的话,可以收下来玩玩。如果看不上眼的话,原物奉还给契丹可汗也未尝不可。

  此言既出,四座皆惊。契丹使臣细细地打量眼前的这个年青人。但见他底气十足,不卑不亢地站在那儿,一副很有份量的样子。他的目光是如此地淡泊与超然,然而,却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浩翰的大海与碧蓝的长天。想起了那句古老的成语,海纳百川,有容乃大。那目光中竟仿佛充满了一种无所不能的力量。那是一种奇异的魅力。

  契丹使臣的心中突然地感到了一种莫名的惊惧。隐隐地预感到这一次可能是讨不了便宜了。

  明皇天子将信将疑地望着李寻欢。

  契丹使臣冷冷地说,口说无凭,谁敢肯定探花郎不是大言不惭,信口雌黄呢?

  李寻欢淡淡地一字字地说,在下生平行事,一贯谨慎,若无绝对的把握,又怎敢在圣上面前讲这一番话出来。陛下,若您同意的话,臣愿献丑于陛下面前。

  明皇天子大喜道,好好好,李卿家,你便在这御花园中与契丹贵使好好地切磋一番吧!

  李寻欢道了声遵命。于是,便在这御花园中,立于天子脚下,引声长啸,声震九城。其啸声如长江大河,绵绵而下,滔滔不绝。

  众人不解其意,呆望着李寻欢。那契丹使臣与飞刀之王伊汗脸上都变了颜色。两人皆是武学精湛之士,从李寻欢的啸声之中听出了,这位文质彬彬的大唐文科探花郎,竟然拥有如此之浑厚精纯的内力修为。俨然是一位绝顶的高手,天下也难觅几人。大唐这边的武官与武进士也大吃了一惊,暗中叹服。那个武状元心里想:妈妈的,幸好他没有来考武状元。

小李飞刀大战契丹三宝(四)

片刻之后,只听隐隐地传来了一阵马蹄声。飞快地,那声音近了,近了。闪电般的就有一匹马从御花园的大门处奔了进来。门口守卫的御林军还根本来不及阻挡。一个快捷如鬼魅的影子一闪而过便冲了进去。那数十名军士只觉得眼前一花,怀疑自己是不是白日里撞见了鬼。待他们回头望去时,只见一匹威风凛凛的红色的高头大马已经停在了李寻欢的身旁。

  李寻欢说,在下这匹坐骑,乃是一匹赤兔宝马,追风赶月。当年后汉三国时的大英雄  
关羽关云长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时,所骑的便正是这种宝马,此马堪称是中华第一名驹。在下进京之时,距大比之期只有三日,不巧在下的一位好友,关东落日马场的场主司空宇恰有紧急之事欲见我一面,便差了一位手下骑这匹赤兔宝马来到京城找我。这匹宝马两日之内便载着在下在京城和关东之间跑了一个来回。以在下一已之见,这匹赤兔宝马大可以与汗血宝马比上一比,鹿死谁手当真是难以预料呢?

  于是,一场极其精彩的神马大战开始了。那是一种怎样的奔驰啊!那两匹骏马快得连影子都看不清了。就好像是两道狂风,卷在了一起。分不清谁是谁了。

  关于那一战的精彩是无法去仔细描述的。任何的语言都难以完全地去勾画出那一战的盛况。说虚一点儿吧!天地变色,风云震惊。打个实在的比方,现代体育的男子百米飞人大战,当年的刘易斯单挑约翰逊,如今的格林大战钱伯斯,都统统地比不上这一战的精彩纷呈。也许,F1的赛车大战,法拉利对撼麦克拉伦,舒马赫单挑哈基宁的场面能比得上这一战吧!但一来,如今有了高清晰度的电视,可以把F1大战的精彩细节表现得细致入微。二来,当年那匹奔驰在大唐天子御花园中的宝马乃是活物,自然而然的有一种威势,一种神骏,一种生命力极度宣泄时的那难以掩饰的光彩,而且,两匹同色的骏马并肩奔驰,争相向前时,远远地望去竟仿佛是混作了一体,再也难分彼此。凭心而论,那一场大战的精彩程度远胜于车王舒马赫的F1大战。

  然而,片刻过后便分出了高下。赤兔宝马仿佛对与对手并驾齐驱的局面极为不满,半程过后突发神威,飞速地将对手甩在了身后。赤兔宝马的那一次猝然地加速展现出的那种强大的爆发力几乎已经超越了马类的极限,达到了猎豹的水平。

  如果马是有灵性的话,那匹汗血宝马现在一定会更为深刻地理解一个成语的含义,那就是望尘莫及。当赤兔宝马冲过终点时,竟足足地将汗血宝马给甩在了身后三丈开外。

  那一刹那赤兔宝马的雄姿,堪称是一匹马的英雄形像所能达到的光辉顶点。那种神龙天骄,傲然不群的气势完全地展示了一种造物主所赋予生灵的伟大力量。

  李寻欢只是站在那儿淡淡地微笑,这一切早已经在他的意料之中。而旁人却咋舌不已。若非亲眼所见,人们实在是无法去理解赤兔马的这样的一种神奇。

  契丹使臣怔怔地站在那儿,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了。他只是在内心深处感到了一种淡淡的悲哀。看来,天佑大唐啊!大唐毕竟是地大物博,人杰地灵,奇人异士辈出。大唐的底蕴是不容轻视的。

  明皇天子龙颜大悦,捋着龙须笑道,朕今天终于弄清楚了当年颜良,文丑两个人是怎么被关羽给杀掉的了。这赤兔宝马跑得实在是太快了!

  明皇天子仿佛从来没有这么得意过。这么开心过。

  李寻欢再度发飙,他说,在臣看来,契丹的飞刀高人的确是神乎其技,但却绝对说不上是空前绝后。臣恰巧也会玩玩飞刀,就让臣跟伊汗先生切磋一下吧!

  玩玩?李寻欢实在是太过于地谦虚了。是的,他只是随随便便轻描淡写地玩了玩,就玩出了一种旁人完全不敢置信,根本就想像不到的精彩。他依然让那位契丹美人在头顶上放上了一只红苹果。他同样地站到了二十丈开外,却并不蒙面,只是背过身去,反手随意地发出了一刀。那刀并没有奇快的速度,而是在空气中飞得很慢很慢,慢得就仿佛是蜗牛在爬行。所有的人都觉得奇怪之极,搞不懂为什么那柄飞刀竟然可以在空中飞得如此之慢但却并不落下地来。这一刀究竟会创造一种什么样的奇迹?在那一刻时间仿佛是凝固了,气氛极为紧张,所有的人都清楚地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而更为奇怪的是,当那柄飞刀飞到距那契丹美人一丈左右的时候,突然地一下子就发生了一次加速。就仿佛是火箭发射到了空中所进行的二次点火。那飞刀以一种难以形容的速度向那契丹美人的头上飞去,然而,令人极度震惊的是,那一刀并没有将那只红苹果劈为两半,而是平平地插入了那位契丹美人的头发与红苹果之间,竟然从下面将那枚红苹果给垫了起来,就仿佛是在那枚苹果下面放了一个果盘一样,稳稳地停在了那位契丹美人的头上。

  全场掌声雷动,李寻欢冲着明皇天子施了一礼说,陛下,臣的这一招就叫做飞刀献果。玩得不好,让陛下见笑了。

  所有的人都看出了李寻欢这一刀实在是无与伦比的神奇。显然是有着一种极为深厚的功力,但究竟深厚在何处,除了极少数的几个会家子以外,谁也看不出来。

  李寻欢的内力实在是已经达到了浑厚无比,收发自如的境界。已可算得上是当世最顶尖的几位高手之一。飞刀之王伊汗站在那里半响说不出话来。良久,他对李寻欢说,李探花的功力在下的确是佩服至极,在下输得心服口服。只是在下看得出来,李探花刚才并未尽全力,在下并未能领略到飞刀的全部神奇,深感遗憾。不知李探花可否全力施为,让在下感受一下飞刀绝技的全部神奇!

  李寻欢心想,为了大唐扬一次国威,便显露一下飞刀的神奇也无所谓。于是便欣然应允了。将另一枚红苹果用一枝长铁签穿过,稳稳地插在了赤兔宝马的马鞍上,轻轻地在赤兔马耳边低语了几句,温柔地在它的脑袋上拍了拍。这是李寻欢这个人最大的优点。以马,对朋友,对女人,他都有足够的温柔。

  那赤兔马方才正跑得性起,尚未尽兴。此刻听到了主人的吩咐,撒开了四蹄尽情地飞驰了起来。御花园的马道上扬起了烟尘,众人只看到那滚滚的烟尘之中一团若隐若现的红光。以一种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速度在风驰电掣地前行着。

  那时,御花园里吹过了一阵轻风,李寻欢便默默地矗立在风中。当那匹赤兔宝马跑完了一圈,已经将速度发挥到了极致,将要第二次从他的身边掠过之时,他的神色在骤然间变得凝重了起来。赤兔宝马如飞般地从他的身旁掠过,那只是电光石火的一瞬间,刹那后那匹宝马已在五丈开外。而且,其速度依旧未减。只见李寻欢出手如风,一柄飞刀已经从他的手中发出。那是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没有人能看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儿,没有人看清楚了那柄飞刀的轨迹。反正等大家回过神来以后,那柄飞刀已经准确无误地插在了那只红苹果上。

  这个过程其实一点儿也不精彩,一种真正的伟大当时的确是一点儿也不精彩的。每一个伟大其实在他发生的时候都显得极其的平淡,真正的伟大本就不是凡人所能够在一刹那之间完全地理解的。

  真的,那柄飞刀是怎么刺入那只苹果中其实谁都没有看清。李寻欢的那一刀一点儿也比不上伊汗的那么花哨。

  但是,所有人都明白了李寻欢的伟大。他的飞刀居然可以追上赤兔宝马的速度。那柄刀真的是如光般快。

小李飞刀大战契丹三宝(五)

飞刀之王伊汗目瞪口呆地站在那儿很久很久,他简直就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终于,他深深地对李寻欢鞠了一躬,说,李探花如此之绝技,足以令天地震惊,实在是让在下五体投地,在下再也不敢自称是飞刀之王了。有李探花在,在下居然敢自称飞刀之王,实在是井底之蛙,不知天高地厚。在下在此立誓,从此以后再也不用飞刀了!

  李寻欢含笑道,先生这又是何必?


  伊汗斩钉截铁般地说:在下心意已决,李探花不必再说了。在下下半辈子只想回到草原故乡做一个普通的牧羊人。就此别过了。

  伊汗向明皇天子鞠了一躬,冲契丹使臣打了个招呼,吹了一声口哨。那匹汗血宝马到了他的跟前,伊汗翻身上马,冲李寻欢一抱手,打马离去。

  一人一马,这两位失败者就这样离开了卸花园。目送着他们的背影,李寻欢蓦然地感受到了一种沧桑。

  契丹三宝已三去其二,只有那位香香美人还依旧风姿卓绝地站在那儿。此时,她已经是契丹最后的骄傲。契丹使臣此时早已没有了方才的那一种嚣张的气焰了。

  李寻欢走到了明皇天子跟前,施了一礼,说,万岁,臣已经做完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了。

  明皇天子龙颜大悦,饮下一杯美酒,叹道:李寻欢,好一个李寻欢,今日你真是为我大唐大大地争了一口气啊!想不到我大唐还有你这般文武双绝的全才。此次大比你仅仅搏了个探花的名份,于你实在是不公。朕现在宣旨,特封你为本次大比的文武双状元,众卿家可有异议。

  大唐群臣齐声应道:万岁圣明!圣明啊!所有的人都对李寻欢心悦诚服,就在那一刹那,李寻欢已经走上了他人生的第一个顶峰。

  此时,大唐的面子已经完全地被挽回了。李寻欢已经成为大唐的英雄,然而,此时这位英雄却对着明皇天子深深地一辑。说,陛下,臣请就此回归故里,这个文武双状元的名份,臣不敢要。未经大比,无以服众,臣实在是愧对此名号。

  明皇天子惊问,李卿家何出此言?

  李寻欢微微一笑,那笑意里竟似有三分自嘲。说,臣启陛下,以臣之本性,实乃是一个闲云野鹤之人,一生的心愿就是归隐山林。然而,臣的老父一直有一个未了的心愿,那就是想看一看我们李家的人是否这一辈子都没有状元的命。皇上也知道的,在我之前我们李家一共有六个人金榜题名,四位进士,两位探花。但就是没有出过状元,对我们李家而言,状元已经是一个永恒的心结。坦白地说,我这次进京赶考,虽然也有为国效力之心,但更多的是想一了老父的心愿。但却不料很凑巧的又考了个探花。皇上,李家的人认命了。本来臣是想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报答了皇上的恩情之后挂印而去的。但这次也算是为了大唐立下了一点微功,臣便可以安心离去了。皇上,臣就此别过了。

  说完,李寻欢再次冲明皇天子一辑,转身欲去。

  明皇天子叫了一声:且慢。

  李寻欢回首。

  只见明皇天子沉默无语地望了李寻欢很久,眼中流露出一种很复杂的情感。终于,大声吩咐道:笔墨伺候。

  太监将笔墨呈上。明皇天子挥毫书下了两行大字: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写完之后,明皇天子说,李卿家,你去吧!就此别过,朕写下这副对联,你就把它挂在你家大门上,作为一个小小的纪念吧!

  李寻欢一抱拳,说声:谢了。接过那副对联,收好之后,飞身一跃,上了那匹赤兔马,飘然而去。

  那一刻,望着李寻欢的背影,所有的人心中不禁都有些怅然若失。这便叫做个人魅力。

  至此,契丹三宝只剩下美女一宝,还依旧骄傲地站在大唐的御花园中。这已是契丹最后的荣耀。

  契丹使臣对明皇天子说,陛下,大唐奇人异士辈出,契丹心悦诚服。但幸好我们契丹国的美女还堪称是国色天香。便请陛下赏脸收下吧!

  明皇天子望着那个契丹美女,说真的,作为一个普通的男人他已经看呆了,他实在是很想收下这个美女的。然而,作为一个帝王他知道,要在政治上更好地打击契丹的信心,自己就必须想出一个办法拒收这个美女。他需要有人能帮他做到这一点。他的目光满含着期待望着群臣。

  此时,在场的所有人中有一个年方弱冠的英俊青年心中正在犹豫不决,他正在考虑着要不要把自己美丽的王妃杨玉环给献出来,呈于大庭广众之间。他是深知自己这位妃子的美丽的。如果把她的美丽公诸于众的话,他也知道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大唐其实是一个很风流的王朝。开国天子李渊玩了隋炀帝杨广晋阳行宫里的两个妾侍。太宗李世民在玄武门之变以后跟自己的弟媳齐王妃有了一种不清不楚的关系。而他自己晚年时的宠妾武媚娘更是与自己的儿子李治干柴烈火地爱到了一起。而且他们两个人第一次相好的地方居然是在厕所里。当然,古书里的记载对此的正式说法是在更衣的时候。但你得明白古人是追求文雅的,他们所说的“更衣”其实就只是“入厕”的一种比较文雅的说法。

  由此可见,大唐王朝的确是一个极度风流的王朝。

  对本朝的从前,寿王李瑁显然是十分清楚的。他也不是一点儿顾虑也没有。作为一个男人他也深知一个极美的女人对男人的杀伤力之强大,足以令一个男人疯狂。在大唐王朝他虽然也是一位皇族的贵人,但却毕竟不是NO.1,还有他的父皇和几位权势比他大得多的哥哥。他们如果发现了杨玉环的美丽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他不敢想像。

  是的,在献上杨玉环之前寿王李瑁是考虑到了自己会有戴绿帽子的危险的。但是,由于一种爱国,他依然决定让杨玉环出面把那个契丹美人给比下去。

  其结果是不言而喻的。杨玉环赢了,理所当然的赢了。否则她又怎么能名列中国古代四大美女?关于她的美丽笔者是难以去描写的。只知道那位契丹美女虽然美丽,但她的美丽毕竟还是可以找得到语言去形容的。而杨玉环的美却是无法形容的。因为用任何的语言去描述,对她的美都是一种亵渎。只有后来白乐天的《长恨歌》才能形容的她的美之万一。所以说《长恨歌》成为了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

  反正,契丹那位美女是给比下去了。她哭了,生平第一次哭了。

  契丹使臣对大唐心悦诚服。声言契丹从此再不敢有不臣之心。

  后来,寿王李瑁的确是戴了一顶绿帽子。可见爱国有时候也是不能够爱得全无保留的,否则也会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但毕竟,他以独特的方式为中国的文学史和美学史提供了一个极其重大的题材,作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他的牺牲是值得的。否则的话,杨玉环的美岂不是就埋没了?中国四大美女就变成了三缺一。

《长安晚报》(一)

当阿飞和萧晶莹找到百晓生的时候,他正在发脾气。他在办公室里大声地斥责着一位年轻女子。那个女子手里拿着文件袋,还有笔和本子,看样子好像也是一位新闻工作者。

  百晓生的情绪十分激动,他挥动着双手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来回地走动着,一副焦燥不安,心神不定的样子。他说,不写,不写,不是早就告诉过你了吗?这种狗屁文章我是不写的。别说一千字千两银子不写,一千字万两银子也不写。你们那个狗屁纪实文学栏目发表的  
都是些什么呀?乌七八糟,一堆狗屎。你们那个栏目也敢加上“文学”两个字?这不是在亵渎文学吗?《大款的三个情妇和一幢神秘别墅》、《贪官的一夜狂欢与风流》、《女毒贩》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嘛?让我百晓生写这样的东西,你不是在砸我这个大唐作家协会副主席的牌子吗?

  那女孩很委屈的说,主席先生,我这已经是第4次来找您了,当年刘备请诸葛亮也只不过是三顾茅庐。您就看在我的诚意的份上体谅一下我们的难处吧!我们的报纸必须要在这个残酷的市场里生存下去啊!

  为了生存也不能这么没有品味呀?你们就不能追求一些高雅的,有层次的纯文学的东西吗?

  那女孩发出了一声哀叹,纯文学?她说,大唐现在还有纯文学吗?主席先生,你以为我愿意这样吗?没办法呀,现在的读者不买纯文学的帐呀!我也是文科出身的,读书的时候也同样地有着一个纯文学的梦想。在我读书的那个时代,纯文学是多么的繁荣啊!你们这几个大腕儿不就是那时候成名的吗?可是现在,纯文学不知道怎么的一下子就衰败了。我的心中何尝又没有一种失落了理想后的痛苦呢?其实我也跟你一样,想疯,想哭。

  百晓生听了这话愣住了,他望了那女孩片刻,突然歇斯底里里地笑了,取出一瓶汾酒和两只酒杯,满满地斟上了,递给那女孩子一杯。

  来来来,为了纯文学的死亡,干杯。

  那女孩凄然一笑,饮下那杯酒。

  你叫什么名字?在那个美丽的女孩子第4次来找百晓生的时候,他终于问了她这个问题。

  杜娟,那个女孩子说,我叫杜娟。

  百晓生饮下杯中酒,很沧桑地说了一句话,他说,好吧!杜娟,我就为了你堕落一年吧!我答应你在你们报纸上开一年的专栏。放心吧!一定会满足你们栏目的要求的。我这个作家协会的副主席反正也当腻了,已经没什么创作激情了。就让我堕落一年,痛苦一年吧!这种刺激是一定会让我重新找到创作的欲望的。我想,到了那个时候我也差不多该挂印而去了。一个真正的作家是应该到江湖中去的。

  那美丽的女孩子杜娟静静地听着百晓生的话,她说,您答应了,我总算是完成了任务。可是说真的,我的确是搞不明白自己现在是应该高兴呢,还是应该难过。

  百晓生喃喃地说了一句话,他说,难道你不觉得这几年的江湖实在是太过于平静了吗?太平盛世,好一个太平盛世,太平盛世是没有文学的。这几年的江湖,实在是太无聊了。

  杜娟说,难道,你想在这江湖中掀起一场波澜吗?

  百晓生并不直接回答,只是说,我想《兵器谱》这本书应该是很难超越的。但我一定要做到这一点,我要超越我自己。为了这个目的我会不惜一切的代价。对我而言,文学的梦想是压倒一切的。我不能够再这样颓废下去了,我不想下半辈子碌碌无为。

  阿飞和晶莹先在百晓生办公室的门外等待,听到了里面的对话。晶莹淡淡地对阿飞说,你听到了吧?大作家现在已经废了。太平盛世的文学已经是没有生命力的文学了,走吧!

  阿飞说,等会儿我还得找他,不然的话,我们报社的稿子怎么办?

  晶莹说,没事儿,你们的稿子包在我身上了,阿飞,你信我吗?你若是相信我,咱们现在就去状元楼吃烤鸭。

  好吧!走。阿飞说。

  两人在状元楼挑了一个临街的位置,要了两瓶竹叶青,一份烤鸭和几个小菜,心情很好的边吃边聊。

  有一位小姑娘在弹着三弦唱着曲子,细细听来那是一曲李白的诗。歌者唱到: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歌声悲切,隐隐然有一种离愁萦绕在曲词之中,阿飞听着不由得心中有了一种惆然若失的感觉。回忆起了在大同府时的那些日子。回忆起了大同冬天的雪,回忆起了跟李寻欢一起玩飞刀的日子。

  此刻,寻欢他在哪里呢?黑山白水之间抑或是苏杭的天堂之中。江湖中已经有快三年的时间没有听说过小李飞刀的事迹了。

  晶莹也是心事重重的样子,眉目间有一种淡淡的忧郁,仿佛想起了一些很遥远的人和事情。

  两个人都不再说话了,只是静静地对坐着。在酒楼里,他们是很引人注目的一对。很多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他们身上。

《长安晚报》(二)

一个矮胖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那时,歌者的一曲正好唱罢。那个中年男人满脸堆笑地招呼晶莹:萧小姐。

  晶莹抬头看见了他,微微地皱了皱眉头,出于客气地说了句请坐,田老板。

  田老板望着晶莹,那眼神里颇为有些色迷迷的。他问晶莹,萧小姐,上次我给你讲的  
事情不知道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晶莹直截了当地说,对不起,田老板,我想我对蹴鞠并不是十分的感兴趣。而且,虽然我懂那么一点点的翡翠语,但是我却并不想跟一个翡翠国的老外打交道。你还是另请高明吧!

  老板很失望地看着晶莹。可惜了,他说,萧小姐,你可知道,我给你的转会费可是十万两银子啊!这是新闻界前所未有的创纪录的天价转会事件啊!你会一下子就成为新闻人物,成为大明星的,而且,我们《长安体坛》的实力和档次比你们《长安晚报》要强大得多啊!这次大唐蹴鞠队请来的那个翡翠国的外籍教头拉夫老米可是响当当的大腕啊!如果有你这样既懂蹴鞠,又懂翡翠语的美女记者去对他进行全程跟踪式的专访的话,我们报纸的销量一定会大幅度上升的。这完全就是一件双赢的事情,萧小姐你何乐而不为呢?

  萧晶莹喝了一口茶,淡淡地说,人各有志,我并不想出名,只想平平淡淡地过日子,田老板,请了。冲着他端起了茶碗。

  田老板只得讪讪地离去。

  晶莹冲阿飞举起了酒杯,说,来来来,今朝有酒今朝醉。为了今天的欢乐,干杯。

  阿飞与晶莹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此时,街上有一顶16人大轿经过,那阵势颇为威风。轿子里边坐着的是一位20多岁的少妇,有六、七分姿色,在长安也不过只属于稀松平常之辈。轿前有一位开道的管家,骑一匹黄骠马,人五人六的样子。街道两侧的三姑六婆们在议论着,目光里,口气中完全是羡慕。那少妇掀开了窗帘,露出了一张俏脸,凝望着街市。神色间颇为得意,她的每一个动作,她身上的每一分每一寸仿佛都在说着一句话:看,我坐上了16人大轿了。你们看着我的富贵荣华,看着我的无限风光吧!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富婆了。你们羡慕我吧!

  阿飞与晶莹将这一切看在了眼里。阿飞问,晶莹,难道你不希望能挣到大笔大笔的白花花的银子,成为一个有钱的女人吗?你不希望能坐上16人大轿吗?

  富贵于我如浮云,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人生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最要紧的便是这自在与逍遥。何必太过于执着呢?

  阿飞笑道,好一个晶莹,此言深得我心。举杯,二人对饮,对视。但觉得彼此间已多了一份默契。两人的心灵在这一刹那产生了一次小小的共振,让人愉快的共振。

  晶莹,阿飞问,我要的稿子你有什么办法能弄到?

  晶莹含笑不答,只是望着阿飞那着急的样子,一个劲儿的乐。

  此时,那弹三弦的少女早已唱罢了一曲《江南好》。词道: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晶莹叹道,江南,江南,我师父就是从江南来的。今天又是清明节了,算一算,我师父离开这个世界已经有7年了。江南,江南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地方啊!放心吧!阿飞,就在今夜,你的稿子就会有着落的。

  吃完了饭,两人回到了报社,只见一个老头子正在一副象棋前埋头沉思。晶莹很快乐地走了过去,亲热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糟老头子,还没有想出来吗?

  老头子捋了捋自己的花白胡子,说,你这个鬼精灵,这可能吗?哪条路都是死路。这车、马、炮跟小兵都没有连续攻击的路数,这棋肯定是没救了,对方早就兵临城下了,黑棋随便动一动,红棋就被将死了。晶莹,好晶莹,你这个残局根本就是无解的。

  晶莹伸出手去敲打了一下那老头子的脑袋,说,亏你还是个文化人呢?知不知道什么叫做置之死地而后生。

  置之死地而后生?那老头子伸出手去挠头皮,陷入了思索。晶莹为阿飞和自己倒了两杯茶,两人坐在椅子上一边喝茶一边瞧着那老头子苦思的样子乐。

  《长安晚报》编辑部的情形跟阿飞他们《大同府日报》差不多。阿飞并没有觉得不习惯,他觉得仿佛是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里。

  阿飞端着茶杯踱到了那老头的旁边,看那棋局。很快就理出了一个头绪。这个残局的确如晶莹所说的是一个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棋局。要点就在于要弃子进攻。要连续弃掉两个车进行攻击,逼迫对方把中路的士象给让开,亮出王面。之后再弃掉一匹马,堵住对方三路炮的回救线路。最后用最不起眼的那只八路小兵一招兵八平七将死对方。

  阿飞将这几路变化在棋盘上摆了出来,那老头怔怔地望着他,最后当阿飞将一记兵八平七的绝杀给摆出来了之后,那老头完完全全地呆住了,瞪大了眼睛。

  哇,他说,小伙子,你真的是一个象棋天才。

  阿飞这时说了句大实话,他说,老爷子,这么简单的残局你也解不出来?我根本就不是什么象棋天才,你倒的确是一只不折不扣的臭棋篓子!

  晶莹听到“臭棋篓子”这4个字,也禁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说,阿飞,你说得太好了,把我一直就藏在心里边儿的话给说出来了。

  那老头儿极其天真的憨憨一笑,神态极其认真地望着晶莹,问:晶莹,我真的是一个臭棋篓子吗?

  晶莹说,没错,坦坦白白地告诉你,您的的确确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臭棋篓子,若不是因为您是我的顶头上司,我早就把这句话给说出来了。不信您问问大伙儿,这是不是我们大家想说又不敢说的心里话?

  一屋子的人——晶莹的全体同仁们都捂着嘴偷偷地乐,那老头——晶莹她们的总编司马仪闹了个大红脸。

  晶莹说,谈到文学评论您的确是NO.1,但是你也的确是没有什么象棋天赋。歇菜吧您。

  那老头子也不发火,乐呵呵地说,好好好,歇菜,歇菜。一点儿也看不出生气的样子。

  大伙儿乐了一阵子,老头言归正传,说,晶莹,给你换个部门到体育部去怎么样?

  为什么?晶莹问。

  小赵去采访拉夫老米,没法跟那老头儿打上交道,体育版没料下锅,做不出好菜来了。这一周我们的发行量下降得挺厉害的。你知道的,晶莹,体育版一直就是我们的优势,市场调查部的结论是,在我们的读者中起码有三成是冲着我们的体育版才买报的。体育版滑坡是我们必须得解决的一大危机啊!晶莹,现在只有靠你挺身而出了。

  不会吧!晶莹说,小赵挺懂蹴鞠的,他也会一点翡翠语,怎么会没法跟那个拉夫老米沟通呢?不可能啊!没道理。

《长安晚报》(三)

 司马仪大摇其头,说,晶莹啊!晶莹。你哪里知道现在这个新闻圈是多么的污七八糟。不不不,不只是新闻圈,整个儿的社会风气全部都变得污七八糟的了。蹴鞠你就好好地蹴鞠吧!干嘛要把美女这玩意儿给掺和进来呢?现在的蹴鞠俱乐部不光只养球员,还养了一帮蹴鞠宝贝。观众不只看球,还要看蹴鞠宝贝们的歌舞表演。各大报社也推出了好几个美女记者。还有什么三版女郎。那个拉夫老米看美女看得眼睛都花了,还怎么跟小赵交流蹴鞠理论?小赵根本就连发言权也没有。说话的机会都捞不到。所以就只有请你出马了。怎么样?


  晶莹沉下了脸说,你把我当什么人了?司马仪老先生?

  司马仪讪讪地笑着,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啊!咱们得生存下去啊!晶莹,社会的现实它就是这样。并不是说要让你怎么怎么样,只不过是让你凭你的美丽去取得一张入场券跟拉夫老米进行沟通,最后还不是得比谁更懂蹴鞠。明白吗?丫头。

  晶莹想了想,说,行,不过你得给我配两个助手,小赵作为专业人士跟着我。另外再把保安队的队长借给我当保镖。好吗?

  司马仪老头儿皱了皱眉头说,小赵没问题,可是保安队的老李刚好请了一个月的假回老家看他老娘去了。你换一个人吧!

  不行,晶莹说,别人谁也没有他那么好的身手,一定得他。

  司马仪老头儿一脸的为难之色,此时英俊少年阿飞说了一句话,一句让大家很吃惊的话。他说,晶莹,就让我作你的临时义务保镖吧!我可以暂不回大同府了。

  晶莹感激地望着阿飞,说,你这是为了我吗?阿飞。

  阿飞淡淡地说,不全是吧。反正我在大同府也呆腻了,留在京城也好打探一下寻欢的消息,找到他商量一下今后作什么。

  晶莹心中有一点儿淡淡的失落,这个英俊的大男孩阿飞他之所以留下来并非是完全为了自己。但当她再次细细地把阿飞的话想了一遍之后,方才明白过来,什么打探寻欢的消息的说法很显然只是一个借口,完完全全的借口。他之所以留下来,惟一的原因就是因为自己。

  他爱上我了吗?晶莹想。这个大眼睛的飞刀男孩他果真爱上我了吗?晶莹的脸不禁有点儿红。

  司马仪老头儿这会儿显示出了他的可爱之处,他对阿飞说,阿飞,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到我们《长安晚报》来当个助理编辑兼保安队副队长如何?等我观察你一段时间,看看你能胜任什么工作以后,再给你安排一个具体的职位如何?

  阿飞默默地点了点头。走过去笑着拍了拍司马仪的肩膀说,你真的是个好老头。

  司马仪很认真地看着阿飞说,小伙子,我之所以这么安排是因为你和晶莹上午在朱雀大街的事情已经在长安城里传开了。我信得过你是个好小伙子。而且你也确实是个挺有本事的武艺高强的人,当个保安副队长根本就不在话下。

  阿飞笑了笑,心想,得了,自己在京城里已经出名了。

  司马仪通情达理的说,阿飞,给你定一百两银子的月薪,你现在就可以到帐房先生那儿预支半个月的薪水。给你3天时间找到住处,安定下来,3天后准时上班行吧!

  行,阿飞一口应允。

  晶莹说,阿飞,我陪你一起去租房子。这几天我来照应你,好吗?

  于是,阿飞去帐房先生那儿预支了五十两银子。晶莹就领着他找房子去了。

  晶莹住的那条街上有一户苏州来的绸缎商刚好结束了长安的生意。准备迁回苏州。阿飞便租了他们住的房子,离晶莹的住处只有十几丈的距离。那是一条叫住苏州街的小街。

  晶莹与阿飞坐在她的那间小屋里吃晚饭。晶莹煮了一锅小米粥,那种清香弥漫了整个的小屋。阿飞心中蓦然地感到了一种温暖,这个浪子在那一刹那心中想到了一个字:家。

  家?家是什么?阿飞想。在那些玩飞刀,玩笔杆子的岁月里,在大同府的岁月里,他从来就没有想到过家这个字。在大同府阿飞也算是一位青春偶像。也曾经遭遇过一些美丽的女孩子。然而从来就没有谁让她想到家这个字。

  也许,这就是爱情吧!所谓爱情是应该可以如此定义的:爱情,就是当你遇见她时,你就会想到“家”。你的心就会感受到一种温暖。

  突然间,阿飞感到自己的头被轻轻地敲打了一下,是晶莹。她说,怎么了?你在傻想些什么呀?你的粥都快凉了。

  阿飞怔怔地望着她,一时间不由得痴了。想你,他不假思索地说,我在想你。

  晶莹的脸红了。红得很美丽。那种少女的羞涩是如此的动人。

  阿飞的脸也一下子就红了。他蓦然地感受到了自己干了一件傻事,气氛在那一刹那有点儿尴尬。但毕竟两人都不是世俗儿女,很快就又言笑如初了。

  只是在那一刻之后,的确是有一种令人心乱的感觉留在了两人心头。

  吃完了粥,晶莹起身去收拾碗筷,阿飞走到了客厅的那张躺椅上坐了下来,美美地喝了一口手边的茶,望着天花板出神。晶莹,一个多美的名字。这儿是一个多美的空间啊!温馨而宁静,如果就如此地渡过一生,那也是不错的。大同府?大同府还没有哪一个女孩子能让他有如此的感觉。

  京城?晶莹。晶莹。这个女孩子让阿飞感觉到她就像是水晶,晶莹剔透的水晶。

  晶莹,美丽的晶莹,她会是浪子阿飞停留的港湾吗?

  阿飞在那一刻陷入了沉思。

  他永远记得那一句宿命的预言:你这一生注定了会是一个浪子,你是一颗流星!只有那刹那的光芒。命运注定你这一生是留不住爱的。

  真的吗?命运果真是如此的吗?

  阿飞躺在椅子上摇了摇头,说,我不信。但心里却又有另一个声音在说,能不信吗,这句话可是沈大侠说的。

  沈大侠,名动天下的沈浪。此刻,他早已远隐于海外的仙山。

  夜深了。阿飞躺在了椅子上昏昏欲睡,晶莹走了过来轻轻地将他拍醒。刚才的晶莹就一直坐在门口看星星。天上的星星就正如世间的人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变幻着,来来去去,悲欢离合。人世间,星空中,好像真的并不存在什么永远。

  晶莹说,走吧!阿飞说,去哪里?晶莹说,去找你要的那篇文章。

  阿飞不解其意,但也只有乖乖地跟着晶莹走。两人都换上了黑色的夜行衣。晶莹带着阿飞,奔出了长安城的北门之外。一路之上,晶莹施展出了极高的轻功,阿飞不禁有些疑惑了。以晶莹这样的身手,今天上午怎么会在街市上听不到神鞭公主的马蹄声?难道,她是故意的?

  望着这个女孩子,阿飞茫然了。

第二部分

李白的梦中情人(一)

 北门外一里处,有一座小山。山上种满了松树。夜里,山上雾气缭绕,晶莹向山腰处奔去。在松林中有一片空地,一株千年老松之下,有一座坟。明月下,阿飞清楚地看到了那上面写着的几个大字:公孙大娘之墓。

  公孙大娘?初唐时期的女剑仙公孙大娘?连沈大侠也推崇备至的前辈高人!


  晶莹在墓前跪了下来,就那般默默地很久很久。阿飞在她的身后静静地站着,心中满是感慨。人生一世,不管你的生命曾经是多么地灿烂。最后的归宿也只不过就只是这三尺的黄土。名与利真的就只是过眼云烟。在这世间,唯有情爱永远。只可叹这红尘中的众生却并无几人能够看得透,放得下。

  公孙大娘,在她生命中最辉煌的岁月里,那美丽的绝世风姿曾令千千万万人为之而陶醉过。只是,在她的人生中,曾经有过真爱吗?是否她也仅仅只是一颗孤独的流星?

  晶莹在墓前一跪就是一个时辰。后来,三更就快到了。晶莹对那墓碑三叩首,说,师父,他就快要来了,看看他今夜又会为你写下什么样的动人的诗句吧!于是站起身来,拉着阿飞的手,避在了墓的后面。

  阿飞的好奇心大起。他想不到,晶莹居然是公孙大娘的弟子。而听她的口气好像还有一个人每年都会在清明节的夜里到公孙大娘的墓前祭奠一番。还会写诗。他是谁?

  三更时分,山路上传来了得得的马蹄声。渐渐地,见到一人一骑行了过来。到了公孙大娘的墓前,翻身下马,站在月光下呆呆地望了那座孤坟许久,许久。终于,眼中滚落了两行泪水。

  在月下看去,阿飞清楚的看到,那人身材魁梧,深鼻高目。外貌略略地有些与胡人相似。仿佛是一个混血儿,看年纪约有三十开外,长眉斜飞入鬓,气宇轩昂,绝非凡品。

  那人的马背上系着一个很大的皮囊。只见他落泪之后,从马背上解下那只皮囊,拔开盖子,仰头痛饮。放下了酒囊,望着公孙大娘的墓碑,喃喃自语道,今年我又为你写点什么呢?埋头苦思。

  阿飞与晶莹在暗处静静地望着他。阿飞的心中隐隐地想到了一个人。

  那人在月下踱着步,开始吟起了诗来。只听他吟道: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饮成三人……

  吟罢,又埋头苦思。

  李白,他是李白。阿飞心里一下子就明白了过来,这个在公孙大娘墓前拜祭的男人竟然就是大诗人李白!

  李白,他是李白!阿飞对晶莹说。晶莹将食指竖在唇前,让他禁声。阿飞明白了过来,此时李白正文思如涌,的确是不应该去打扰他。否则的话,就是对文学的一种犯罪。

  良久,只听李白又吟道: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

  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

  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

  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

  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

  丹丘生。

  将进酒

  君莫停。

  与君歌一曲。

  请君为我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

  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

  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

  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

  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

  千金裘。

  呼儿将出换美酒。

  与尔同销万古愁。

  ……

  吟罢,又再次埋头苦思。

  晶莹极轻声地对阿飞说,这些都是往年的旧诗了。李白每年都会到我师父的墓前来,为她作一首新诗。

  阿飞已经完全地呆住了,他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他想不到,想不到李白这位当世的诗仙,令无数的痴情儿女为之而倾倒的风流谪仙人,其实心中所倾慕的女人竟然是已仙逝多年的女剑仙公孙大娘。他对她竟然是如此多情,哪怕她早已经弃这俗世而去,哪怕她早已经化作了一堆黄土,孤零零地呆在这山岗之上,他依旧是对她如此的多情。风风雨雨,痴情不移。

  难道他不知道,他所恋的其实只是一个虚幻吗?

  也许,这就是诗人的浪漫吧!诗人就不应该是现实主义的人,他就应该生活在疯狂的浪漫之中。

  阿飞感动了。他觉得,人到这个红尘俗世中来走一遭,所追求的其实就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超凡脱俗的爱情。追求一种与众不同的人生。

  生为凡人,那么这一世与蝼蚁何异?那是一种莫大的悲衰。

  李白苦思良久,兀自一无所得,不禁有些焦燥了起来,脸上渐渐地有了些不耐的表情。再次从马背上取下了那只酒囊,痛饮。一边喝着酒,一边捶胸顿足,仰天长叹。

  酒已尽,李白将那只酒囊远远地扔在一边。痛苦地对着夜空咆哮道,老天爷!难道我这一生只能给杨玉环这样的庸脂俗粉写一些无聊的玩意儿了吗?说什么诗仙,说什么谪仙人。公孙大娘,我愧对你这样的绝代佳人。我枉为诗人!

  阿飞感觉到晶莹紧紧地握住了自己的手。他回头,只见晶莹早已是热泪盈眶,而自己的眼角也已经湿润了。两人心意相通,都觉得李白对公孙大娘的这一份深深的倾慕的确可以算作是一种绝对的唯美爱情,人生能得如此一位知已,哪怕是在死后,也足以无憾了。是的,因为李白,公孙大娘这一生已经是无憾的了。只因她的美丽已经永留在了他的心里。

  只听李白喃喃地自语道,只可惜我已经再也无缘见到你那绝代的风华,欣赏到你那鬼斧神工的剑术了。这样的人生却又还有什么意义?罢罢罢,我这就来了,和你在阴间相会吧!反正,我已经不再能为这个世界创造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

  李白拔出了自己腰间的短剑,猛地向自己的胸膛刺去。

  他要自杀!

  是的,其实真正有才华的人都是有自杀倾向的。特别是艺术家,尤其是诗人,大诗人。他们在灵感枯竭,知音难寻的时候对这个庸俗的世界的深深的厌倦与憎恶之情是旁人所难以去理解的。每当这时候,他们就会想到自杀。

李白的梦中情人(二)

当年在山海关卧轨的海子就是这样的。海明威的情况也同样如此。有人说他们这是在玩行为艺术。去他妈的吧!这样说的人根本就不懂得文学,不懂得艺术。像海明威跟海子这样的超级大才子,他们的确是早已经深深地厌倦了这个世界。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资格去厌倦这个世界的。如果说像高尔夫俱乐部那样需要用几十万的巨款去购买一张会员证以取得入会资格的话。那么,假设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厌倦者  
俱乐部”,则惊世的才华就是获取入会资格的唯一的通行证。

  就在此时,只见寒光一闪,一柄飞刀破空而来,准确地击中了李白手中那柄刺向自己胸膛的短剑。

  是飞刀,阿飞的飞刀!

  李白茫然地站在了那里。阿飞正欲飞身而出,但晶莹却已经抢在了他的前头。阿飞惊奇地发现,晶莹已经卸下了那件黑色的夜行衣,此刻的她穿着的是一件飘飘的白衣,风姿极美。而她的手中不知何时已经多出了一柄长剑。阿飞怔住了,立在原地。

  李白看见从公孙大娘之墓的后面忽然飞了出来的这个美女,已经傻在那儿了。月色下,她的美丽是那么地诡异而不可捉摸,充满了一种极度的神秘与诱惑。那一袭飘飘的白衣,那妙曼的姿态让人想起了敦煌莫高窟中的飞天。李白完全以为眼前的这个美女就是公孙大娘的借尸还魂。以为自己多年以来的诚意终于感动了上帝。夜色里只觉得她明艳不可方物,令人不敢逼视。

  只听晶莹手执长剑对李白说道:李白,谢谢你这么些年以来一直都到我的墓前祭拜,你不是一直都想看看我的剑舞绝技吗?今天就让你一了心愿吧!

  美丽的晶莹白衣飘飘,手执那柄长剑,开始进行着一种舞蹈。那是怎样的一种舞蹈啊!朦胧的夜色里,如水的月色下,一位风华绝代的女子执三尺青锋而舞,时而如行云流水,其剑意绵绵不绝。时而如大海狂涛,气势磅礴,卷起千堆雪。时而如泰山日出,呈现出一刹那的令人惊艳的美丽。那是一种极为神奇的剑术,可以让人如饮醇酒,如坐春风。那是一种令人如醉如痴的剑术。

  只有阿飞这种大行家才能看出来,晶莹的剑法竟然是全无破绽的。这种剑法如果用极强的内家功力使出来,那几乎是无坚不摧的必杀绝技。

  漫天的剑光中,美丽的晶莹仿佛已化为了广寒宫中的那位碧海青天夜夜心的嫦娥仙子。

  晶莹那一刹那的美丽,让阿飞,让李白目瞪口呆了。

  在晶莹美不胜收的剑舞之中,李白已痴了,醉了。当他渐渐地从痴醉中清醒了过来时,脸上露出了一种极度的欣喜之色。

  我有了,我有了,他疯狂地大叫着。我要作诗,我要作诗。他极为兴奋地挥舞着双手。他开始大声地吟哦,作出了日后的不朽名篇《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绛唇珠袖两寂寞,晚有弟子传芬芳。

  临颍美人在白帝,妙舞此曲神扬扬。

  与余问答既有以,感时抚事增惋伤。

  先帝侍女八千人,公孙剑器初第一。

  五十年间似反掌,风尘鸿洞昏王室。

  梨园子弟散如烟,女乐余姿映寒日。

  金粟堆前木已拱,瞿塘石城草萧瑟。

  玳?急管曲复终,乐极哀来月东出。

  老夫不知其所往,足茧荒山转愁疾。

  ……

  当他吟完了最后的那一句“老夫不知其所往,足茧荒山转愁疾”之后,仰天长笑,笑到最后,连眼泪都出来了。他喃喃自语道:“公孙大娘,李白这一生总算是对得起你了,对得起这份爱了。终于为你作出了这样的诗句。从今以后我可以不必再每年都来拜祭你了。因为有了这首诗,你的美丽已经在我李白心中永存了,已经在千千万万的世人心中永存了。哪怕是一百万年以后,人们依旧会记得你的,记得你那绝世的风姿。今天真的是好高兴,不枉我对你倾慕了一场。只可惜,没有酒了。”李白痴痴地说完,痴痴地坐在那儿发呆,流泪。就仿佛正在回味着一件极为遥远的往事。

  阿飞和晶莹已经完全地被感动了。大诗人李白居然会如此深刻地爱上与自己处于不同时代的一位素未谋面的女人。这种穿越了时空的爱恋的确是感人至深的。阿飞走到了晶莹眼前,与她双手相握。那一刹那,他感觉得到晶莹将自己的手握得很紧很紧。

  很久以后的李白终于不再出神了,他已经从沉迷中醒了过来。望着晶莹与阿飞。以李白的聪明一下子就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他走到了晶莹跟前问道:敢问姑娘可是公孙大娘的后人。

  晶莹冲他施礼道,小女子萧晶莹,公孙大娘正是家师。多谢先生多年以来对家师的这一番情意。

  李白望着晶莹与阿飞,欣慰地点了点头。说:“刚才这首诗就叫做《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吧!”

  阿飞说:“李先生,我可以把它发表在我们《大同府日报》上吗?”

  “随你吧!”李白说,“我得走了,找酒喝去。李白斗酒诗百篇,我今天诗兴大发,得找酒喝去了。”冲两人一抱拳,转身上马。正欲打马前行,忽然又像想到了什么,回头对阿飞说道:“小伙子,你发表这首诗的时候就用老杜的名字吧!谁会相信我李白一个这么有英雄气概的男人会写出如此儿女情长的诗句来呢?用老杜的名字比较合适,他的风格要多愁善感,儿女情长一些。”

  就这样,后世的人便一直错误地认为《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这首诗是杜甫写的。

女哥星林仙儿(一)

 阿飞饶有兴味地站在蹴鞠场边观看国家队的训练。这时已经是初夏时分了。清明节那个夜里他和晶莹得到了李白的那首诗。他用飞鸽传书把那首诗稿以及自己给《大同府日报》的辞呈一块儿给寄了过去,然后就留在了京城。

  《大同府日报》的十周年纪念特刊卖了个满堂红。发行量达到了创纪录的五十万份。而最富于喜剧色彩的是事隔三个月之后,人在洛阳的杜甫才知道这件事情。当时是杜甫的一  
位朋友从山西回来,手里拿着一份《大同府日报》找到杜甫,一边恭喜他一边嚷嚷着让他请客,杜甫完全就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情。那朋友还笑他装糊涂。说,杜兄,这篇大作写得的确是令人叹服。才气纵横,跃然纸上。想来大同府的人至少得花上千两以上的银子才请得动杜兄这样的名家。

  杜甫把那份报纸拿过来看了很久,终于说了一句话:一定又是李白这个臭小子干的好事。于是又飞鸽传书把李白给臭骂了一顿。当然是写了一首诗,诗人嘛,骂人也是用诗。李白同样地回了一首诗来道歉。

  那年,第九届世界杯蹴鞠大赛即将在长安举行。大唐国家队请来了翡翠国外教拉夫老米,加紧训练,誓夺冠军。蹴鞠其实就是古代的足球运动,在以后的文字里,为了叙述与阅读的方便,我们就把蹴鞠称之为足球了。

  那时的阿飞已经正式地成为了《长安晚报》的一员。跟晶莹和小赵一块儿负责体育版,最近这段日子更是专盯国家足球队的训练,尤其是当那个外籍教头拉夫老米来了以后,第九届世界杯已经越来越近了,大战前夕,举国上下已经有了一种很浓重的临战气氛。

  那段日子拉夫老米是全大唐最为炙手可热的新闻人物。围绕在他身边的各路记者数量足以组成一个小的战斗方阵,更为引人注目的是在其中还有一支娘子军。每天在训练场边进进出出,构成了一道迷人的风景。此外,广告商以及影视圈的一些人物也对拉夫老米投入了极大的关注。因为据一家市场分析机构的调查,拉夫老米的市场价值早已是百万级的了。一些烟广告,酒广告,电器广告等等等等都准备找他担任主角。而有两部足球电视片也准备请他担任客串佳宾。拉夫老米在大唐正在享受着他一生这中最为辉煌的荣耀。

  阿飞可不管这些,他只知道,他看足球,他写足球,他快乐。尤其是跟晶莹在一起的时候。现在的阿飞与晶莹彼此对对方都有了一种很美好的感觉。两人觉得每天快快乐乐高高兴兴的在一起就是一种莫大的享受。他们最大的爱好就是在一块儿谈论棋艺,诗词和武艺。她那时已经告诉了阿飞,那天她是故意装成耳朵不灵光的样子准备当街闹事,来刺杀那两匹黑玫瑰。因为她早就看不惯神鞭公主和她的黑玫瑰在长安街市上那飞扬跋扈的样子,她认为那是长安一害,她想要为长安人民除掉这一害。

  阿飞笑笑说,你们两个人干起来的话一定是惊天动地的,你如果真地把那两匹黑玫瑰给杀了话,神鞭公主一定会跟你没完没了的。

  晶莹淡淡地说,如果我干了这件事的话,我一定会离开长安的,到一个山青水秀的地方去过平静的日子,每天弹弹琴,下下棋,练练剑。

  阿飞说,那正是我一直就在向往着的一种生活。

  晶莹默默地出了很久的神,好像想到了什么,终于,她说,现在还是把这次世界杯足球赛的事情给办好了再说吧。这次的新闻大战一定会很激烈的,我们要把报道的深度和广度给做出来,打败竞争对手,要对得起掏钱买报的读者。

  美丽这玩意儿的确是价值无边的。老夫拉米在记者们面前一直很傲,耍大牌,但他自从遇上了晶莹以后就再也顾不上面子问题了。他完全地拜倒在了她的石榴裙下,主动地讨好她。而晶莹也因此就获得了很多很多的独家新闻。结果好多消息有时候连拉夫老米的那几个中国助手都还不知道,晶莹就知道了。新闻的价值就在于独占性,那段日子在大唐全国上下形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关于国家足球队的消息最具权威性的就是《长安晚报》的声音。《长安晚报》以萧晶莹为组长的特派记者组所采写的连续报道吸引了绝大部分读者的目光。最具轰动效应的一件事情就是五月初一的《长安晚报》竟然就公布了五月初三的一场大唐国家队与新罗国家队的热身赛的上场队员名单,而到了五月初二的夜里中方的几个助理教练对此事还一无所知,到了五月初三的晚上,上场队员果然与《长安晚报》上所公布的人员名单完全一致。

  《长安晚报》三人特派小组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的黄金组合。晶莹可以保证新闻来源的绝对真实,而小赵的专业知识可以保证文章的档次与水准。阿飞呢?他对足球从来就不是一个门外汉。而且,在他的天性里面包含着许许多多的浪漫的成份,能为文章注入激情,他可以和晶莹一道从一个剑客,一个武林中人的角度去看足球,将足球与武林与江湖联系起来进行写作是最近这一段日子以来的流行时尚,而阿飞他们牢牢地抓住了这样的一种流行时尚,这种三合一的文章是出类拔萃的。故此,《长安晚报》在那一段日子里真的是红极一时,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奇迹与辉煌。

  足球,魅力无穷。而美人与剑客也同样是魅力无穷。三大流行元素结合起来就更加地构成了一种绝对致命的流行时尚。那段时间,《长安晚报》、晶莹、阿飞、小赵这几个关键词语在有关时尚界的流行文字中是出现频率极高的几个常用词,在几大网站的窗口输入这几个常用词进行搜索,会找到好几千个网页,就正如如今的流行时尚中的“韩乔生”一词。

  那次的第九界世界杯大唐国家队队内竞争分外激烈。27名队员为了18个最后的正式参赛名额而进行着全力地争夺。

  谁会脱颖而出?

  谁能将自己的名字永留在大唐的史册上?

  当时江湖上有些谣言,说其实晶莹之所以能得到国家足球队的独家消息,是因为在她与拉夫老米之间有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大伙儿认为她是老米的情人。在当时这种说法很流行,但这的的确确就是一句谣言。因为说白了,老米和晶莹都不是那种狼很烂的人。首先,晶莹并不是像大家的传言中那样的一种很随便很贱的女人,而且,恰恰与之相反的是,她是很高贵很有气质的。其次,拉夫老米也并不是一个很色的人,他的确是很喜欢晶莹,但他很有绅士风度,他对晶莹只是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进行过一次很有礼貌的求爱。在遭到了晶莹的婉拒之后,他当时的确是很伤心,很夸张地耸了耸肩,大叫了一声我的天哪!当然,用英文说出来的这句话就叫做“Oh, My God!”但他的伤心虽强烈却很短暂。像所有的老外那样他们的天性是很乐观的,他们的伤心是不过夜的。他当即就表示大家今后应该继续作普通朋友。因为根据工作关系两个人是互相需要的。这就是事情的真相,只可惜在当时无人相信。当然,拉夫老米也不是圣人,后来,他的确是在长安养了个小情人,但却不是晶莹。

  那些对晶莹恶意中伤的人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出于对她的妒忌。或者是妒忌她的美貌,或者是妒忌她的工作业绩。反正,就是中国的那句老话,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对这些谣言,晶莹很能看得开,阿飞也很能够看得开,做自己的事情,让别人去说吧!有些事情说是说不清楚的,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自己心里有数就行了。他们每天最快乐的时候就是收工以后回到居处,对弈一番。从小小的象棋中他们找到了太多乐趣。那是他们一天之中最为轻松的时候。什么都不想,就只是单纯的沉浸在棋艺的魅力中。对弈一番之后,或是饮酒吟诗,或是由晶莹抚琴一曲,阿飞舞剑应和。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淡淡过去。阿飞与晶莹就这样在日复一日地相处着,感觉很快乐很快乐。平淡中,两人的心中自有一种温馨的感觉。

  也许这就叫爱情。

  阿飞从未问过晶莹的身世和来历,晶莹对阿飞也同样如此。他们觉得,只要两心相知,这便已经足够。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在这个充斥着铜臭味的商业时代,像晶莹这样的大美女要想过一种平淡的生活几乎是不可能的。美丽,总是面对着太多太多的追逐。

女歌星林仙儿(二)

一夜,阿飞心里甚是烦闷,独自一人到了距住处一里之遥的一片树林里去散步。

  一阵风吹过那树林,令人心旷神怡。忽然间,他感觉到了一种无形的劲气自背后袭来,是一柄剑,剑尖的寒芒,仿佛已将要刺入他的身体。

  阿飞若是向左闪避,右肋就难免被剑锋洞穿,若是向右闪避,左肋就难免被洞穿,若  
是向前闪避,背的正中就要多个窟窿。因为他无论如何闪避,都不可能比这一剑更快!

  这一剑是如此的毒辣与刁钻,几乎是无可闪避的。

  但阿飞的身子却在这刹那间,贴着剑锋滑开,冰凉的剑锋贴着他的肌肤时,他只觉得全身的汗毛都悚竖起来!

  他从未有如此这般地接近死亡。

  对方一剑刺空,似乎觉得更吃惊,剑锋一扭,横割过去,但阿飞的掌中刀已急划他的手腕。

  这一刀快得竟不容对方的剑势有任何的变化。

  那人大惊之下,剑已撒手,凌空一个翻身,倒掠出去。

  阿飞的飞刀已到了指尖!但他终于还是叹了口气,并没有将那柄飞刀发出,只因恰在此时,他已经看见了她——晶莹。他的心中忽然地涌起了一阵温柔,杀气已消散于无形。

  那杀手在这刹那间已经逃得远远的,他的声音从那树林之外传来:小子,这次算你走运。以后你最好离萧姑娘远一点,否则的话,一定让你死得很难看!

  月色下,晶莹走了过来,与阿飞双手相握。她也听到了那杀手的话,她望着手执飞刀的阿飞,完全地明白了在这里刚刚曾经发生过什么。一定是一场大战,阿飞方才一定是在生死的边缘走了一趟,晶莹无奈地摇了摇头。

  阿飞,握着他的手,她说,让你受惊了,为了我。

  他们是谁?阿飞问。

  晶莹并没有直接地回答他,只是说,阿飞,你知道吗?这么些年以来,自从我来到了长安,就一直有一些很无聊的公子哥儿们在追逐着我。他们把我叫做是“长安之花”。虽然我一直就不曾理会他们,但他们一直就在为了我而勾心斗角,争风吃醋。这几年来发生了很多事情,很烦人,你能明白我的苦衷吗?

  阿飞点了点头。

  晶莹温柔地看着阿飞,说,你觉不觉得这个世界有时真的是很无聊。我只不过是个平平常常的女孩子而已,心中惟一的梦想就是好好地干几年记者,积累一些素材,以后写一本书出来,也算是留下了一些东西,实现了这个文学的梦想我就准备回来时的那个小山村去了。去过平平淡淡的日子,安安宁宁地渡过这一生。可是,为什么他们一直就不肯让我安宁呢?他们总是对我说,他们爱我,很倾慕我。要给我荣华富贵,要让我过上锦衣玉食的日子。要让我坐上16人的大轿在长安的街上招摇过市,活得比别的女人都要更有面子,更威风。可是他们又哪里知道,富贵并不是我所追求的东西,我只希望能找到一位真正的知己平淡一生。什么16人的大轿,见鬼去吧!

  真的,阿飞,拉着阿飞的手,晶莹对他说,其实一个女孩子最渴望的并不是什么荣华富贵,而是和一个爱她懂她的人一起如心中所愿的那样生活,快乐的生活。

  阿飞默默地握着晶莹的手,温柔地望着她。

  阿飞,你明白我的心中所愿吗?晶莹说,她的眼中已有了一些如她美丽的名字那般晶莹的泪花。

  阿飞依旧只是默默地握着晶莹的手,极度温柔地望着她。

  晶莹凝视着阿飞,凝视着他那岩石般线条刚毅的英俊的面孔,那如夜星般明亮而单纯的,令人温暖的眼睛。蓦然地感受到了一种男人心中最深沉与真挚的爱与关怀。她的心中涌动着一股暖流。觉得自己实在是很幸福,很幸福。一个如此出色的男孩子就这样如飞来峰那样被上天突如其来地恰到好处地神奇地安排到了自己的身边,自己是何其幸运啊!

  阿飞,你应该会懂我的。晶莹说。如果连你也不懂我的话,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人能懂我了!

  阿飞微笑,对晶莹微笑。

  晶莹觉得那是自己这一生之中所见到的最动人的微笑,在那个微笑里她看到了自己最渴望的两件珍宝:爱与承诺。那种默默的心心相印,全无保留地倾情相爱。

  晶莹默默地倚在了阿飞的怀里。一起望着天上的星星,只觉得这一夜真的是无限美好。

  阿飞说,晶莹,这次世界杯足球赛的事情忙完了以后,我们就一起归隐山林吧!其实我与你是一样的,也是个甘于平淡的人。也许我这一生注定了不会像寻欢那么辉煌吧!

  也许,平平淡淡才是真,不是吗?晶莹说。

  说得真好,是啊!平平淡淡才是真。阿飞握着晶莹的手,遥望夜空,感觉到了一种似水柔情。他的心在这一刻已经被幸福所完全地充盈,再也不愿记起那些令人伤感的前尘往事。

  那段日子几乎是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阿飞与晶莹的快乐。人们发现,阿飞这个很酷的小伙子那段时间的脸上竟然不时地泛起一些淡淡的笑意,仿佛是一块融化了的冰,而晶莹也仿佛被一份美好的感情滋润着,焕发出了一种全新的美丽。

  两个人在心里倒数着日子,60天,还有60天他们就将会完成这一次的任务,那时,世界杯足球赛已经曲终人散。他们将开始一种新的生活,晶莹的书稿上半部已经完成,而下半部也已经有了提纲,当时已经有好几个书商与她保持着密切的接触,大家都很看好这本书,因为谁都明白晶莹的手里有很多的独家猛料。而整个大唐的足球迷数以亿万计,由此可见这本书的市场潜力有多大

  。

  晶莹的心愿就是写好这本书,多赚些版税,然后把这笔钱捐给山区的那些失学的孩子,为他们建三座学校。

  我要辉煌的谢幕,一生辉煌一次便已经足够,为了那些失学的穷孩子,这应该算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吧?晶莹说。

  然而,总是会有一些人来破坏他们美好的心情。把他们弄得很烦很烦。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人见不得别人过得太幸福。

  一天夜里,他们去卡拉OK玩。是的,早在唐朝时期,中国就有了卡拉OK这种文化娱乐形式了。只不过当时唱的并非是现代的流行歌曲。那时也没有VCD、DVD那样的先进的电子技术,当时的卡拉OK主要就是演唱诗词,基本上都是耳熟能详的名家名作,并设有专门的乐队伴奏,收费也比较贵,一首歌一两银子。

  晶莹那天唱了一首李后主的词《几多愁》,那是南北朝时期陈国后主李煜最有名的一首词了。“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晶莹的那支歌唱得极其的有味道,完全地唱出了那种亡国之人的伤感,怀念与哀挽之情。那种“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的意境被她表达得淋漓尽致。真的,晶莹的歌声是极其地富于艺术表现力的。

  而阿飞呢,他唱了李白的那支著名的《蜀道难》。“蜀道难,难于上青天。”阿飞的唱腔抑扬顿挫,中气十足,完完全全地表现出了那种雄浑的气势。

  两人的歌声极为出众,堪称歌霸级的水准,引来了太多太多关注的目光。其实在那时,他们早就是长安的公众人物了,知名度很高,只是他们自己还不觉得。

  不知有多少的红男绿女们羡慕地望着阿飞与晶莹,像他们这样的相爱是多么美丽啊!一时间,他们两人成为焦点。

  直至后来,大约在四分之一柱香以后,又有一位少女唱起了那支晶莹方才曾经唱过的《几多愁》。

女歌星林仙儿(三)

那少女二八年华,瓜子脸,大眼睛,整个儿的人长得极美。眉目间自有一种风韵,当时看来虽然不及晶莹的风姿,但阿飞相信,待到这少女再过两年真正长大以后,她的美丽应该不在晶莹之下,而且很有意思的是,这少女的长相竟然与晶莹颇为相似,仿佛是她的妹妹。

  与她同桌的是一位眉清目秀,风度翩翩的公子,他手里握着一柄折扇,看上去气宇不凡,这是阿飞和一次看到上官飞,另外还有一个四十左右的中年人。


  同样的一首词,由这二八少女唱出来,却是另有一番韵味,“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与晶莹相比,这少女的音色显然更美,如出谷黄莺,有余音绕梁之感,然而,她却并不像晶莹那般,深深地了解这词中的意境与神韵,未能像晶莹那般将那种亡国之悲完完全全的演绎出来。这也难怪,她这种年龄的小女生本来就是唱不出那样的深深的惆怅的,在这种年龄,生命应该是充满欢乐的。

  那少女一曲歌罢,有人上前献上了两个大花篮,是两位富商的手下,那少女愉快的接受了鲜花,一脸的幸福。

  有意思,阿飞喝下一口梨花露,对晶莹说,你看那少女,长得与你颇有几分相似呢?你不会还有一个妹妹吧?

  晶莹微笑道,我也注意到了,那少女的确与我有几分相似,他日若有缘再见,就认了她做我的干妹妹吧!走吧!

  阿飞点点头,叫来小二买了单,一共是4两银子,与晶莹起身向门口走去。那美丽的少女坐在7号桌,当阿飞与晶莹走过7号桌时,他发觉那少女一直在盯着自己,他们走过了那张桌子,这时,他听到了那少女在呼唤自己:阿飞哥哥!

  他回头,只见那少女惊喜交集地看着自己,说:阿飞哥哥,真的是你吗?

  你是?阿飞有点儿眩惑了,他的确是认不出这少女来。

  阿飞哥哥,我是仙儿啊!林仙儿,你不记得了吗?她说。

  仙儿?阿飞仔细地打量她,没错,她的确是自己的小妹妹林仙儿。少年时他们一共有4位青梅竹马的玩伴,男的是他和李寻欢,女的就是林诗音和林仙儿。寻欢和诗音比他大两岁,而他又比仙儿大三岁,仙儿是他们最宠爱的小妹妹。他们把她叫做“李家村的小公主”,自己两年前离开李家村去《大同日报》上班时,仙儿才只有15岁,还是个没怎么开始发育的小女生呢?想不到两年不见就已经长成了一个大姑娘。

  这次在京城重逢,阿飞感到了一种突如其来的喜悦,离开李家村已经两年了,他实在是想听听仙儿讲讲李家村这两年的事情。

  那少年公子冲阿飞与晶莹一抱拳,说,二位想必就是最近闻名天下的阿飞公子与萧姑娘吧!最近的《长安晚报》在下也是每日必看的,二位的文章的确是堪称佳作。

  不敢,阿飞也冲他抱拳一礼说,让公子见笑了。

  那少年公子说,在下上官飞,是仙儿姑娘的朋友,阿飞兄既是仙儿的好友,便请一同小坐片刻如何?在下对二位也恰恰是久仰得很的呢?

  阿飞与晶莹欣然落座,林仙儿目不转睛地盯着晶莹,看了足有整整一分钟,她对她一笑,说:姐姐,你真美。

  晶莹也对她一笑,说:妹妹,你也是。

  阿飞说,仙儿,你还没告诉我你到京城来干什么?而这位兄台又是何许人也?

  这位是金钱帮的少帮主上官飞公子。

  阿飞明白了过来,他听社会新闻部的同仁们说起过金钱帮与他们创建的实体——金钱集团。这几年,金钱集团在京城可算得上是大名鼎鼎,房地产、金融证券、影视广告……他们涉及了很多行业,而他们的董事长是一位传奇人物,在兵器谱上排名天下第二的绝顶高手,龙凤双环上官金虹。

  少帮主?那么,上官飞显然是上官金虹的儿子。

  令尊的大名是久仰的了,阿飞说,上官兄想必也是将门虎子。

  上官飞说,阿飞兄过奖了,在下只不过是勉强能为家父分一点劳而已。目前在下负责的是金钱集团下属的影视广告唱片公司,这位是本公司的艺术总监李龟年先生。

  李龟年冲阿飞与晶莹一点头。

  晶莹说,李先生在京城的文化界,音乐界堪称是泰山北斗了。上官公子能请到李先生,成功必定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上官飞说,可不是吗?下个月大唐一年一度的诗词作品演唱大赛就要开幕了,这是流行乐坛的盛事,前五届的金、银、铜奖得主后来都成了大腕级的歌手。这次我们公司也准备挖掘两、三个新人好好地包装一下,让她们拿到大奖,成为我们公司的天皇巨星,仙儿现在就是我们的重点培养对象,只可惜再也没有发现第二个有希望的人了,仙儿一个人有点势单力孤。

  仙儿,你有信心吗?阿飞问。

  怎么会没有?我可是山西省的冠军呐!你不知道吗?

  唉,也许是我离开山西已经太久了吧!山西这几个月的事情是真的一点儿也不知道,刚才听你唱了那支《几多愁》,还真的挺不错。好好干。

  阿飞注意到晶莹正在很认真地打量着仙儿,看得很仔细,后来,仿佛是轻轻地摇了摇头,阿飞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晶莹与李龟年谈起音乐甚是投机,上官飞也不时地在他们之间插几句话,而阿飞与林仙儿则谈起了山西大同府李家村的人与事。

  寻欢他还没有回家吗?阿飞问。

  回倒是回来了,只是,阿飞哥哥,你知不知道寻欢哥现在有多烂。他完完全全地变成了一个风流浪子,整天在外面花天酒地,前一阵子更是把大同府的名妓小红给带回家来了,气得诗音姐姐三天都没吃饭,上个月他又离开家里,跟铁传甲大哥一起到关外去玩,说是去长白山采参,打猎去了,现在的他好像是一点儿也不在乎诗音姐姐。

  阿飞在心中叹息了一声,想到:寻欢啊!寻欢,你怎么可以如此对待诗音?你可知道在这茫茫人海之中要找到一位真正的红颜知己是多么地不容易!你以后会后悔的。

  这个混蛋李寻欢!难道他忘了跟诗音在一起饮酒吟诗,赏花作画的日子吗?难道他忘了他们曾经在一起看月下雪中的梅花,一起数梅花上的雪花的日子了吗?阿飞说。

  有时候真的是有点儿搞不懂寻欢哥哥是怎么一回事儿了。长此以往的话,诗音姐姐以后多半会嫁给龙大哥的,仙儿说。

  说起这个寻欢来,真的是一言难尽啊!唉,不说他了,对了,仙儿,今后有什么需要阿飞哥哥帮忙的事情尽管说。

  别的也没什么,仙儿说。我现在住在音乐学院的学生宿舍。每天只是上午吊嗓子,练练功。下午跟晚上基本上没事可做,你们现在采访国家足球队,挺好玩的,我想跟你们一起去看看。还有啊!我们的比赛之前你可一定得帮我在你们报纸文艺版的娱乐栏目做个专访,宣传宣传,没问题吧!

  阿飞笑道,没问题。阿飞哥哥统统都答应你。小妹妹,厉害呀!才两年不见,已经变成一个鬼精灵了。

  仙儿深深地低下了头去,难过了一会儿,抬起头来,眼中有一些泪光,她说,你知道吗?阿飞哥哥,这两年我娘的风湿病又犯了,医生说这种病必须到西域吐鲁番去,每天把全身埋在滚烫的黄沙里边一个时辰,连埋七七四十九天才能治好,所以我出来当歌女卖唱。想挣一笔钱,把娘带到吐鲁番,治好她的病,这些年,我在大同府,在太原,在长安很是吃了一些苦的,能不变成一个鬼精灵吗?

  阿飞为了仙儿的孝心而感动,他同情地望着仙儿。

  所以说,这一次我必须要成功,仙儿说,阿飞哥哥,你一定得帮我。

  阿飞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

  后来,到了午夜的时候,乐队开始演奏起了节奏强劲的迪斯科舞曲,卡拉OK厅里开始了尽情地狂舞,上官飞、林仙儿加入了狂舞的人群,李龟年也进去跟着蹦了起来。阿飞跟晶莹决定离去。远远地望着那个在迷离的灯影里尽情地舞蹈着的少女,阿飞突然地有了一种陌生的感觉,觉得自己今天所见到的仙儿跟从前的记忆中的那个仙儿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仿佛已经不是同一个人了。

  是的,现在的仙儿已经不是自己所能够完全了解的了。不是吗?

  阿飞皱了皱眉头,与晶莹一道起身悄然离去。

  阿飞永远想不到的是,林仙儿竟然是一个如此厉害与狠毒的女人,遇见林仙儿是他这一生所有恶梦的开始。

救美(一)

 林仙儿闯入了阿飞与晶莹的生活,那段日子她几乎是天天跟他们泡在一起。俨然成为了《长安晚报》特派记者组的第四位组员。林仙儿也在很短的时间之内变成了小名人。大伙儿都知道,在《长安晚报》的黄金组合阿飞与萧晶莹身边,又出现了一位年轻靓丽的小美眉。而且,林仙儿很有人缘,也堪称多才多艺,懂一点点象棋与文学,和阿飞跟晶莹找得到共同语言。更难得的是,她还会踢足球,经常拉上拉夫老米踢上一场网式足球,而且水平居然与拉夫老米不相上下。更奇怪的是,她居然还会下翡翠国的国际象棋。这下拉夫老米就更加地  
觉得她是自己的知已了。而且,与国家足球队的那一帮队员们她也是迅速地打得火热。因为她可以邀几个音乐学院的小姐妹们跟他们一起蹦迪泡吧,唱卡拉OK。玩得很happy!

  在新闻界和时尚界的人士看来,林仙儿堪称是那年夏天的一颗超新星。

  林仙儿曾经拉着阿飞与她玩足球。阿飞的足球踢得极好,让林仙儿极度的吃惊。阿飞的球技简直就好像是魔术,神乎其神。让林仙儿看得眼花缭乱。阿飞把足球控在脚下时,简直是出神入化,他的脚下技术极其熟练,变化多端。他带球跑起来时,速度快得如风驰电掣,难以形容。射门时,踢出的球疾如流星,势大力沉。阿飞的足球技艺堪称是天下无双。

  每当看完阿飞的足球绝技时,林仙儿总是会出上很久的神。用一种很崇拜的眼光望着阿飞。

  有一次,她问阿飞。阿飞哥,你有这么好的足球技艺,为什么不在那个拉夫老米面前露一手呢?让他把你招进国家队去踢世界杯。你肯定能得世界杯冠军的!

  阿飞笑笑,说,也许我天生就是一个自甘淡泊,不愿意出名的人吧!

  林仙儿听了这话,用一种很奇怪的目光望着阿飞。仿佛是完全不能了解阿飞究竟是怎么想的。

  阿飞在林仙儿的眼里的确是一个怪人,他从不在拉夫老米的面前踢球,只是实在被林仙儿缠得推辞不掉了,才拉上她去苏州河边的一块破旧的小球场里踢上一会儿。

  而晶莹也同样如此。她和阿飞也跟林仙儿一块儿去唱过几次卡拉OK。几乎是每次当晶莹一曲歌罢之后,仙儿也会同样地像刚看完阿飞踢球的那个样子出上一阵子的神。她几乎每次都要鼓动晶莹与她一起去参加那次的大唐第六届诗词作品演唱大赛,她说,以晶莹的实力是完全可以拿奖的。而且,如果晶莹愿意参加的话,上官公子是一定会帮忙的。自从那次与晶莹一见之后,上官公子就一直有这个意思。只不过是不便开口罢了。

  晶莹的回答与阿飞惊人的一致。她同样是笑了笑说,也许我天生就是一个自甘淡泊,不求名利的人吧!

  林仙儿看看晶莹,又看看阿飞。她说,有时候真的是有点儿搞不懂你们两个人是怎么一回事儿了。你们俩真的是怪物。难道你们不喜欢金钱,不喜欢锦衣玉食,不喜欢坐上16人的蓝漆大桥在长安的街上很气派的招摇过市,难道你们真的不喜欢过有钱人的体面生活,不想进入上流社会?

  晶莹微笑着摇了摇头,说,仙儿,我是真的只想和阿飞一起归隐山林,终老此生。

  林仙儿看着他们,那种眼光很复杂,既有几分羡慕,但却又仿佛有一些不屑,惋惜。还有一层潜藏着的喜悦。晶莹不参加了,那么,自己在诗词作品演唱大赛上一花独放的把握岂不是又大了许多?

  只是,这真的是晶莹和阿飞内心深处真实的想法吗?仙儿细细地打量着阿飞哥哥与晶莹姐姐这一对金童玉女,有些不敢相信。

  他们是如此出众,他们这一生有可能平淡吗?

  于是,后来就连续地发生了一些事情。首先是阿飞与燕双飞的那两场惊天动地的大比试。还有就是晶莹受辱的事情。以及后来,仙儿夺得了那次第六届全国诗词作品演唱大赛的冠军。

  燕双飞是大唐国家足球队最顶尖的大腕,身披678号球衣,技术极其出众,是国家队进攻中的组织核心,中场前腰,球队两队长之一。晶莹跟阿飞所进行的全方位的国家队报道从新闻专业的角度来讲是十分完美的。但是唯一的遗憾就是未能对头号球星燕双飞进行一次成功的个人专访。对《长安晚报》,燕双飞一直就是采取的不合作态度,因为,他是《长安体坛》的人。据说是《长安体坛》在私底下以一个极高的天价买断了他的报道权。这是田七田老板与他属下的《长安体坛》与《长安晚报》进行抗衡的唯一的一张王牌。

  燕双飞不但是球艺出众,而且武功也不弱。他的飞枪绝技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上也是排了名的。可以说燕双飞是一个综合素质很高的人。这样的人有一点孤傲也是很正常的。他唯一的缺点就是外形并不是很对得起观众,说不上是风流潇洒。

  阿飞那天夜里一直在和晶莹研究棋艺,列手炮对屏风马开局产生的一系列变化让他们研究了个透。基本上算是把这个布局给彻底地摸熟了。三更时分,晶莹拂乱了棋盘上的棋子,满足的微笑了。说,真好,照这样的速度研究下去,也许再过上一、两年我们就能把常规的东西给研究个透,人间的棋也算是研究到头了。我现在真的是很想找到那些传说中的棋谱,什么,《呕血谱》啊!《遇仙谱》啊!《局中秘》啊!好好地研究研究这些神仙棋。

  也许,阿飞说,这才是我们这一生一世都研究不完的东西。

  没错,美丽的晶莹应和道。

  阿飞痴痴地凝望着晶莹,柔柔的灯光下她看上去是如此的美丽。阿飞突然想到了自己的那一句话。“我们”,“一生”,这样的词语让他的心中感觉到了一阵温馨,多美啊!自己与晶莹在一起就叫做“我们”,两个人在一起要渡过的是“一生”。这的确是多么美好的一种感觉啊!对一个男人而言,跟一个女孩子在一起找到了这种感觉,那就是爱情。

  阿飞的心因为幸福与甜蜜而痴了。

  晶莹笑着推了推他说,阿飞,三更已过了,你回去歇息吧!明天一早还得赶到国家队的训练基地去。

  阿飞依依不舍地告别了晶莹,回到了自己的居处睡觉,但却是翻来覆去睡不着,于是便坐在床上练起了吐纳的功夫。

  不一会儿,突然响起了一阵激烈地敲门声,有人在叫他!

  阿飞,阿飞,快开门。

  把门打开一看,却是小赵,他很着急的样子,对阿飞说,快走,到凤凰路的娱乐城去看一看,晚了的话就来不及了。

  怎么了,怎么了?出什么事情了吗?阿飞问。

  燕双飞他们那帮球员和林仙儿她们那帮小女孩在那儿泡吧。唱歌喝酒,后来开始蹦迪了,他们本来就喝了很多酒,后来好像是还吃了几颗摇头丸,玩得太疯了,我估计会出事情。那个娱乐城里有很多雅间,一直就有点不清不楚。燕双飞那小子好像一直就在打仙儿的主意,那小子挺坏的。

救美(二)

 阿飞一下子就着急了。他说,我先走了,你在后面慢慢来。于是展开了轻功如一只大鸟一样飞掠而去。

  Sex娱乐城里已经是热火朝天,节拍强劲的音乐,疯狂地扭动与热舞着的人群情绪极其冗奋。不少的男男女女吃了摇头丸之后兴奋得难以抑制。动作幅度极其夸张地扭在一起,忘情地拥抱,亲吻。


  阿飞在昏暗的空间与拥挤的人潮中寻找仙儿与燕双飞。但是找来找去都有没有看见他们,只是在角落还有两个国家队的替补队员在那儿跳舞。

  阿飞认得这两个人,他们是一对双生兄弟。属蛇,哥哥肤色偏黑而弟弟肤色偏白。故此人们把他们两人叫做“黑白又蛇”。

  阿飞走了过去叫住他们,问:我妹妹仙儿和燕双飞,高行空他们呢?

  黑白双蛇看见阿飞那杀气腾腾的样子,眼里闪过一丝惊惧之色。支支吾吾地说,燕大哥,高大哥还有仙儿姑娘他们半个时辰之前就离开了。去了哪里我们不知道。

  阿飞怒视着他们,说,你们两个小子给我听清楚了。如果仙儿出了什么事情我跟你们没完。

  我们真的不知道啊!黑蛇说,一脸的苦像。这两人也会玩一手剑法,算得上武艺颇为高强,但遇上了阿飞这样的厉害角色,也只能自认倒霉。

  阿飞一把推开了黑蛇,飞快地闯上了娱乐城的二楼。他知道,这个娱乐城的二楼上有三十多个雅间,如果燕双飞和高行空他们果真对林仙儿做出了什么非礼之事的话,一定是在这些雅间里。

  二楼的结构极其复杂,就好像是一个大迷宫。阿飞有些茫然了,不知道应该到哪儿去找人。他大声喊小二,但却无人应答。

  阿飞着急了,一发狠,将房门一间间地踢开,踢到第7间房门之后他终于看见了高行空。正和那个叫做小玲的女孩子在做苟且之事。阿飞怒不可遏,冲上去一脚将高行空踢下床来,拔出佩剑抵住高行空的咽喉。怒吼道:仙儿在哪里?

  高行空好像还没有从摇头丸的药劲中清醒过来,神志依旧还是有些迷糊。还没有完全地意识到眼前发生了什么。

  阿飞箭一般地冲了出去,闯入了217房间。

  令他眦睚欲裂的场面呈现在眼前,披头散发的林仙儿正在全身赤裸的燕双飞怀中挣扎。她已经只剩下最后的防御。

  一个晶莹剔透的美丽身体如一朵鲜花,盛开的鲜花。而此时这朵鲜花正在饱受一个狂徒的摧残,仿佛就将要在风雨中凋零。

  畜生,阿飞冲上前去一脚踢开了燕双飞。

  燕双飞正在兴头上,骤然地遭受重击,就好像是那个调戏嫦娥的猪八戒。一下子就从云里雾里的天上被打到了凡间。回头一看,是阿飞,不由得勃然大怒。

  林仙儿还依旧未曾清醒,她的神志依旧是陷在一种软绵绵的迷乱之中,飘飘然不知身在何方。她只是觉得方才仿佛是有一片乌云压了过来,有一阵狂风暴雨将要袭击她的世界。她拼命地抵抗,想要赶走那片乌云,她挣扎着。但一切却都仅仅只是陡劳。眼看她就要饱受风雨的摧残,但恰在此时,阳光穿透了云层,照了过来。让人感觉到了一种暖洋洋的舒坦,她仿佛是在一片水草丰美的原野上睡着了。

  阿飞一剑向燕双飞当胸刺去。那一剑快如疾风。而那燕双飞也的确是顶尖高手,身手不凡。右脚一点地向左迅捷地一跃避开。

  畜生,我要杀了你!阿飞狂风三剑连环进击。他已狂怒。

  燕双飞屡遇险招,被激出了一身冷汗。完完全全地清醒了。他从墙角捡起了自己的双枪与阿飞斗在了一起。

  他一边打斗,一边与阿飞争辩对骂。

  你小子凭什么管我的事情?你算是什么玩意儿?

  仙儿是我的妹妹,我不管谁管?阿飞已经杀红了眼睛。招招夺命。令燕双飞疲于招架。他被阿飞杀得手忙脚乱,鸡飞狗跳。仓惶中夺门而出,跑到走廊上。最后被阿飞一直追杀到了楼下的迪厅里。

  刀光剑影,迪厅里一场大乱。燕双飞在人群中四处闪躲,极其狼狈。阿飞怕伤及无辜,未能尽情地施展剑术,只是展开了轻功紧紧地追逐着燕双飞。

  燕双飞如丧家之犬,夺路而逃。无奈阿飞的轻功实在是太高了,如附骨之蛆,他实在是无法摆脱。两人的身形在迪厅中飞来飞去,甚是好看。燕双飞终于被追得烦燥了起来。他大喝一声,反手刺出一枪,将阿飞逼退,立在原地。

  他冷冷地望着阿飞,说,好吧!阿飞,既然你要赶尽杀绝,那就决一死战吧!看看我燕双飞的飞枪比不比得上你的飞刀。

  阿飞也矗立在原地,手腕一转,掌中已多了一柄飞刀。

  所有的人都已闪避在一旁,两人对峙,一股杀气弥漫在空中,越来越沉重,压得人仿佛要喘不过气来了。

  阿飞已缓缓地扬起了手腕。那飞刀随时都会脱手而出。

  燕双飞已感觉到了一阵刺骨的寒意。但他也豁出去了,准备作困兽之斗。

  忽听一声大呼:住手!阿飞闻声望去,就看见了一个头发花白,长着一张小小的尖脸,目光里透着狡黠的中等身材的外国小老头。

  拉夫老米!国家足球队的外籍教头,燕双飞的恩师。然后,大约10秒钟之后,他的那个翻译也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了进来。看来拉夫老米这老头的身体素质的确是极为出色的,那个三十多岁的翻译竭尽了全力也追不上这个五十多岁的老头。

  哦,不,阿飞!那老头猛地冲上来,一把抱住了阿飞,不让他发飞刀。他的嘴里边象那个《大话西游》里的唐僧那般地喋喋不休:哦,阿飞,你怎么可以乱玩飞刀呢?难道你不知道这玩意儿是很危险的吗?会杀死燕双飞的。就算没杀死燕双飞,万一一不小心误伤了小朋友也是不好的嘛!你说对吗?阿飞?

  那边,拉夫老米的翻译也抱住了燕双飞。

  阿飞望着拉夫老米,有点儿哭笑不得。他说,老米,你让开,我今天要杀了燕双飞这个畜生。

  哦,阿飞,我不明白了。你为什么要杀他!老米说。

  因为,阿飞说,他欺负了我妹妹。我一定得干掉他,免得他再干坏事,不知道又要祸害多少女孩子。他再次亮出了飞刀。

  哦!拉夫老米激动地摇着头,耸耸肩,摆着手。阿飞,你不能这样做。你杀了他,谁去打世界杯?阿飞,你是知道的,你们大唐需要荣誉,需要一个世界冠军。没有了他,这个世界冠军还真的是拿不下来。没有了他,我们全队的战术体系基本上就瘫痪了。我老米的心血也就白费了,不可惜吗?大唐的全体球迷又要再苦苦地等待四年了。真的,阿飞,你不能杀他。

  望着拉夫老米,阿飞犹豫了。说真的,一段日子的相处下来,他是真的很佩服这个外国老头儿。

  这时,小赵扶着林仙儿下来了。她已经穿好了衣衫。但却还没有完全地清醒。小赵走了过来,对阿飞说,她没事儿了。老米的翻译也走了过来问了小赵几句,然后大致地对老米说了一下情况,老米一边听一边点头。然后,他对阿飞说,阿飞,这一次就算我求你了。饶了他吧!反正你妹妹也没出什么事儿。回去我一定让燕双飞好好地做个检查。行吗?

  阿飞狠狠地瞪了燕双飞一眼,说,好吧!这一次就看在你老米的面子上饶了他。以后你可一定得好好地管教他,好吗?

  老米老顽童式地伸了伸舌头,说,好险,幸好我来得及时。否则的话,你这个飞刀王子杀了他这个足球王子,这样的轰动事件一定是明天的头条新闻。

  足球王子?就他那德性也配叫做足球王子?。阿飞抱起林仙儿,跟小赵一起走了出去。

救美(三)

 燕双飞呆站在原地,望着阿飞,心里狠狠地想:小子,咱们走着瞧。这次算是让了你,大爷我不打无把握之战。下次把我师父诸葛刚叫来,天下排名第八的高手,看你小子怎么应付。看你小子还有没有今天这么趾高气扬!你不被铁拐打死才怪。

  燕双飞与高行空被拉夫老米一阵臭骂,然后乖乖地跟着他回国家队训练基地去了。


  阿飞与小赵把林仙儿带到了晶莹的住处,给她灌了两大碗姜汤。她才完全地清醒了过来。想起了刚才的事情,一个劲儿地哭,泪流不停。晶莹劝了她很久,她才略略地平静了下来。然后就缠住了阿飞让他讲笑话。

  阿飞一贯都是很酷的不苛言笑的一个人,只有跟晶莹在一起的时候他才偶尔给她讲个笑话逗她开心。这时被林仙儿逼得实在是推辞不过,也只好给她讲了一个笑话。他说,从前啊,有个叫兰陵笑笑生的家伙,是个写小说的。成名之前生活很窘迫,写的小说也卖不出去。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他想了一个好办法,很快就卖完了全国所有的书店里自己的书。

  他是怎么做的?林仙儿问。

  阿飞说,他在我们长安晚报上刊登了一个征婚广告。说,本人是一个年轻英俊的百万富翁,喜欢文学艺术。希望能和一位与兰陵笑笑生的小说中的女主角完全一样的美丽女孩子结婚。结果,这则广告刊出以后,全国所有的书店中的他的小说被女孩子们在三天之内就抢光了。

  林仙儿一下子就被逗乐了。连连说,真有意思,这个兰陵笑笑生真的是太幽默、太好玩了,真聪明。

  阿飞看见林仙儿快乐的样子,自己的心情也不禁就跟着好了起来。他觉得,仙儿是自己的小妹妹,自己是有责任让她幸福快乐,有责任保护她的。只要她能够幸福与快乐,自己就会感到很欣慰。

  后来,仙儿睡着了,沉沉地睡着了。

  第二天和第三天,阿飞和晶莹都没有去采访国家队的训练,以示抗议。他们决定把这种抗议活动坚持三天,只是让小赵一个人去跟队,发了一些常规的消息,没有深入的专访与细致的分析。

  那两天,阿飞和晶莹跑到河边钓鱼去了。两人都能沉得住气,加上阿飞的鱼饵做得也挺好,收获颇丰,每天都能钓上十几条鱼。但他们只是留下一条鱼作晚餐,其余的统统放了回去。中午的时候吃一点干粮,喝一点自备的茶水。晚上则蒸好了清香的竹筒饭,一鱼两吃。清蒸鱼头作汤,汤鲜味美。红烧鱼身,也一样很爽。

  这种繁忙之中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日子真是很舒服很惬意的。

  阿飞喝下一口鱼头汤,说,去他妈的足球,管他什么江湖恩怨。我只想每天都跟你一起过这样的生活。

  快了,快了。晶莹说,再过一个半月,世界杯就结束了。等我赚到了稿费盖起了希望小学,我们就可以永远地过这种日子了。

  在那样的时刻,两人陷入了一种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之中。

  头天晚上,收到了拉夫老米的飞鸽传书。

  信上写道:美丽的晶莹小姐,今天你怎么没有来采访?看不到你那婀娜多姿的身影,我一个人站在绿茵场上,心里面空空荡荡的,很是牵挂你,你还好吗?

  晶莹笑笑,回了一封飞鸽传书:老米,我很好。有劳牵挂。我今天没有到足球场上来采访是因为暂时不想看见一些令人生厌的家伙。过两天我会来的。老米,你真的是个好老头。

  第二天晚上,司马仪老头儿就急匆匆地赶来了。他能不来吗?他心里着急啊!阿飞和晶莹这两天不开工,报纸的发行量锐减了一半。

  司马仪来的时候,阿飞与晶莹刚刚吃完了饭,正在摆一局有名的残棋,探讨其中的变化。司马仪门也不敲急匆匆地闯了进来,见两人还有如此的闲情逸志,不由得无名火起,伸手拂乱了棋子。

  晶莹笑咪咪地看着他。说,我知道,你老人家是一准儿会来的。

  我能不来吗?现在都什么时候了?世界杯下个月底就要开打了,新闻大战已经打到了最关键的时候,你们怎么可以临阵脱逃呢?

  晶莹撇了撇嘴巴,说,中场休息不可以吗?他们球员都可以中场休息,我们就不行吗?

  司马仪老头儿瞪大眼睛怒视着晶莹,仿佛想要一口把她给吞到肚子里去。他说,小姐,你、知不知道你们这次中场休息造成了多大的损失吗?你们这两天的假期可能是大唐有史以来代价最惨重的一次休假了。这两天起码少发了50万份报纸。50万份啊!就算一份少嫌一两银子,也损失了至少50万两银子。这个月的奖金只有泡汤了。唉,更可怕的是,我们报社这一次在名誉上的损失,读者们都认为我们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报社,不把顾客当上帝。

  阿飞叹口气说,只是啊,有些人我们的确是暂时地不想见到他。

  司马仪老头儿一下子就火了。他说,这能由得了你吗?跑新闻是记者的天职。不管你个人的心中有什么想法,你都必须暂时放在一边。记住,你们是读者的耳目,应该主动地去捕捉新闻热点,主动的去接触他们感兴趣的人和事。比如说,燕双飞。

  说到燕双飞,气氛沉默了一下子。

  司马仪老头儿很神秘地说,今天,翰林院找我去谈了会儿话。你们知道吗?居然连皇上都是我们的忠实读者。皇上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都要花半个时辰的时间看我们长安晚报。晶莹,你知道吗?皇上竟然是你的崇拜者。他说等这一次世界杯的采访任务结束以后就要召见你。这几天你没有写文章皇上还发了话的,他说,怎么这几天看不到那个美女记者萧晶莹的文章了?她出什么事了吗?美女记者!晶莹,听听,你现在有多大的名气!你是我们的当家花旦,你不出场,我们报纸基本上就玩完了!重任在肩啊!你应该负起责任来,明白吗?晶莹。

  晶莹出了会儿神,说,您放心吧!我会完成好这一次的任务的。

  司马仪老头儿说,皇上还说了,长安晚报这次的世界杯报道搞得那么红红火火,怎么会没有头号球星燕双飞的专访呢?我跟翰林院的人说了,燕双飞是长安体坛的人,不接受我们的专访的。翰林院的人当时就火了,说,新闻行业应该公平竞争,怎么可以搞垄断呢?不行,燕双飞必须接受一次你们的采访,就由我们来安排吧!全国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怎么可以不做大唐头号球星的专访呢?为了读者,为了皇上,这一次的采访必须得成功。翰林院把时间安排在了明天上午,你们去把这事儿给干了吧!

  阿飞说,可是,我们已经跟燕双飞反目成仇了。

  司马仪老头儿叹了一声,说,我知道,可是,大局为重啊!你们难道就不能把个人恩怨暂时地抛在一边吗?

  晶莹沉重地点了点头,说,好吧!明天这件事情我去做,我还没有和燕双飞撕破面子。

  阿飞望着晶莹,想说什么但终于还是没有说。

  后来司马仪老头儿走了。阿飞与晶莹沉默对坐了很久。阿飞说,委屈你了,晶莹。

  晶莹说,没办法,活在这个红尘俗世里,好多时候你必须去做一些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去接触一些无聊的、讨厌的人。你必须忍住自己的恶心。

  阿飞说,好在这样的日子没有几天了。快了,快了。我们就要自由了,终于可以过上随心所欲的日子了。归隐山林,生活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想有多自在就有多自在,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多么美丽啊!

  晶莹兴高采烈地说,没错,坚持就是胜利!

  两人会心的一笑。

一怒为晶莹(一)

 第二天早上,阿飞和晶莹、小赵一起如往常那样来到国家队的训练基地。国家队的训练于上午10点钟正式开始。9点15分,已经有很多的记者和球迷聚集在训练场边了。

  阿飞发觉大伙儿看着他们的目光有一点点异样。在和熟人打招呼时,几个熟人的表情都有那么一点儿的不自然。


  发生了什么事情吗?阿飞想。

  球员们三三两两地从宿舍时出来了。开始在场内慢跑,颠球,做起了准备活动。燕双飞还没有出来。阿飞与晶莹坐在场边的看台上,讨论着等会儿对燕双飞进行专访的问题大纲。

  9点25分的时候,燕双飞出来了,令人吃惊的是,和他一起出来的还有一个独腿人,他的左腿已齐根断去,拄着根拐仗。阳光照在这人的脸上,只见他蓬头散发,面如锅底,脸上满是刀疤!三角眼,扫地眉,鼻子大得出奇,嘴也大得出奇,这张脸上就算没有刀疤,也已经丑得吓人了。无论谁看到这人,心里难免要冒出一股寒气。他穿着件杏黄色的长衫,黄衫上镶着两道金边。

  阿飞听到身旁有人在议论,一人说,这就是燕双飞的师父诸葛刚吧!另一人道,没错,就是横扫千军诸葛刚,一根铁拐排名天下第八,绝顶高手。

  诸葛刚,这也是武林中的一位风云人物了。铁拐排名天下第八,而飞枪绝技也是出神入化。燕双飞只是学了他的飞枪就已经列名兵器谱了。由此可见他是多么厉害,燕双飞在这个时候把他请来是什么意思?

  看诸葛刚的衣着,他显然已经入了金钱帮,而且从那两道黄衫上的金边可以看出他担任要职。根据诸葛刚的江湖地位,估计他不是副帮主也至少是个长老。他竟然投靠了势力强大的金钱帮,成为了上官金虹的帮手,看来金钱帮野心不小。

  诸葛刚拄着拐仗,笃笃笃的拐仗声敲打在每一个人的心头。燕双飞趾高气扬地走在他们身旁,神气活现。他本人是大唐的头号球星,又有一位武艺高强的师父,而且现在还有实力强大的金钱帮作靠山,他实在是没有理由不趾高气扬。

  当他走过阿飞和晶莹他们跟前时,他狠狠地瞪了阿飞一眼,目光里满是怨毒之意,然后就扭头走开了。

  一大群少女Fans们看见燕双飞,兴奋地大叫着他的名字。拥上前来围住他让他签名,献花给他。燕双飞在少女们当中还是颇有人缘的。虽然说他的形象并不怎么样,但人家毕竟是大唐的足球王子嘛!而且,由于翰林院方面的压力,燕双飞在泡吧事件中企图迷奸青春美少女林仙儿的丑闻并没有被媒体曝光,他的公众形象还没有被破坏。

  翰林院的理由是,大战前夕,不宜报道大唐国家队主力球员的负面形象,以免有辱大唐的国体,燕双飞他们已经是代表着大唐的形象了,他们的问题已经不仅仅只是个人问题了。

  晶莹叫他,燕双飞,他仿佛是没有听见。晶莹不得已再次大声一些叫他的名字,他回过了头来,用手指着自己的脸,表情很夸张地说,你叫我吗?

  晶莹点了点头,很认真地点了点头。她说,翰林院安排了我们对你进行一次专访,预约的就是这个时间,你不记得了吗?

  燕双飞望着晶莹,看了很久,最后,冷冷地说,是的,翰林院的确是安排了这次采访。本来我也是很愿意接受的,可是,我实在是没有想到,你萧晶莹看上去那么有气质的一个女孩子,表面上道貌岸然的,暗地里却是那么下流,我不愿意接受一个娼妓的采访!

  说完之后,燕双飞转身而去。

  晶莹完全地愣在那儿了,曲辱的眼泪盈满了她的眼眶。她实在是不明白,燕双飞何以会如此没来由地当众羞辱自己。娼妓?他凭什么说自己是娼妓?他为什么要无中生有地来中伤自己?其实他本人也是一个卑鄙下流无耻的小人,淫虫,他为什么要在自己的面前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

  阿飞早已是怒火中烧了,他飞掠到燕双飞跟前,一把抓住他的衣领,愤怒地咆哮道,你说什么?

  燕双飞一把推开了他的手,冷冷的说,我说,她是个娼妓!

  阿飞愤怒地拔剑,一剑向燕双飞刺去,怒吼道,你凭什么侮辱她?

  “当”地一声,燕双飞未曾出手,他身边的诸葛刚一拐架开了阿飞的剑。

  燕双飞纵声长笑道,你凶什么凶,我又不是乱讲,不信你就去看看今天的长安体坛报,上面有她的故事,精彩得很呢,小情人。

  阿飞将信将疑,收起了手中的剑,说,你小子造谣的话,小心我的飞刀。

  飞刀?燕双飞嗤之以鼻说,我怕你的飞刀,我师父可不怕你的飞刀。你以为你是李寻欢吗?就算李寻欢来了我们也不怕他,上官帮主出马,他只有甘拜下风的份儿。

  阿飞愤怒地握了握拳头,转身去安慰晶莹。那时的晶莹已经是满面的泪花了。阿飞默默地为她擦干了泪水,扶着她在场边的看台上坐下。这时,小赵过来了,他的手中握着一份《长安体坛》报,他默默地把那份报纸递给阿飞。

  阿飞接过报纸,越看越是触目惊心,怒火中烧

  。

  那份报纸的头版头条标题就是《名妓还是名记?——论体育新闻界之怪现象》。文章的锋芒直指萧晶莹。全文的大意是说,最近一段时间的足球记者圈中出现了“美女记者”这一怪现象。有一些报社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生拉活扯地在足球报道中注入“美女”这一流行元素。从推出“三版女郎”,“足球宝贝”开始,展开了一场美女大战。你敢露胳膊,我就敢露大腿。你敢穿透视装,雾里看花,我就敢穿三点式,出写真集,直接暴露。此风愈演愈烈,到了后来,更是推出一大批“美女记者”,直接把美女推上了采访的第一线。这种行为大有凭美色吸引采访对象,从而创造更多采访机会的不公平竞争的嫌疑。这对单纯使用专业素质极高的男记者从纯业务角度进行采访的报社是一种绝对的悲哀。这批“美女记者”中好多人对足球根本就是一窍不通,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晚报的萧××。此人来历不明,生活作风不正派,据说与国家队外籍主帅拉夫老米是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人关系。长期从拉夫老米的枕头边获取了大量的国家队内幕消息,从而在客观上形成了一种新闻垄断。说白了,萧××是××晚报派出的一枚肉弹,这枚肉弹威力巨大,直接命中了拉夫老米的心房,将他彻底地俘虏了,而××晚报社却因为了这层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获取了大量的独家新闻,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读者,报纸卖得是越来越火,大发其财。萧××本人也因为这一段时间的大出风头,成为了红极一时的“名记”。据说,在全国记者协会下个月即将进行的改选中,萧××将出任下届记协的副主席。呜呼!这简直就是全体新闻界的同仁们共同的悲哀,象萧××这种不学无术,有波无脑的蠢货也能通过这种不光彩的方式担任全国记协副主席的要职,新闻界的现状简直就是糟糕透顶,正气不再,让歪风邪气占据了主流。此风不可长,我们必须坚决地制止这种歪风邪气,揭露新闻界的害群之马萧××的本来面目。萧××的生活极度靡烂,不但有一个老情人,翡翠国的老外拉夫老米,还有一个小情人阿飞,此人剑术超群,还会玩一手飞刀,据说与昔日的风云人物小李探花李寻欢是好友,连性情也与小李探花差不多,风流多情,浪荡不羁。两人早已在本市苏州街一民居中非法同居,通宵达旦饮酒作乐,苏州街的群众民愤极大,但因为惧怕阿飞的快剑,敢怒而不敢言。通过深入观察与细致分析,我们认为,萧××实在是一个天性淫贱的下流女子。我们紧急联系了长安府的户籍资料管理方面的权威人士,据其透露的的可靠消息,在暂住人口登记册上,萧××的来处注明了是“扬州四季胡同”。扬州四季胡同是个什么地方呢?花街、窑子、妓院、红灯区。这条街上共有四家有名的妓院,丽春院、丽夏院、丽秋院、丽冬院,分别以春夏秋冬四季命名,故名“四季胡同”。说白了,萧××就是从扬州的红灯区走出来的一个风尘女子,而且据扬州方面的消息,丽春院去年春天逃跑了一位名妓韦春花。而萧××到长安的时间恰好正是去年的夏天,因此,说不定萧××就正是扬州名妓韦春花。想不到××晚报管理层为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竟然出此下策,完全地置精神文明建设的大局于不顾,长此以往,新闻战线内部必定会充斥着不正之风,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我们有必要树正气灭歪风,为长远计,认真地整顿新闻队伍,将害群之马清除出去。“名妓”变成“名记”的荒唐之事决不能再让它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了,否则的话,大唐必定会被番邦外国引为笑柄,这是一件有辱国体的大事。

  ……

一怒为晶莹(二)

阿飞看完这篇文章,已经完全地惊呆了。他感觉到,这是一个重大的阴谋,是的,在这次的事情背后肯定还有一个阴谋,有一只看不见的黑手。有人想要整晶莹,想要彻底地把晶莹给搞臭。

  是谁?谁在暗中对付晶莹?报界的同行,长安体坛的老板田七?或者是那些追求晶莹但却又未能得手的花花公子们?是他们因爱成恨?再或者是某一个女人,因为妒忌晶莹那绝  
世的美貌,在背后发出了冷箭?比如说,神鞭公主?那一刻,阿飞的思绪很乱很乱。

  除了那个头版头条之外,长安体坛那一期还配发了许多的花边新闻,针对晶莹,可以说,这一期的长安体坛对萧晶莹进行了一次全方位、多侧面、多层次的打击,轰炸。其杀伤力之巨大绝不亚于伊拉克战争中美英联军对巴格达的轰炸。

  阿飞痛苦地想,晶莹,弱质纤纤的晶莹她能承受起这一次的打击吗?她能坚强地挺住而不倒下吗?

  阿飞用同情的目光看着晶莹,心中有无限的爱怜,还有些不安。

  小赵在一旁不停地安慰着晶莹,而晶莹则痴痴地望着阿飞,观察着他的反应,当他看见阿飞读完那些文章后沉重的表情时,她明白了,明白了那些针对她的文章一定是极尽了造谣中伤之能事,杀人不见血!

  阿飞无言地望着晶莹,晶莹冲他伸出了手,说,给我看看。

  阿飞本能地摇了摇头。

  晶莹坚持地再说了一遍,给我吧!难道你不把手里的这一份给我,我就看不到吗?满大街都是报摊,满大街都买得到这份报纸的!

  阿飞颓然地叹了口气,把那份报纸递给了晶莹。然后站在一旁默默地看着晶莹将它看完。他知道,那一篇篇恶毒的文章一定就象一柄柄杀人于无形的飞刀,已经深深地刺伤了晶莹的心。

  要怎样才能抚平她的伤痕?阿飞想。

  晶莹在看那些中伤她的文章的时候,情绪显然又激动了起来,眼中再次有泪花涌动。阿飞轻轻的握住了她的手,满含深情地望着她。终于,晶莹再次平静了下来。阿飞放下了心中的一块大石头。

  晶莹凄凉地摇了摇头,说,这个世界真的是太丑陋了。阿飞,我真的是不敢再坚持下去了,我想要放弃了。做人难,做女人更难,做一个名女人更是难上加难。众口烁金,积毁销骨,谣言的力量真的是太可怕了。我知道,有人见不得我萧晶莹在长安活得很快乐,很精彩,他们是一定会中伤我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个阴谋太毒辣,太阴险了。阿飞,我是真的想要放弃了!

  阿飞用鼓励的目光看着晶莹,说,晶莹,别放弃,好吗?坚持就是胜利!别人越是见不得我们成功我们就越是要去努力奋斗,我们得战胜这个阴谋去争取胜利。虽然我们淡泊名利,但我们并不是命运的懦夫!晶莹,如果你是个真正的勇者的话,你就应该能够直面惨淡的人生,克服掉这些困难,完成这一次的任务,写好你的书,至少,还有我在支持你,对吗?

  听到了阿飞的鼓励,晶莹的情绪略有些好转。她冲着阿飞苍白的一笑,说,谢谢你的鼓励阿飞,只不过现在我的脑子里实在是乱得很,只想要好好地休息一下,你陪我回去好吗?

  阿飞点了点头,对小赵说今天的稿子就由你应付着发了好吗?小赵说,没问题,阿飞让小赵暂时陪着晶莹。他霍然地站了起来,走下看台到了场地边上。

  国家队的训练已经开始了,拉夫老米昨夜受了些风寒,感冒发烧引发了肺炎被送进了医院,今天的训练由中方助教带队,队员们出工不出力,一场训练比赛打得懒洋洋的。燕双飞更是干脆站在中场跑都不怎么跑了,一帮记者也有点儿无精打采的。

  阿飞纵身掠到燕双飞的面前,冷冷地注视着他,面色铁青。

  燕双飞被他看得心中发毛,问,你,干嘛?

  诸葛刚站在场边望着他们,没有过来。

  阿飞很慢很慢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晶莹是我的女人,你侮辱了她,我要你给她道歉。

  燕双飞望着他,仿佛他所说的是天方夜谭,他笑了,轻蔑不屑地笑了,道歉?我凭什么向她道歉?

  因为,这是我说的!阿飞说,他的表情冷漠而坚定,眸子里燃烧着一种野性之火!

  燕双飞望着他,有点儿心虚。但回头看了看诸葛刚,态度又强硬了起来,说,不,我是一定不会向她道歉的。

  国家队的教练队员们停止了训练,围了过来,场边的记者与球迷了也纷纷地涌了过来,将阿飞和燕双飞围在了中间。

  两人在众人的围观下冷冷地对峙,人们从阿飞的眼中看到了愤怒与杀气,气氛一下子就凝重了起来。

  诸葛刚也拄着拐仗笃笃笃地走了过来,面色沉重地望着两人。

  燕双飞看到了阿飞目中的杀气,陡然地感受到了一种巨大的压力。他勉强地笑了笑,装出一副不屑的神色,说,怎么,想来玩飞刀吗?来吧!燕大爷奉陪你!

  阿飞缓缓地摇了摇头,说,不会那么简单的,燕双飞,你记住,我阿飞今天在这儿说了,我要彻底地打败你这个丑陋的小人,我要毁了你!

  说完,阿飞缓缓地转过了身,慢慢地,一步步地从人群里走了出去。到了晶莹那儿,他握住了她的手,见她依旧是一副愁眉不展,楚楚可怜,娇弱无力的样子,索性就一把将她给抱了起来,温柔地说,走,我们回去了!

  晶莹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他抱在怀里,感到有点儿害羞,轻轻地挣扎了一下,娇嗔道,你干什么呀?

  阿飞将她抱得更紧,说,怕什么?你是我的女人,难道我不可以正大光明地拥抱你吗?

  晶莹在他的怀中,蓦然地感受到了一种男人特有的热力,有一种温暖的感觉涌上了心头,这让她在那刹那间有一种忘情的陶醉,但觉得这个怀抱是如此的温暖,如此的舒适惬意,自己真的是宁愿永久地就这般躺卧在阿飞的怀抱里,一生一世,永永远远,在这个瞬间,她感受到了一种彻底地宁静,安然地倚在阿飞的怀里,但觉得世间的万事万物都不存在了。

一怒为晶莹(三)

 那天夜里,林仙儿过来看晶莹来了。这几天她正在为了诗词作品演唱大赛而进行着强化训练,天天在音乐学院与唱片公司来回奔忙,没有过来找阿飞与晶莹。

  仙儿刚到不久,小赵也过来了,一进门就大摇其头,哀声叹气!

  怎么了?怎么了?阿飞问小赵。


  这个狗日的燕双飞!小赵恨恨地说,他仗着自己是队里的大腕,威胁那些队员不准接受我们的采访,我找了好几个相熟的队员,他们都说,赵哥,今儿个真是对不住了,我们得罪不起燕老大呀!

  那今天的稿子?

  凑和着发了几个花絮,小赵说,一脸的苦像。

  仙儿一直在不停地安慰着晶莹,晶莹此刻已经完全地平静了下来。仙儿听了小赵的诉说,咬牙切齿地说,阿飞哥,你一定不能放过这个燕双飞!

  阿飞点了点头,说,看起来我们和燕双飞之间是必须要作一个了断了。我这段时间一直在想,凭什么他燕双飞那么嚣张?不就是因为他会踢球,号称大唐的头号球星吗?他的武艺在江湖中是算不上大腕的,要打垮燕双飞,跟他比武打败他是没有多大意义的,这个时候杀了他也不太合适,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在足球场上打败他。把他从大唐头号球星的宝座上给赶下来,让他在国家队里再无容身之地!只有这样才能够彻头彻尾地打垮他!我已经决定了,要在足球场上挑战燕双飞!

  晶莹和小赵点头认同,而林仙儿则更是兴奋得两眼放光!

  阿飞握了握拳头,对晶莹说,晶莹,我一定要打败燕双飞!就让我们一起在大唐的史册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吧!

  晶莹含笑深情地望着阿飞!而林仙儿在那一刻望着阿飞的目光是极其复杂的。

  这一刻的阿飞无疑是一个散发着光采充满了魅力的男人!

  林仙儿的心有些乱了,乱了,这种感觉只有在多年以前当她看着小李探花李寻欢时曾经出现过。当一个男人在林仙儿眼中的形象达到了男人的魅力的极至之时,她就会有这样的感觉。

  第二天早上大概九点半钟的时候,司马仪老头儿骑着一匹快马急急忙忙地赶来了。老头儿火气挺大的,冲着晶莹、阿飞和小赵吼道,都什么时候了?国家队的训练场边早就围满了人了,你们怎么还不去?抢不到新闻明天的报纸发什么?你们三个人作为职业记者还有没有一点儿爱岗敬业的精神?

  小赵不慌不忙地给司马仪倒了杯茶,晶莹淡淡地冲着司马仪微笑,而阿飞则胸有成竹的抚着琴,并没有因为司马仪的到来而停下来,琴韵也依旧不乱,井然有序,此刻的他看上去就像是《三国演义》中上演空城计的诸葛亮。

  司马仪跺跺脚说,唉,还喝什么茶呀?都什么时候了?你们还不快去采访!

  此刻的阿飞已经弹罢了一曲,和晶莹,小赵三人一起微笑着看着司马仪,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

  司马仪也不禁有点儿惊诧了,他搞不懂这三个人今天是怎么了?有点儿莫测高深的感觉。

  阿飞开口说话了,他说,老爷子,您别着急,我告诉你,今天的新闻热点并不在国家队的训练场上,今天会有一个爆炸性的大新闻,肯定会轰动全国的,这件事情只我们知道,明天的头版头条可以发一个独家新闻。

  司马仪的眼中放出了光?但片刻后却又狐疑地看着阿飞,问,独家新闻?爆炸性的?不会吧?在哪儿?怎么一点儿线索也看不到?

  阿飞指着自己说,老爷子,告诉你吧,这个新闻就是我。

  你?司马仪吃惊地看着阿飞。

  是的,我。阿飞说,来吧!让我们一起来制造这个新闻吧!那一刻的他是那么地意气风发!

  阿飞领着晶莹,小赵和司马仪三人骑上了马,向皇宫奔去,上午10点钟的时候来到了宫门前。阿飞翻身下马,在宫门前长跪不起,运起了内家功力发声长啸道,草民山西大同府人氏阿飞,有紧急要事求见皇上。

  守门的御林军惊奇于阿飞的啸声之雄浑与高昂,一时间竟忘了过来阻止他。那声音透过了重重宫墙,直达大殿上,早朝议事的满朝君臣听得是一清二楚。

  明皇天子皱了皱眉头,对执事太监说,传旨下去,察看是何人在宫门之外喧哗?心里想,阿飞,阿飞是谁?

  文武百官面面相觑,都在想着同一个问题,阿飞是谁?几个懂行的武官心里想,不得了,听这啸声,这家伙是个内力深不可测的顶尖高手,只怕是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皇上的安全会出问题吗?这人不会是个刺客吧?

  守宫门的御林军半晌才回过神来,心想,乖乖不得了,任由这人在宫门口喧哗,要是惊了圣驾怎么办?上边怪罪下来可不是闹着玩儿的。正要走过去喝止他,宫里已经有人出来了,是个小太监,御林军认得他是高力士的手下小春子。

  那小春子走到阿飞跟前,问:尔乃何人?竟敢在宫门之外喧哗?

  阿飞站起身来说道,在下是山西大同府人氏阿飞,求见皇上乃是有一件大事相商。

  小春子冷冷地哼了一声,斥骂道,大胆狂徒,皇上是你想见就见的吗?还不快快滚开,否则拿你治罪!‘

  阿飞从容应对道,若非是极重要的事情,在下也不会惊扰圣驾的。说起来在下与皇上也并非是毫无渊源的。当年琼林宴上大战契丹三宝的小李探花李寻欢正是在下的好友。在下次此进宫面圣也是想要像鄙友李寻欢那样为大唐立下奇功一件。

  小春子将信将疑地看着阿飞,问他,真的吗?阿飞微微一笑,说,小公公得罪了,手一扬射出一柄飞刀,那飞刀在空中竟然是刀柄在前,刀尖在后,飞速地撞在了五丈开外的一棵大树上,反弹了回来,速度居然比方才更快。准确无误地击中了小春子手中所拿的拂尘的手柄,干净利落地将其斩为两段。

  小春子吓得瞠目结舌,呆立在原地半晌回不过神来。

  阿飞正色道,公公虽然年纪尚小,对小李飞刀还是应该有所耳闻的吧?这就是小李飞刀,只不过由我使出来没有李寻欢那么大的威力而已。

  小春子结结巴巴地说,小……小的这就去禀报皇上。飞似地往宫里去了。

  司马仪跟晶莹,小赵远远地站在一旁,司马仪问晶莹,阿飞他这是要干什么?晶莹微笑不语。

  不一会儿,小春子又出来了,宣阿飞入宫晋见。阿飞冲远处的司马仪招了招手,让他们过去,四人一同入了宫。

一怒为晶莹(四)

明皇天子真是个风流天子,当阿飞他们叩头平身之后,他的目光一下子就被晶莹那绝世的美貌给吸引了过去,怔怔地盯着她足足有半柱香的时间。他是完完全全地被惊呆了,作为一个后宫佳丽三千的风流天子,他这一辈子没少见过美女,可谓是阅人无数,中国的美女每三年被他用选秀女的方式地毯式搜索一次,时不时地还有番邦外国给他献上美丽的洋妞。他是真的堪称艳福齐天。然而在他眼中看来,那些美女只能算是一级棒,称不上是极品。他这一生只有三次为了女人的美丽而真正地发过呆。第一次是那个契丹美女,第二次是为了杨玉  
环,而第三次就是现在,为了晶莹。

  凝视着晶莹,明皇天子的心中有了一种深深的遗憾,一种沧海遗珠式的遗憾,他想,可惜啊可惜,如此的佳人朕怎么就会把他给错过了呢?他有一种悲从中来欲大哭一场的冲动。但毕竟这是在大殿上,他强行地忍住了这种冲动,深呼吸三次,慢慢地平静下来,再转念一想,罢罢罢,世间哪有十全十美全无遗憾的人生?朕与玉环爱妃在长生殿上已经有了“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作连理枝”的誓言,这一生也不算是虚度了。只是,只是眼前这女子实在是太过于美丽了,明艳不可方物,一下子就把那贵妃杨玉环跟当年那个契丹美女都给比下去了。

  殿上群臣都已看出了皇上的失态,他们偷偷地想笑,但却没人笑出来,因为,他们自己刚才也确实为了晶莹的美丽而失了态。只不过时间没有坐在宝座上的那位花痴皇上那么久罢了。

  有一个人的心情是极为复杂的,那就是宰相杨国忠,杨玉环的哥哥,他也为晶莹的美丽而失魂落魄了一下子。但随即就出于一个政客的本能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忧患意识,糟了,想不到在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如此一个女人,比我的妹妹更美丽。看样子,我们的风流皇上已经动了心,要是让这个女人到了皇上的身边,我妹妹就难免会失了宠。果真如此的话,我这个宰相大人的乌纱帽岂不是危险得很?这位大美人也应该会有兄弟叔伯,亲戚老表的吧?她不会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吧?

  杨国忠看了萧晶莹很久,再看着明皇天子长时间地注视萧晶莹,最后终于下定了决心:干掉她!一定得干掉她!不择手段!

  在当时的他看来,能不能成功地干掉萧晶莹,对他而言是一个生死悠关的大问题!这就是政客的狠毒。

  明皇天子终于回过了神来,把目光投向了英俊少年阿飞,他问,阿飞你在殿下喧哗要上殿见朕,所为何事啊?

  阿飞冲着明皇天子一辑,傲然而立道,阿飞想效仿好友李寻欢当年的壮举,为大唐建立一件奇功!

  哦,明皇天子与大唐群臣纳闷了,明皇道,说来听听!

  阿飞说,阿飞想要为大唐去掉一块心病,想我大唐地大物博,民富国强。追溯往事,有悠久文明,博大精深,足以令万世景仰。放眼当今,百业兴旺,欣欣向荣。文功武略,足以威震万邦。大唐各项领域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令番邦外国望尘莫及,具体到体育这个领域也同样如此,每年的世界运动会大唐都是金牌总数第一。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在足球这个世界第一运动上大唐的水平实在是惨不忍睹,成绩丢人得很。前八届世界杯咱们每次都在小组赛里就被淘汰了,而且还屡屡地被一些弹丸小国打败,令大唐一次次地遭受奇耻大辱。这么些年以来咱们大唐在足球这玩意儿上从来就没有扬眉吐气过一回。举国上下那么多的球迷一次次希望又一次次的失望。好多老球迷从青年时代开始盼到头发都白了,咱们的国家队也没得过一次世界冠军,一回梦也没有圆,这实在是咱们大唐的一块最大的心病!

  明皇天子捋了捋自己的山羊胡子,点点头说,你说得的确不错,那么阿飞你能做什么呢?

  阿飞缓慢而又坚定地说:我可以为大唐夺得一次世界杯足球赛的冠军!这次足球联会把拉夫老米给请来定的目标是小组出线打入八强。但是今天我阿飞愿在大殿之上当着皇上和诸位大人的面立下军令状,我愿意代表大唐国家足球队出战世界杯,保证夺冠而回。否则的话,我愿奉上自己的人头!

  阿飞的话掷地有声,令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觉得震撼!

  世界杯足球赛的冠军?这的确是一个令大唐举国上下朝思暮想的梦想,然而它却又是如此的遥不可及。因为,当时的大唐足球水平极低,在亚洲都只是二流,没有人敢想像大唐国家队能夺得世界冠军。就正如2002年的人们不敢想像阿尔巴尼亚队可以夺得世界杯一样。

  所有的人都看着阿飞,心里想,这小子凭什么口出狂言?他疯了吗?有些善良的大臣已经开始为阿飞的脑袋担心起来了。

  明皇天子再度打量了一下阿飞,见他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觉得这小子绝非是等闲之辈,不由得有点儿感兴趣了。问,阿飞,咱们大唐足球界好几代人奋斗了几十年也没能成功一次,你凭什么敢立下这个军令状?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儿,你的足球技艺厉害得很吗?不会比当今球王翡翠国的牛拉多纳和那个著名的定位球专家红毛国的贝壳汉堡还厉害吧?

  阿飞不卑不亢地从容回答道,陛下,您身在宫中,对江湖上的事情应该是所知不多!但我相信,三十年前名震江湖的沈浪沈大侠你应该略有耳闻吧?

  明皇天子点了点头,说,是啊!在朕的青年时代,沈浪有名得很啊!他和王怜花,熊猫儿,朱七七的故事谁人不知哪个不晓啊!那时连朕都很有些崇拜他呢!

  阿飞说,后来沈大侠等人买舟出海,隐于世外桃源,江湖上只知道王怜花留下了一本《怜花宝鉴》,却不知其实沈大侠也写了两本书。一本是《飞刀》,而另一本就是《足球》。在下和李寻欢与沈大侠颇有些渊源,沈大侠便把《飞刀》一书传给了李寻欢,如今小李飞刀早已是名动天下,而《足球》一书沈大侠传给了我,细细算来,我修炼这本书已经有十五年了,相信如今平水平绝不在那牛拉多纳和贝壳汉堡之下。

  明皇天子越听越有兴趣,他问,怎么,沈浪除了武功盖世之外,还对足球很有兴趣吗?

  阿飞道,沈大侠正是一位超级球迷,后来他发觉,将中华武术与足球技艺结合起来,可以练成一种天下无敌的足球神功。而将中华的兵法与足球教练的指挥艺术结合起来,可以让一名足球教练更善于运筹帷幄,排兵布阵,越是研究他就越是觉得足球实在是一项高深莫测,充满了魅力的艺术,所以就写下了《足球》一书。

  哦,明皇天子道,想不到你原是沈大侠的传人,但是最近几年职业足球搞得红红火火的,超级联赛打得如火如荼,大牌球星的身价已经超过了百万两银子,年薪也有五六十万两银子,你如果真有那么厉害的话,为什么不去找一家俱乐部踢球挣大钱?你早几年出山的话,也轮不到燕双飞来当这个足球王子啊!想想看,他这几年几乎包搅了每一个赛季的金球跟金靴两项大奖,少说也挣了上千万两的银子,你就一点儿不动心吗?

  阿飞说,一来在下本是一个淡泊名利之人,二来,职业足球圈内部也太过于黑暗了,充斥着假球黑哨跟赌球现象,在下不愿去趟这浑水,所以一直没有成为一名职业球员,但是如今,种种原因让我觉得应该登场亮相了,首先,夺得一次世界杯冠军也算是为大唐争了一口气,扬了大唐的国威,其次,在下目前在长安晚报社工作,找到了一位红颜知已萧晶莹,我们已经约好了在这次世界杯之后就一起隐居山林,退出江湖,她准备以这次世界杯备战为题材写一本书,赚些稿费捐献给贫困山区的孩子们建几所希望学校。我觉得自己也应该助她一臂之力,登场踢球挣点奖金捐给那些穷孩子们。而且,这次如果由燕双飞他们出征世界杯的话我担心他们实力不济,所以我愿意取而代之。

  阿飞说得慷慨激昂,掷地有声。

  明皇天子说,阿飞,你讲的事情我并非是一无所知,只不过确实是无人可用啊!只是阿飞,你不能光说不练啊!你又怎么证明你自己呢?

  阿飞说,在下早已经想好了,请陛下将大唐23岁以下青年国家队借给阿飞训练三天,三天之后阿飞愿意作为教练兼队长带领国青队挑战燕双飞的国家队。如果陛下能够在玄武门体育场安排一场公开比赛那就更好了!

  明皇天子心想,好啊!老二要抢老大的宝座了,就象当初的秦王李世民干掉了太子李建成一样,足球圈也要来一场玄武门之变了,精彩!

  好,朕答应你,三日后晚上七点半举行国家队与国青队的挑战赛。具体事宜由礼部尚书与高力士一同操办,记住了,裁判千万别找黑哨!免得朕看了恶心。

第三部分

打败国家队(一)

 那时的蹴鞠比赛就有点儿像今天的七人制小型比赛。阿飞此时正率领着国青队在玄武门体育场适应场地。明天,国青队与国家队的挑战赛就要上演了。

  下午四点钟的太阳依旧炙热难当。阿飞带领大伙儿练了一会儿就收了队。有两个金钱帮的人坐在看台上很认真地观看着,作记录。阿飞心里想:笨蛋,真正的绝招能让你们看到吗?一点儿也不动脑子。跟晶莹一块儿说说笑笑地回苏州街去了。


  第二天晚上七点钟半,国家队与国青队的挑战赛正式的开始了。这场比赛经过以长安晚报为首的新闻媒体的大举炒作,已经在举国上下引起了极大的关注。人们抱着极其浓厚的兴趣很想要看一看阿飞是何许人也。燕双飞在大唐足坛已经称霸五、六年了,阿飞居然声称要把他赶下足球王子的宝座。他行吗?

  玄武门体育场里坐满了一万名观众。明皇天子也亲临观战了。而且还带着他的爱妃杨玉环。这是一场轰动了整个大唐的比赛,长安电视台对全国进行了现场直播。除了转播比赛画面之外,偶尔也会把镜头对准主席台上的明皇天子与杨贵妃。那一次全国的电视观众都震惊于两件事情:阿飞惊人的足球技艺和杨贵妃惊人的美貌。只见那杨贵妃玉雪般的肌肤,她似飞下碧霄宫的天仙。她那樱桃小嘴,琼瑶粉鼻,如梨花般淡白的面容,似杨柳般轻盈的腰肢,更显得娇艳妩媚,柔美俊俏,真正的天生丽质!所有的电视观众都已经看傻了。心中暗暗地叹服,真美,怪不得可以和西施、貂蝉、王昭君齐名,号称中国四大美人,咱们的皇上可真是艳福不浅啊!

  但他们却哪里知道,他们的皇上此刻的心却并没有放在这位杨大美人身上。他的眼睛死死地盯在了对面的记者席上。在那儿有一位比杨贵妃更美的美人,萧晶莹,长安晚报的萧晶莹。距离产生美感,观众们因为有了距离因此反而欣赏到了杨玉环的美。而唐明皇与杨贵妃之间几乎是没有距离,是零距离的。所以他反而欣赏不到,领略不到杨玉环的美了。他只不过是闻到了杨玉环身上所发出来的一股子淡淡的便却依然是令人很恶心的狐臭味道。是的,虽然杨玉环用上了许多的花露水,但却依然没能掩盖住那种难闻的味道,可惜那时候还没有发明西施兰夏露。这对杨玉环来说是一个莫大的遗憾。

  是的,在当时的审美学泰斗唐明皇看来,萧晶莹的美丽是远胜于杨玉环的。而事实也的确如此。但为什么杨玉环能青史留名而萧晶莹没有呢?那是因为的杨玉环老公是个名人,而萧晶莹却没有一个名人老公。由此可见,作名人的老婆乃至于小老婆对一个女人而言实在是一件大好事。四大美女的老公统统都是大名人,不是吗?如果西施不进吴宫而只是嫁给了范蠡,王昭君不去匈奴而只是在汉宫中当一名普通的宫女,或者连秀女也不选,就在家乡找个秀才当老公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她们俩能有那么大的名气吗?貂婵就更不用说了,吕布为了他连干爹董卓也干掉了!

  杨玉环显然是注意到了明皇天子在看萧晶莹。这个人她早就听说过了,人们早就在传说长安城中还有一位比她更美的美女。而且她还知道明皇每天都要看长安晚报,看萧晶莹写的文章。她隐隐地觉得这个女人对自己是个莫大的威胁。她从随行宫女手中拿过波斯国进贡的单筒望远镜,把镜头对准了萧晶莹,要把这位假想敌人的模样看个一清二楚。旁人还以为她在认认真真地看球赛呢!

  杨玉环越看越是触目惊心。她心里在想,完了,完了。想不到这世上果真还有一位如此美貌的女子。有她在,我以后的日子还怎么混?和她的哥哥杨国忠一样,她也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就下定了除去萧晶莹的决心。

  妒火中烧的杨玉环当时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干掉她,一定要干掉她!

  可见政客与美女是同样的阴毒的。在排除异已这一点上,他们是同样的心狠手辣,不择手段。

  美丽善良的晶莹哪里想到了这些。她只是痴痴地望着阿飞的身影。那时足球场上激战正酣。燕双飞早就杀红了眼睛。

  晶莹牵挂着阿飞,她想,他能打赢这场比赛吗?从今天开始,每一场比赛对阿飞而言都是生死之战,失败了,他就只有死。在这样的压力之下,他能从容地应付吗?他真的有那么厉害吗?

  在比赛场上,国家队的那几个大腕们完全地傻了。阿飞指挥着一帮小将们全力地奔跑拼抢,在对方的后场就开始实施凶狠的“抢逼围”战术。反复地高速冲刺与积极而又硬朗泼辣的拼抢让国家队的队员们极不适应。一下子就暴露了他们脚下节奏慢,体力差,怕逼抢的老毛病。牛拉多纳说得不错,大唐的足球运动员是一帮“软脚蟹”。那是在上届世界杯他们翡翠国队15比0大胜了大唐队之后。

  初生牛犊不怕虎,比赛开始了十多分钟,国青队已经有3次很有威胁的射门了。只可惜年轻队员操之过急,打偏了。

  燕双飞见此情形有些着急了。他几次拿到了球都想施展他的成名绝技“剪刀脚”带球过阿飞。阿飞却哪里会上他的当,使出防守的绝技“八步赶蝉”死死地贴住了燕双飞,他略有破绽阿飞就毫不犹豫地下脚抢掉他脚下的皮球。再或者,阿飞直接运用“铜墙铁壁”神功把燕双飞的前进线路给完全卡死,让燕双飞一点儿也施展不出来。

  核心队员燕双飞被完全地盯死,而其他球员在国青队小将不惜体力满场飞奔疯狂的抢逼围之下也是一筹莫展,国家队陷入了完全的被动,根本无法创造有威胁的射门机会。

  而阿飞却开始发威了,他拿球之后,运用“穿花绕树”的身法,使出了沈浪秘传的“无影脚”绝技,快如鬼魅,极其诡异的在人丛中自如地突破前行。对手根本就连他的动作都没有看清楚。只见阿飞的两条腿如同是旋风一般在极其高速的舞动着。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他的两条腿舞动的速度仿佛比天山剑法中最快的追风三十六剑还要快。那是一种旁人连想也不敢想像的速度,快得连影子都看不清了。果然不愧是“无影脚”!他轻而易举地就突破了所有的对手打入一球,将比分变成了1比0。

  燕双飞已经傻了,他完全就没有想到阿飞会有这么厉害。看来沈浪的绝技的确是名不虚传。在以前的足坛,最厉害的控球绝技就是牛拉多纳的“鸳鸯双飞连环腿”,现在看起来,阿飞的“无影脚”竟然还在牛拉多纳的“鸳鸯双飞连环腿”之上。燕双飞彻底地绝望了。他想到玩阴的,废了阿飞,但是阿飞的身法之轻灵飘逸却让他根本连边儿都没沾到。燕双飞颓然地跌坐在了草地上。他知道,自己的足球生涯算是完了。

  最后的比分被定格在了4比0,国青队大获全胜。小将们兴高采烈,而国家队的老将们却耷拉着脸。像霜打的茄子,焉了。

  阿飞兴奋地冲着晶莹挥了挥拳头,晶莹冲着他做个鼓励的手势。两人相视一笑,晶莹知道,这一幕在自己的书里面一定会是一个十分精彩的章节。

  场内万众欢腾,大伙儿一齐在呼喊着同一个名字:阿飞!阿飞!

  明皇天子龙颜大悦,对观战的大臣们说,看来山西大同府真的是一个出人才的地方啊!当即宣布,立刻解散原国家队。国青队升格为国家队代表大唐出战世界杯。队长由阿飞担任。拉夫老米由于其不远万里来到大唐,发扬了国际主义精神,任劳任怨地为大唐的足球事业作出了贡献,而且鉴于其本人的确是一名世界大赛经验丰富的高水平教练,经研究决定,新的国家队主教练一职依旧由拉夫老米同志担任。阿飞为助理教练。

  阿飞在一夜之间成为了名动全国的明星,新的足球王子。

  长安晚报不失时机地推出了阿飞的专访《玩飞刀的足球王子》,近水楼台先得月式的对阿飞进行了一次恰到好处的炒作,那几天,阿飞简直就红透了半边天。

  然而,江湖是险恶的。那天夜里阿飞和晶莹就又遭遇了一次挑战。那一夜,阿飞和晶莹坐在一起看了一夜的星星,阿飞给晶莹讲了很多很多星星的故事,晶莹听得很出神。就这样直到午夜时分。

  正当两人沉浸在一种极其美好的境界之中时,忽然听到一阵刺耳的声音。那是拐杖击地时所发出来的“笃笃笃”的声音。

  诸葛刚?阿飞和晶莹对视一下,皱了皱眉头。看来,是金钱帮的人又来找麻烦了。

  那拐杖声音慢慢地近了,到了门口停了下来,阿飞听出来了,与诸葛刚同来的,竟然还有一个内力极其深厚的高手。他是谁?

  阿飞与晶莹迎了出去,果然见诸葛刚的身边还有一个人,一个黑布黑袍,黑鞋黑袜,背后斜背着一柄乌鞘长剑的人。

  他身材高大而魁伟,瘦削矫健,面上带着种奇异的死灰色,双眉斜飞,目光睥睨间,骄气逼人,颌下几缕疏疏的胡子,随风飘散。

  他整个人看来显得既高傲,又潇洒,既严肃,又不羁。

  无论谁只要瞧了他一眼,就知道他绝不会是个平凡的人。

  阿飞沉默着,凝视着那柄乌鞘长剑,心中想起了一个人,忽然问道:嵩阳铁剑?

  黑衣人道,正是郭嵩阳。

  阿飞道,敢问阁下为何而来?

  郭嵩阳道,既为上官金虹,也为李寻欢。

  阿飞道,此话怎讲?

  郭嵩阳道,在下昔年曾受上官金虹大恩未报,此次乃是应上官先生之邀前来。在下一直有个心愿,欲与小李飞刀一比高下。但江湖传言说小李飞刀远胜在下这柄嵩阳铁剑。故此在下欲先向阿飞兄挑战,若能胜过阿飞兄的话,再战小李飞刀便再也无人说三道四了。

  阿飞道,阁下一定想要知道小李飞刀与嵩阳铁剑谁更胜一筹吗?

  郭嵩阳无言地点头。

  阿飞叹息一声说,我倒不想知道这答案。

  ]

  郭嵩阳道,为什么?

  阿飞说,因为,无论谁想要知道这个答案,只怕都要后悔的。

  郭嵩阳霍然抬头,他灰色的脸上似已起了激动的红晕,大声道:但这件事迟早要弄明白的,是么?

  阿飞长叹道,我只希望越迟越好。

  郭嵩阳厉声道,我倒希望越早越好。你我一日不分高下,我就一日不能安心。

  阿飞沉默了许久,说,就在此时此地吗?

  郭嵩阳目光四下一扫,冷笑道,此间本是你的居处,若在此地与你交手,已被你先占了地利。

  阿飞微笑道,不错,就凭这句话,阁下已不愧为绝顶高手。那好吧,到何处一战在下悉听尊便。

  郭嵩阳沉默了许久,断然道,好,既是如此,请随我来!

  郭嵩阳双手缩在衣袖中,慢慢地在前面走着。

  阿飞默默地跟在他身后。

打败国家队(二)

 路很长,窄而曲折,也不知尽头处在哪里。

  秋风瑟瑟,路旁的草色已枯黄。

  郭嵩阳走得虽慢,步子却很大。阿飞目光疑视着他的脚步,似乎看得出了神。


  路上的土质很松,郭嵩阳每走一步,就留下个浅浅的脚印,每个脚印的深浅都完全一样。

  他看来虽似在漫不经心地走着,其实却正在暗中催动着身体内的内力。他的手足四肢已完全协调,所以他每一步踏出都绝不会差错分毫。

  等他的内力催动到极致,身体四肢的配合协调也到了巅峰时,他立刻就会停下来——那就是路的尽头。

  到了那里,他们两人中就有一人的生命也到了尽头!

  阿飞很明白这一点。

  郭嵩阳的确是个很可怕的对手。

  四野越来越空旷,远远可以望见一片树林。

  枫叶红如血。难道那就是路的尽头?

  郭嵩阳的步子越来越大。留下来的脚印却越来越淡了,显见他身体内外一切都已渐渐达到了巅峰。

  到那时,他的精神,内力,肉体都将与他的剑融而为一,他的剑就已不再是无知的钢铁,而有了灵性。到那时他一剑刺出必将是无坚不摧势不可挡的。

  阿飞忽然停下了脚步。他并没有说话,也没有发出丝毫声音,但郭嵩阳却已感觉到了。他的精神已进入彻底的空明,已浑然忘我。

  他没有回头,一字字问道,就在这里?

  阿飞沉默了很久,缓缓道,今天,我不能和你交手!

  郭嵩阳霍然地转过身,目光刀一般地瞪着阿飞,厉声问道:你说什么?

  阿飞垂下头,心在刺痛着。他知道到了此时再说不能交手,实在是无异于临阵脱逃,这种事他本来是宁死不为的。

  但现在他却非做不可。因为他知道自己一旦倒下去了,金钱帮的人是一定不会放过晶莹的。

  郭嵩阳厉声道,你说你不能和我交手?

  阿飞无言地点了点头,说,我承认败了。

  郭嵩阳张大了眼睛瞪着他,就像是从未见过这个人似的。良久,郭嵩阳长长叹息了一声,说,阿飞,阿飞,你果然不愧是一位英雄。

  阿飞黯然道,英雄?像我这样的人也能算是英雄?

  郭嵩阳道,你说你承认败了,是么?但我却知道,一个人肯认输时需要多么大的勇气,这句话我也许宁死也不愿说的。他笑了笑,接着说道,但死却容易多了。能为了别人而宁可自己认输,自己受委屈,这才是真正的英雄,真正的男子汉。

  阿飞道:你……

  他只觉得心头激动,不能自己,只说了一个字喉咙就似已被塞住。

  郭嵩阳道:我很了解你,你说你不能和我交手,只因为你觉得自己现在还不能死,你知道还有人需要你照顾,你不能抛下她不管!

  阿飞黯然不语,热泪几乎将夺眶而出。英雄惜英雄,这是英雄之间的一种了解。深深的了解。

  郭嵩阳道,但我今日还非要和你交手不可!

  阿飞道,只要此间事了,阁下他日相邀我随时奉陪。

  郭嵩阳摇了摇头道,到那时,你我只怕是更无法交手了。

  阿飞道,为什么?

  郭嵩阳微笑说道,到那时,说不定你我已成了朋友。所以说,今日你我一战,势在必行。郭嵩阳今日纵然死于你手,亦是死而无憾。

  阿飞黯然道:可是我——

  郭嵩阳扬手打断了他的话,道,你的意思我都了解,今日你若不幸战死,你所要保护的人,我绝不容他人伤及她的毫发。

  阿飞冲着郭嵩阳一揖道,多谢成全,请!

  郭嵩阳道,请。

  风吹过,卷起了漫天红叶。剑气袭人,天地间充满了凄凉肃杀之意。

  郭嵩阳反手拔剑,平举当胸,目光始终不离阿飞的手。

  阿飞的手已伸出,手里已多了柄刀,一刀封喉的飞刀!

  枫林外,晶莹与诸葛刚站在那儿等待。晶莹望了望天上的明月,霍然地拔出了长剑,对诸葛刚道,来吧!你我二人也来决一死战吧!反正阿飞如果倒下了你们也一定不会放过我的。

  诸葛刚怪怪地一笑说,免了吧!你想死得很快很简单吗?没那么容易。

  晶莹的心中泛起了一阵寒意。

  枫林中,郭嵩阳铁剑迎风挥出,一道乌黑的微光直取阿飞的咽喉,剑还未到,森寒的剑气已刺碎了西风!

  阿飞脚步一溜,后退了七尺,背脊已贴上了一棵树干。

  郭嵩阳铁剑已随着变招,笔直刺出。

  阿飞退无可退,身子突然沿着树干滑了上去。

  郭嵩阳长啸一声,冲天飞起,铁剑也化做了一道飞虹。

  他的人与剑已合而为一。

  逼人的剑气,摧得枝头的红叶都飘落下。

  这景象凄绝!亦艳绝!

  阿飞长啸不绝,已掠过剑气飞虹,随着红叶飘落。

  郭嵩阳凌空倒翻,一剑长虹突然化作了无数光影,向阿飞当头洒了下来。

  这一剑之威,已足以震散人的魂魄!

  阿飞周围方圆三丈之内,都已在剑气笼罩之下,无论向任何方向闪避,都似已闪避不开的了。

  只听“叮”的一声,火星四溅。

  阿飞手里的小刀竟不偏不倚地迎上了剑锋。

  就在这一瞬间,满天剑气突然消失无影,血雨般的枫叶却还未落下,郭嵩阳木然立在血雨中,他的剑仍然平举当胸。

  阿飞的刀也还在手中,刀锋却已被铁剑折断!

  他静静地望着郭嵩阳,郭嵩阳也静静地望着他。

打败国家队(三)

两个人面上都全无丝毫表情。但两人心里都知道,阿飞这一刀已无法出手。

  小李飞刀,急如闪电,就是因为刀锋破风,其势方急,此刻刀锋既已折,速度便要大受影响。

  阿飞的飞刀纵然出手,也是无法伤人的了!此刻他已是有败无胜!


  阿飞的手已缓缓垂下!最后的一点枫叶碎片已落下,枫林中又恢复了静寂,死一般的静寂。

  郭嵩阳面上虽仍无表情,目中却带着种萧萦之意,黯然道:我输了!

  阿飞道,谁说你败了!

  郭嵩阳道,我承认败了。

  他黯然一笑道,这句话我本来以为死也不肯说的,现在说出来了,心里反觉得痛快得很,痛快得很,痛快得很……

  他一连说了三遍,忽然仰天而笑。凄凉的笑声中,他已转身大步走出了枫林。经过诸葛刚身边时,对他说了声,走吧!二人离去。

  晶莹冲入枫林,看见阿飞正握着那柄断刀在出神。晶莹走近他身边,握着他的手。阿飞叹道,好一个郭嵩阳,果然不愧为英雄!

  晶莹问道,你的刀锋已折了,而郭嵩阳却毫发无损,为何他却认输了?

  阿飞说,我本有三次机会可以致郭嵩阳的死命,但却都未出手。到后来我杀气已竭,刀锋已折,郭嵩阳已可轻易地将我置之于死地,但他却心甘情愿地认败服输了。

  晶莹已听得热泪盈眶,说,你们都不愧为英雄!

  两人牵着手并肩走出了那片枫林。回到了晶莹的小屋里。很久很久,晶莹都闷闷不乐的样子。

  阿飞默默地陪着她。晶莹说,金钱帮真的是太可怕了,他们想要干什么?

  阿飞有些想不通。他说,这上官金虹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从前一直是一副与世无争的世外高人的形象,不求名利。这几年怎么一下子就变成了这样?按理说,以他的本事,要创立一个帮派,干一番事业的话,20年以前就应该做了,怎么会人到中年才开始创业呢?想不通。是什么原因让上官金虹性情大变的呢?

  晶莹也想不通,她说,不管如何,反正金钱帮现在开始在对付我们了。而且,我感觉到他们还有一个很大的阴谋。难道,他们想要造反吗?上官金虹想要当皇帝?他们的确是实力强大手段毒辣,我们能应付得了吗?晶莹说,一副忧心仲仲的样子。

  阿飞微笑道,以你我二人的身手,就算上官金虹亲自出马也奈何不了我们。怕什么?

  更何况我们并不是要长久地与他们正面作对。还有一个多月,这次世界杯的比赛结束之后,我们就归隐山林了,从此便与他们再无瓜葛了。至于他们是不是有什么阴谋,上官金虹是不是想当皇帝统统都与我们无关。我不管这个天下是谁的,是姓李还是姓上官?只要你是我的,别的一切我都不在乎。

  认真地,阿飞说。

  晶莹的心中充满了一种甜蜜。她温柔的望着自己身边这个英俊的阿飞,觉得自己实在是幸福极了。人生得一知已,足矣。

  阿飞的心中也同样地充盈着一种柔情蜜意。他走到了琴桌前坐下,调定了宫商,开始抚琴,起初不过是轻挑慢剔,声响悠柔,一段之后,散泛相错,其声渐脆,两段以降,吟揉渐多,绰注滞洄,似有无限的思诉……

  晶莹静静地倾听着。

  但闻阿飞启齿而歌,他唱道:

  凤兮凤兮归故乡,游邀四海求其凰。

  有一艳女在此堂,室迩人遐毒我肠,

  何由交接为鸳鸯?

  凰兮凰兮从凤栖,得托子屋永为妃。

  交情通体必和谐,中夜相从知音谁?

  阿飞的歌声萦绕在晶莹的耳际,晶莹早已是听得如醉如痴。她完全懂得了阿飞的曲中之意。

  “凤兮凤兮归故乡”,这个“凤”不就是指阿飞自己么?

  “游邀四海兮求其凰”,“凰”是指雌鸟,是形容配得上他的佳人。晶莹想到这里,会心地笑了。

  “有一艳女在此堂”——艳女?在此堂?他这是在夸自己呢!

  一念至此,晶莹不由得脸红耳热,心跳不已。

  “何由交接为鸳鸯”,这不是明明白白地说要同我结为夫妻吗?

  晶莹陶醉在阿飞的歌声里,憧憬着未来日子的幸福。

  这支《凤求凰》是当年汉朝的大才子司马相如初见卓王孙之女卓文君时所奏所歌。正是这浪漫的音乐让美丽的卓文君明白了司马相如的爱慕之情。毅然地决定与司马相如私奔,从而成就了一段千古的爱情佳话。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人。这世上最难得的就是有情人有缘相聚。自己是多么幸运啊,遇上了阿飞!

  那一刻,晶莹出神了。她想起了自己的师父公孙大娘,想起了自己的那位艳名远扬但却命运悲惨的祖母。她们这一生都没有得到过真正的幸福。而自己却得到了,真的是何其幸运啊!看着那英俊的阿飞,她不由得痴了。

  阿飞心里在想,来吧!世界杯足球赛快来吧!翡翠国的牛拉多纳,红毛国的贝壳汉堡,还有桑巴国的三大“耳朵”,你们来吧!我要打败你们,然后就与我心爱的晶莹一起,去过司马相如卓文君式的生活。那样的人生是多么美丽啊!

  一曲终了,晶莹依偎在了阿飞的怀里。但觉得在这一刻两人的心已经彻底地相通了。

  阿飞出神地说,世界杯足球赛就要开始了。

  晶莹望着阿飞,心里想,他真的能如愿以偿地夺得世界杯吗?那些外国的高手那么厉害,他能把他们一一地打败吗?

  晶莹无不担忧地说,阿飞,牛拉多纳和贝壳汉堡他们那么厉害,而且,桑巴国的那三大“耳朵”,光头耳朵,马脸耳朵和大嘴耳朵这几年风头正劲,你玩得过他们吗?

  阿飞微笑一下,说,放心吧!我已经找到了对付他们的办法。到时候一定是手到擒来。

  看着阿飞,他是那么地自信,晶莹不由得也充满了信心。是的,她应该相信阿飞,应该相信他的师父沈浪。

大战牛拉多纳(一)

 牛拉多纳简直就是一匹野马,而且他的足球技艺之娴熟也是一般人难以望其项背的,大唐这边的防守队员根本就守不住他。

  那是一个阳光炙热的中午,第9届世界杯的一场四分之一决赛,由大唐队对翡翠国队。本来中午并不是一个适合于进行足球比赛的时间,尤其是像四分之一决赛这样的关键比赛更是应该安排在下午或是凉爽的傍晚。但是由于翡翠国著名的电视机构AAB已经买断了这场比  
赛的转播权,为了照顾翡翠国的电视观众,这场比赛被提前到了中午。翡翠国与大唐之间有九个小时的时差,大唐的中午正是翡翠国的晚上九点钟的黄金时段。

  大唐这边的队员们根本就不适应在这样的高温下比赛,除了内力深厚的阿飞之外,其他人早就是气喘嘘嘘了,再也跑不动了。而翡翠国的队员来自于热带,三十五度的气温对他们来说只是小菜一碟。在他们那儿连冬天都有这么热。他们依旧是在高速地飞奔着。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翡翠国的厉害角色并不仅仅只有一个牛拉多纳,还有一位号称“风之子”的金发少年卡亚。这是翡翠国这一次的秘密武器,在上届世界杯中,翡翠国队依靠牛拉多纳一个人在锋线上左冲右突,就夺下了冠军,这一次多了一个好帮手卡亚,更是如虎添翼。

  阿飞在上半场不敢使用绝招,因为用沈浪的神功需要消耗大量的内力,在这样的炙热天气下,阿飞的内力只够半场,他决定在下半场再用内力。上半场他只是紧紧地贴住了牛拉多纳,对他进行盯人防守,尽量让牛拉多纳的威力被限制,但毕竟是孤掌难鸣,牛拉多纳的威力是没有用神功的阿飞难以完全地控制住的。上半场,牛拉多纳用他著名的绝招“无极变速”快速地闪过了阿飞,在3人夹防中突围而出。大唐这边几乎是所有的防守队员都被吸引了过去,两个身材高大的后卫凶狠地冲了过来飞铲牛拉多纳。牛拉多纳灵巧地一拔球过了那两个人,之后迅速地倒地向禁区内的无人地带一脚斜传,致命的斜传。在另一侧,金发少年卡亚已经如风一般地杀入了那个空当,球到人到,卡亚右脚一扣,闪过了弃门而出的大唐队守门员,左脚推射空门,球应声入网。

  阿飞愣愣地站在了那儿,望着牛拉多纳和卡亚忘情地拥抱在一起,心中不由得有了一番感慨。牛拉多纳的确是一位足球天才,其实他才是沈浪的足球绝技最好的传人。遗憾的是他不懂中华武术,没有内家功力,也幸好他没有内家功力,否则的话,阿飞就没有绝对的把握能打败他,不敢立下“横下一条心,一定要夺冠”的军令状。

  阿飞叹息了一下,心想,唉,这真的是一个金钱时代,一切都是以金钱为核心,以金钱为指挥棒,为了电视传播的经济利益竟然极不合理地把比赛安排到了烈日炎炎的中午。这么一来,本来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优势的大唐队反而丧失了“天时”的优势。

  阿飞心里想,一定要把上半场对方的进球控制在两个球以内。下半场才有绝对的把握把比分给追回来。

  阿飞吩咐队员们尽量地收缩防守,不要在后防线的后面留下过大的空当,否则的话让金发少年卡亚冲起来威胁就太大了。然后他自己也是尽全力盯住了牛拉多纳。尽量地抢在牛拉多纳拿球以前就把球给破坏掉,坚决不让牛拉多纳舒舒服服地拿球,当上半场比赛进行到了第45分钟的时候,比分依旧是0比1。阿飞想,好了,下半场应该是很好踢了。

  就在此时,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场面出现了,阿飞略一疏忽,牛拉多纳一个后撤就拿到了球,外脚背一拔,一个脚底拉球转身,一下子就摆脱了两名防守队员,然后正脚背一趟,整个人的速度完全地冲了起来,就仿佛是一道不可阻挡的旋风。

  牛拉多纳完全地施展出了他的“无极变速”的绝技,灵巧地左闪右躲,就像一个障碍滑雪选手,极其漂亮地绕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障碍,不可阻挡地前进着,杀向了大唐队的大门。

  大唐的守门员已经扑了出来,牛拉多纳顺势向前轻巧地一拔球,越过了大唐门神,一记倒地卧射将球推入了空门。

  大帅了,在那一刻,身穿蓝色10号球衣的牛拉多纳仿佛就是足球之神的化身。这个入球堪称是世界杯历史上的奇迹,这个球后来据统计,牛拉多纳用了10秒72的时间控球向前推进了64米,晃过了6名大唐队的防守队员。在足球场上这是前无古人的惊人之举。

  阿飞望着牛拉多纳的背影,不由得无比叹服。除了沈浪传下的“无影脚”之外,牛拉多纳的“无极变速”已经是足球技艺的极限了。作为一个不懂内家功力的普通人,牛拉多纳的足球技艺能达到如此的惊世赅俗的境界的确是殊为不易。

  看来,翡翠国的足球底蕴的确是要比大唐深厚!盛产足球天才!

  阿飞和队员们进入了休息室,老米站在休息室门口等他们。他鼓励地拍打着每一位球员的后背。最后来到了阿飞身边,用他半生不熟的中文问了阿飞一句,没问题吧!

  阿飞点了点头。

  此刻最为痛苦的人是晶莹。她坐在记者席上关注着场上的局势。刚开始她还能保持冷静,还能考虑一下等一会儿比赛结束以后怎么发稿。但后来随着卡亚的进球,她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再后来,牛拉多纳打入了那一个伟大的惊世赅俗的进球之后,望着牛拉多纳和翡翠国的球员们在场内奔跑狂欢,晶莹的整个大脑里一片空白。

  完了!阿飞完了!她想,这次阿飞是一定会栽倒在牛拉多纳的脚下的。失败了他就只有死。真的,这一次是再也无法挽回的了。牛拉多纳今天的状态实在是太好了,他就仿佛是足球场上的战神,是足球场上的上帝。而阿飞?他只是一个凡人。

  凡人怎么能够与神斗?与天斗?

  阿飞的确是已经创造了大唐足球史上的奇迹,他率领队友们在小组赛中以两胜一平的不败战绩出线,杀入了8强。早已打破了前8届的纪录。然而这一次他是真的无力回天的了。

  晶莹的泪已经盈满了眼眶。她仿佛已经看到了阿飞在比赛结束之后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球场中央,望着那个写着失败比分的记分牌,无言呆立良久。然后,一阵狂风吹起,在风中,阿飞猝然地拔剑自刎。

  阿飞的血染红了整个球场……

  晶莹已不敢再想下去了。她忽然地陷入了一种歇斯底里。她飞快地离开了记者席,向球员休息室跑去。小赵在她身后叫她,她仿佛是没有听到。

  然而,在过道里她被保安拦住了。晶莹顾不上礼貌与规矩了,展开了轻功,从8名保安头上飞了过去,直闯球员休息室的门。

  却不料晶莹走错了方向,来到了客队休息室。门被踢开之后,她看见了满屋子的翡翠国老外,一群穿蓝色球衣的球员。晶莹一下子就愣住了。本来她是想闯进大唐国家队的休息室找阿飞让他快跑的,但却没想到竟然不小心跑到了翡翠国这边来。她一时竟不知该怎么办了。

  翡翠国的球员们看着晶莹那怔怔地样子,一下子就轰堂大笑起来。他们以为这又是一个牛拉多纳的少女fans。真的,牛拉多纳在世界上的确是有着太多的狂热拥趸。他们将牛拉多纳视为上帝,经常性地干一些傻事儿,而且,现在的晶莹手里拿着采访用的笔和本子,看上去特将像一个前来索要牛拉多纳签名的少女fans。

大战牛拉多纳(二)

 翡翠国的那个大鼻子主教练不耐烦地走了过来,想要把晶莹赶走。

  牛拉多纳耸了耸肩,大叫一声“no”然后走到了门口。

  他用他的翡翠国语言对晶莹说,小姐,你要签名吗?


  晶莹根本就听不懂牛拉多纳说什么。她望着这个身穿蓝色球衣的深鼻高目眉毛很浓的神奇的小个子老外,心里想,就是他吗?就是他刚才打进了一个那么神奇的球吗?就是他要以他那无与伦比的球技打败阿飞,将阿飞置于死地吗?

  他就是足球的神?最伟大的球王?

  近距离地站在牛拉多纳面前,晶莹陷入了一种恍惚。

  牛拉多纳以为晶莹是因为亲自接触到了偶像而陷入了过份的激动从而说不出话来了。这样的情形身为天皇巨星的他实在是见惯不惊了。于是,他很有礼貌地又用翡翠国的语言问了晶莹一句,小姐,你要签名吗?

  晶莹一下子就激动了起来。她抓住了牛拉多纳的肩膀,一脸急切的表情近乎于疯狂地对牛拉多纳说,牛拉多纳先生,求求你下半场不要再进球了,不要再那么认真地拼命了好吗?求求你不要再把你的天才表演得那么精彩了好吗?你知不知道?如果你再进球的话我的阿飞就会死的,你会杀了他!晶莹越说越激动,她一边说一边用力地摇着牛拉多纳的肩膀。

  几个保安进来架开了晶莹。金发少年卡亚指着晶莹说,这个美丽的女孩子她疯了,她为了你疯狂了!牛哥,你真是魅力无穷啊!

  牛拉多纳又耸了耸肩,走到晶莹身边,从她手中拿过笔和本子,在扉页上用英文写下了自己的大名“Nuradona”,对她一笑,说声“Girl,good luck!”然后吹声口哨,对队友打个响指一挥手,带队出场去进行下半场的比赛了。

  晶莹怔怔地望着牛拉多纳远去的背影,心里想,我这是怎么了,怎么会来求这个连语言也不通的翡翠国老外呢?我得赶快去阻止阿飞。她飞快地朝过道的另一边奔去。几个保安以为她是要回到赛场,也没有阻止她。

  翡翠国队已经进场了,而大唐队也已经走到了入口处。阿飞走在队伍的最后面,晶莹叫住了他。

  阿飞停住了脚步,晶莹焦急地对阿飞说,阿飞,你快走吧!现在走还来得及,牛拉多纳那么厉害,这这次你是无论如何赢不下这场比赛的,你快走吧!不然会没命的。

  阿飞望着晶莹,被她对自己的关怀与牵挂感动了。他笑着问她,走?怎么走?

  回到休息室去,从后天窗上出去,就到了球场的外边儿,晶莹说。

  阿飞摇了摇头,很认真地摇了摇头。他说,晶莹,难道你希望自己的男人是一个临阵脱逃的懦夫吗?士可杀,不可辱。更何况是自取其辱。如果我就这样走了,我还配作你的男人吗?

  晶莹望着阿飞那认真的眼神,慢慢地冷静了下来,恢复了理智。是啊,对一个男人而言生命中应当是有所不为,有所必为。否则的话,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晶莹对阿飞歉然地一笑,说,对不起,阿飞。我只不过实在是太过于牵挂你的安危了,所以才失去了理智。你去吧!去挑战牛拉多纳。哪怕是失败也要像一个真正的男人那样失败。等会儿我陪你一起死!

  她已抱定了必死的决心。

  阿飞温柔地握住了晶莹的手。他说,晶莹,你相信奇迹吗?告诉你,我就是一个能创造奇迹的人。我就是奇迹!下半场我是一定能够打败牛拉多纳的。真的,晶莹,你的爱人的确是一个不平凡的人。

  晶莹将信将疑。

  阿飞微笑了一下说,沈大侠的绝招还没有用呢!你可以不相信我,但是沈大侠你总应该相信了吧!放心吧!晶莹,你会看到奇迹的。说完他放开了晶莹的手。大踏步地走入了球场。

  晶莹略略平静了一些,带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回到了记者席。小赵问她,没什么吧?放心,天不会塌的。

  晶莹无言地点了一点头。

  下半场,阿飞使出了“如影随形”和“铜墙铁壁”两大神功,完全地控制了牛拉多纳。卡亚也因为没有了牛拉多纳的传球而变成了一门哑炮。翡翠国的两大火力点一下子就失灵了。

  牛拉多纳几乎是傻了眼,他完全不敢相信在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人能凭个人能力单打独斗就看死了他。而且,他的“无极变速”神功仿佛是碰到了克星。他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阿飞,阿飞几乎是无所不在的。无论他从哪一个方向突破阿飞都仿佛是早有预料,轻而易举地就能拦下皮球。

  对付燕双飞那种级别的人物,只需要用“八步赶蝉”就足够了。但是要对付牛拉多纳这种顶尖高手就必须用“如影随形”这种高层次的功夫。

  而在进攻当中阿飞用上了“无影脚”的神功。翡翠国的球员们根本就搞不懂是怎么一回事儿,稀里糊涂地就被连入3球。大唐以3比2的总比分反超了。

  牛拉多纳看着阿飞,心里想,这小子会魔术,一定会的。他一定是施展了魔法让我发挥不出来。完了,牛拉多纳心里直发凉。

  而场边的晶莹却看得是心花怒放。

  比赛进入到了最后5分钟,牛拉多纳在中场拿球,阿飞紧紧地盯住了他。牛拉多纳知道自己过不了阿飞,索性把球往前一传,然后迅速地往大唐的禁区里插。他的队友接球以后往禁区里传了一个高球,小个子牛拉多纳居然跑上去争头球,而大唐的守门员已经出击了。

  阿飞想,牛拉多纳去跟我们的守门员争头球?真的是自不量力。他对自己那位身高臂长的守门员很放心,因此就没有再去追牛拉多纳。

  却不料牛拉多纳这个老油条实在是太狡猾了。他跳在半空中忽然很隐蔽地伸手去打了一下球,将球挑过守门员的头顶,飞入了空门。

  手球!一个典型的犯规。

  但是牛拉多纳实在是太善于表演了。他高举着双手像一个真真正正堂堂正正地射入一记美妙入球的射手那样,飞奔到了角旗杆那儿欢庆着胜利。

  裁判员彻底地被牛拉多纳给蒙蔽了。他的角度在牛拉多纳背后,从他那个角度看上去牛拉多纳所打进的完全是一个完美的头球。他鸣哨了,进球有效!

  全场的大唐观众一片哗然。他们愤怒了,眼看大唐已经胜局在望,即将历史性地杀入四强,难道就因为裁判的一次误判被断送了大好前程?

  大唐的队员们愤怒地找裁判理论,但是已无济于事了。阿飞大声地鼓励他们,别放弃啊!还有时间。

  重新开球之后,阿飞在前场拿球,准备使用“无影脚”的神功向前突破。对手已经不是一个人防守阿飞了。而是5个人一起组成了一道人墙上前拦截。阿飞机敏地将球向上一挑想从人墙里穿过去。对方放倒了他。

  任意球!

  阿飞知道,应该是使出“流星追月”绝招的时候了。沈浪的秘籍中,“流星追月”是最厉害的绝招。就是在踢定位球时,将全身的内力集中在右脚上,以内力将球踢出。这种“流星球”速度快得令人不可思议,势大而力沉,对方的守门员根本就不可能作出任何反应,因为“流星追月”已经突破了速度的极限。守门员的感觉是刚看到对方一起脚,就发现球已经入网了,别说作出扑救的动作,连扑救的念头都还来不及产生,球就已经进了!

  而旁观的人也根本不可能看清楚球的飞行轨迹。

  可以说,“流星追月”是足球场上百分之百的必杀绝技。但这种绝招使用时太过于消耗内力了。每七天只能使用一次,本来阿飞是想尽量不使用“流星追月”的。但想不到牛拉多纳这家伙竟然这么狡猾,逼得他非出绝招不可了。

  阿飞默默地运了运气,将全身的内力都运到了右脚上,冲上前去,一记射门。

  令人瞠目结舌的场面出现了!那个球快得简直看不清运行轨迹了。只有阿飞一个人看清楚了,那个球笔直地飞入了大门的右上死角。然后,轻易地击穿了球网,速度丝毫不减地飞上了远处球门后的看台,打倒了一位站着看球的中年男人,然后,他身后的人就像多米诺骨牌那样一个接一个地全部倒下了。

  那裁判员望着阿飞,惊讶得张开了嘴合不拢。他从未见过如此快的球。那个球进了没有他也实在是没有看清楚,好像进了,又好像没进。哦,对了,既然那个球不在球网中就说明没进门。他吹了声哨子,示意翡翠国队发球门球。

  阿飞在发功之后有些虚脱,做了三次深呼吸才恢复了过来。他冲了过去,把那裁判拉到了翡翠国队的球门那儿指着那个洞给他看。那球网上的确有一个很大的洞,很清晰地就判断出来了球的确是从那个洞中穿过了,这是勿庸置疑的事实。

  所有人都毫无异议,进球有效!4比3,大唐队领先。

  两分钟后比赛结束,大唐队获胜。

大战牛拉多纳(三)

 翡翠国电视台在重播镜头中使用了慢放功能,依旧未能看清楚那个球的轨迹。最后一直把速度放慢到了正常速度的千分之一,才彻底地看清楚了那球是怎么进的。经过测试,在千分之一速度的慢镜头中,阿飞踢出的那一脚球球速为每秒3百公里。换言之,真实的速度为每秒30万公里,也就是说,光速!已到了速度的极限。

  在那一战之后,每一个人都认为阿飞这小子实在是一个超人。他已经成为了最具有传  
奇色彩与偶像气质的足球王子。通过这次的第九届世界杯足球赛阿飞将取代牛拉多纳在足球圈中的地位,成为新的至尊。那时的阿飞已经是亿万球迷的偶像了。而且他还那么年轻,简直是前途无量。

  在赛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们指责了牛拉多纳的手球,但同时也赞美了他的第一个伟大进球,认为这个球堪称是世纪金球。并请他谈谈对这场比赛的看法。

  牛拉多纳摇了摇头说,我觉得自己在这场比赛中的表现已经是足够的神奇了。在那两个伟大的时刻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上帝附体,第一个进球我使用了上帝的左脚,第二个进球我使用了上帝之手。要是以前如果我在比赛中有这么出色的表现的话,对方早就败了。但是今天,对手实在是太强大了,败的竟然是我们。真的,如果一名球员在比赛中两次神奇的上帝附体却依然无法取得胜利的话,那么,只有唯一的一种合理的解释了:他的对手就是上帝本人。是的,今天我的对手,你们大唐的5号阿飞就是足球的上帝!

  “上帝之手!”、“足球的上帝”,这两个词语成为了牛拉多纳的名言,直至千百年以后的今天,人们依旧把在足球比赛中手球犯规称为“上帝之手”。

  阿飞已经成为了一名天皇巨星,春风得意。

  只有晶莹还在为阿飞担心,前面还有两座大山,桑巴国和红毛国,桑巴国的三大“耳朵”和红毛国的贝壳汉堡还在威胁着阿飞。

  在大战桑巴国的前一天晚上,晶莹问阿飞,对桑巴国的比赛你想到了什么克敌之策了吗?

  阿飞喝了一口竹叶青茶,指了指天花板说,天上。要打败桑巴国必须从空中进行攻击。桑巴国那三个“耳朵”脚下功夫厉害得很,桑巴国的地面配合打得太好了,我们必须收缩防守。否则的话他们用快速的地面配合进行渗透很容易就会在禁区里面制造出有威胁的射门机会。我们的后卫身材高大转身慢,防不住他们的小配合。他们防守地面进攻的能力也很强,这场比赛我又不能再用“流星追月”的绝招了,要打败桑巴国就必须发挥好我们的空中优势。

  准备好了吗?晶莹问。

  放心吧!没问题,阿飞说。

  第二天下午五点钟,大唐和桑巴国的半决赛开战了。他们的胜者将和红毛国争夺冠军。大唐举国上下现在已经为世界杯足球赛而疯狂了!阿飞这位超级巨星如同是神兵天降,一下子就把大唐国家队的水平从亚洲二流提升到了世界顶尖水平。

  桑巴国的“3耳朵组合”出场了,趾高气扬。身穿9号球衣的头号球星光头耳朵在赛前接受采访时信心百倍地说,他们只有一个阿飞,我们却有3把尖刀,他们肯定是拼不过我们的。

  记者们提到了阿飞可怕的任意球绝技“流星赶月”,光头耳朵不以为然,他说,阿飞会用“流月追月”,我们的那个小个子左后卫卡路也会玩“天外飞仙”,不比流星追月差呀?

  记者们想了一下,觉得实在是很有道理,于是便纷纷地认为在这场半决赛中桑巴国拥有更大的胜算。

  然而,比赛开始之后令所有人感到吃惊的是,大唐的头号球星阿飞在这场比赛中竟然是担任守门员!

  这是阿飞和老米经过了认真地分析研究之后,作出的决策,桑巴国队之所以可怕就在于他们的火力点实在是太多了,如果让阿飞在前面冲锋陷阵的话,也许他会打进很多球,但也许后防线会丢更多的球,不如让他担任守门员,运用沈浪传下的“天罗地网”神功,确保大门不失,而其他所有队员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创造定位球机会,然后让其它队员去争顶阿飞的传球。争取能打进一、两个球。

  在训练中,阿飞的“天罗地网”神功的确是十分了得,队友们不管怎么射门也无法进球。

  但老米依然还是有点儿担心,尤其是卡路的“天外飞仙”阿飞能不能守住他心里一点儿底也没有。

  战况完全呈一边倒之势,桑巴国队完全地压制住了大唐队,大唐队疲于防守,根本就无力进攻。

  首先发难的是桑巴队的11号大嘴耳朵,他在35米外一记极其突然地吊射,这是大嘴耳朵的看家绝招,在上届世界杯中他就是凭借一记吊射羞辱了红毛国的老门将东慢,从而为桑巴国勇夺冠军的。

  但阿飞是何等的身手?一个漂亮的向后鱼跃,将球托出了横梁。

  10号马脸耳朵在半柱香的时间之后,进行了一次精彩的凌空倒钩,那个球角度极刁,直奔下角。但阿飞动如脱兔,脚下一个极快地移动,倒地侧扑将这个球扑出了底线。

  9号光头耳朵也不甘示弱,他从中场开始带球,向大唐的大门进行了一次长途奔袭。光头耳朵速度奇快,脚下的技术动作极其熟练,身体又极为强壮,大唐的队员连拉带拽也守不住他。光头耳朵左冲右突,左躲右闪,从人群中突围而出,气势汹汹地杀向大唐的禁区。

  阿飞勇敢地弃门出击,向光头耳朵的脚下扑去。光头耳朵身经百战,他早已经计算好了,阿飞将在0.5秒之后扑到他现在这个位置,他只要在0.3秒之内完成一个漂亮的带球变向动作就可以闪开阿飞的防守把球射进空门。从而创造一个堪称伟大的入球。这个球的精彩将不亚于牛拉多纳的那个“世纪金球”。

  说真的,光头耳朵和他的前辈大嘴乌鸦是一直就对牛拉多纳不服气的,一直在暗中和牛拉多纳较劲。

  光头耳朵已经面带微笑了,他仿佛已经听到了球迷们的欢呼!他已经做出了那个变向动作。然而,令他万万没有料到的是,阿飞的速度实是太快了,阿飞可能只用了0.1秒都不到的时间就扑了过来,干净利落地扑出了他的脚下球。

  光头耳朵呆望着阿飞,他已经被这种骇人听闻的速度给吓傻了,从那个球以后,他在场上的表现就形同梦游。以至于赛后有了光头耳朵在比赛开始之前突发了一种怪病的谣言。

  上半场就这样以0比0收场了。

  下半场的比赛一直进行得比较平淡,波澜不兴。一直到第80分钟才掀起了高潮。桑巴国队获得了一次定位球机会,3号小个子卡路满面杀气地站在了球前。

  天外飞仙!阿飞能守住吗?小个子卡路的天外飞仙球的运行轨迹极其怪异,常常把守门员戏弄得晕头转向,雄鸡队的守门员光头16曾经被卡路打进过一个这样的球。他说了一句名言,他说,那个球刚飞出来的时候我以为它一定会飞向离大门30米之外的角球区,没想到它竟然拐了个大弯进了我的球门,天哪!这简直就是一场恶梦!

  这一次,阿飞会遭遇一场恶梦吗?

  卡路一脚把球给踢了出来,那球疾若流星直飞左门柱一侧死角,阿飞侧身鱼跃扑了出去。

  却不料那个球在空中忽然地拐了个大弯,直窜球门的右角。

  天外飞仙就是这么厉害,声东击西,虚虚实实,让人防不胜防。

  阿飞的身体已经扑向了左侧,这个球眼看是再也无法挽救了。桑巴国的球员们已经举起了双臂欢呼胜利了!一个大唐的队员痛苦地抱着头跪在了草地上。

  这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阿飞用手在左门柱上一撑,整个身体一借力迅速向另一侧的右门柱飞去,脚在前,头在后,竟然用两只脚稳稳地夹住了这个球。

  所有的人都不敢相信自己所见到的情景是真实的。这哪里是足球比赛?分明就是魔术表演,是一个神话。桑巴国的队员们在那一刻集体发呆!

  阿飞见良机难得,迅速地带球冲出了禁区,使出了“无影脚”的绝技,连过4人,狂奔了100多米,将球射进了桑巴国的大门。

  1比0!

  桑巴国的队员们在剩下的时间里根本就无心恋战,已经傻了。最后,比赛结束,大唐获胜!

  他们将和红毛国队争夺世界冠军!

林仙儿称霸歌坛(一)

晶莹与阿飞坐在河边看星星。晶莹问阿飞,你想好了怎么打败红毛国的贝壳汉堡了吗?他的定位球绝招“银色彩虹”比卡路的“天外飞仙”更厉害。而且,他们还有一个速度极快的前锋迈克文。

  阿飞出了会神,说,这肯定是一场精彩的定位球大战。我想我们应该能赢的。本来我的“流星赶月”就要比“银色彩虹”厉害。而且,上次我不是说了吗?要从空中打败桑巴国  
,我们准备了一个秘密武器,结果还没用上桑巴国就被干掉了。正好把它用来对付红毛国,又多了一份把握。

  什么秘密武器?晶莹问。

  空中飞人!阿飞说。

  怎么?玩杂技吗?晶莹说。

  没错,就是杂技!

  这场世界杯决战被认为是东西方两大偶像巨星的巅峰对决。红毛国的7号贝壳汉堡是全世界女球迷的梦中情人。他有着一张极其英俊的面孔,球技也极为出众,一脚长传与定位球极度精准。作为红毛国国家队和超级俱乐部红魔队的中场核心,他取得了无数的荣誉。而且,他还有一位大名鼎鼎与他本人不相上下的美丽妻子“小辣椒”维多亚。她是一位倾国倾城的金发美女,电影明星兼流行歌手,是各大电影节和各种流行音乐颁奖典礼的常客,获奖如探囊取物。曾经主演过的电影包括:《我和贝壳》,《宝马车后座上的亲密接触》,主唱的歌曲包括:《7号我爱你》,《我和我的性感男人》,《他是一匹野兽》。红遍了整个西方世界。

  贝壳汉堡和维多亚在西方人的眼睛里就是一个爱情神话,活着的神话。他们认为这对明星夫妻代表着一种经典的西方式的罗曼蒂克。毫不夸张地,他们夫妻是西方世界的第一组合。在偶像气质上,贝壳汉堡本是天下无敌的。而阿飞的突然出现让贝壳汉堡终于有了对手,阿飞和贝壳汉堡同样的英俊,甚至是更胜一筹。阿飞的球技也绝不在贝壳汉堡之下,而且,阿飞的身边也同样是不缺乏美女。晶莹和林仙儿的美貌是不输于维多亚的。而且,晶莹的那种绝世的风姿也是仅仅只凭青春与性感,只凭火辣的身材取胜的维多亚所无法企及的。那是真正有魅力的女人所独有的一种内在美。而且,阿飞还会玩飞刀,更富于传奇色彩!

  更具有轰动效应的是阿飞与贝壳汉堡居然都是顶尖的定位球高手。这两个人谁的定位球更厉害已经是一个被全世界球迷所关心的问题。这个问题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悬念,牢牢地抓住了球迷的心。

  这是这场世界杯决赛最大的看点。在阿飞冒出来之前,贝壳汉堡的定位球是毫无争议的天下第一。连卡路对贝壳汉堡都甘拜下风。但现在,有了阿飞,一切都不同了。

  阿飞?他会改变世界足球的历史吗?

  决赛前夜,阿飞收到了林仙儿的飞鸽传书。邀请他和晶莹一起去看她的比赛。林仙儿已经闯入了第6届诗词作品演唱大赛的最后决赛,将同另外9名选手一起争夺冠军。

  阿飞有点儿犹豫了。去吧!他怕耽误了休息。如果今天的吐纳功夫不做好的话,明天的决赛能不能顺利地使出“流星追月”神功就没有绝对的把握了。而且,金钱帮一直要对付自己和晶莹,万一在来去的路上出事了怎么办?

  不去吧?好像又实在有点儿对不起仙儿。

  还是晶莹说了,去吧,早点回来就行了。阿飞想了想终于点了点头。

  那次诗词作品演唱大赛搞得极其高规格,不仅仅是长安电视台向全国作现场直播,而且,在正式比赛开始之前有一个隆重的入场仪式。主办方在场外用红地毯铺设了长达五十米的星光大道。大道的两旁是古代文化名人的雕像,极具艺术气息。

  林仙儿和上官飞,百晓生在一起。阿飞和晶莹走到距他们十丈左右停下来冲林仙儿招手。此刻他们和金钱帮已经彻底地结了怨,阿飞自然不愿再理睬上官飞了。

  上官飞看见了阿飞,投射过来了一道冷冷的目光。而林仙儿则欢快地跑了过去,亲热地拉着阿飞的手,和他们说个不停。

  阿飞和晶莹吸引了太多的关注。许多Fans们尖叫着阿飞的名字,想要冲过来找阿飞签名合影,幸好有大批的保安在现场维持秩序才没有出乱子。而进场采访的记者们却全部围了过来,冲着阿飞他们不停地拍照,提问,把别的参赛选手全冷落在了一旁。

  阿飞问仙儿,今天准备唱什么?

  仙儿说,唱《霓裳羽衣曲》和李白去年为杨贵妃写的《清平调》。晶莹说,这两支曲子不错呀,如果唱好了,应该能拿冠军的。

  仙儿说,但愿如此吧!如果拿了冠军,等会儿会坐上16人的蓝漆敞蓬大轿从星光大道上被抬到长安的街上游行,一直要被抬到玄武湖边的焰火晚会现场。多风光呀!真的,阿飞哥哥,在大同府的时候我做梦都想能在长安坐上16人大轿,能过上荣华富贵的日子!仙儿说道,她的眼中充满了期待,充满了一种狂热!

  阿飞与晶莹相视一笑,他们所求的并不是荣华富贵。明天,只要打败了红毛国队,他们就将远走高飞,归隐山林,去过那与世无争的日子。

  是的,幸福即将来临。

  然而,他们不求名利,却也并不反对别人追求名利。人各有志嘛!名利这玩意儿的确是一件好东西。

  仙儿,你的梦很快就会实现了。由衷地,阿飞说。

  也许吧!仙儿说,不过跟阿飞哥你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你现在已经是天皇巨星了。我听说已经有很多广告商想找你拍广告片了,他们为你开出了一百万两银子的天价呢!

  阿飞淡谈地一笑,说,这又能如何呢?跟真正的爱比起来,名和利又能算得了什么?

  真正的爱?仙儿喃喃地念着这几个字,出了神。

  入场式就要开始了。仙儿冲晶莹抱歉地笑了笑,说,对不起,晶莹姐姐。将阿飞拉到了一边。

  阿飞望着她,问,仙儿,怎么了?怎么神秘兮兮的?

  仙儿说,阿飞哥,求你一件事情好吗?

  什么事?你说吧!

  林仙儿望着那条灯火灿烂的星光大道,她的眼神里分明有一种光彩在流动。她回头充满了渴望地对阿飞说,阿飞哥哥,等会儿进场的时候每个歌手都有一位男傧相陪着她一起走过那条星光大道。你能不能做我的男伴?

  是啊!在今时今日有一个阿飞这样的天皇巨星作为男伴一同走过那条灿烂的星光大道,对一个女孩子而言是何等的荣耀啊!

  林仙儿期待地望着阿飞。

  阿飞望着林仙儿那满怀期待的样子,本是不忍心拒绝的。然而,他回头就看见了晶莹,他的晶莹。他终于充满了歉意地对林仙儿笑了笑,说,算了吧!没有人陪晶莹了,她一个人孤零零的。

  林仙儿噘起了小嘴巴,说,阿飞哥哥,我知道你是晶莹姐姐的,我只不过是想要借你一会儿嘛?一会儿都不行吗?

  林仙儿觉得很伤心很委屈,已经有泪水在她的眼眶中打转了。

  阿飞狠了狠心说,算了吧!晶莹会误会的。

  林仙儿跺了跺脚,说,阿飞哥哥,你好狠心!转身跑了。

  阿飞拔脚想追,但想了想,叹口气,转身回到了晶莹身边。

  林仙儿一边跑,一边伤心地想,苦呀!我的命真苦。世上的极品男人们统统都名花有主了。寻欢哥哥是诗音姐姐的,阿飞哥哥是晶莹的。我的真心人他又在哪里呢?罢罢罢,不去想了。只有便宜百晓生这个老男人了,让他当我的男傧相吧!

  于是,后来在选手入场的时候,陪着林仙儿一起走在星光大道上的人就是那位风流才子,大唐作家协会的副主席百晓生。

  进场以后,阿飞和晶莹坐在了二楼最角落的一个包厢里。握着晶莹的手,阿飞说,这是我们留在长安这个繁华之地的最后一个夜晚了!

林仙儿称霸歌坛(二)

 比赛在半柱香之后开始了。主持比赛晚会的是长安电视台最著名的两位司仪。整个晚会的舞台设计与灯光效果极其漂亮,让人觉得那仿佛就是一片梦幻中的舞台。

  选手们忘情地歌舞,司仪的妙语连珠,嘉宾们的精彩表演将晚会推向了一个又一个的高潮。


  终于,林仙儿出场了。乐声起处,林仙儿头戴花冠,身着白绣袍,锦云披肩,大红舞裙,在一队舞伴的簇拥下飘然出场,美丽的灯火下看去她就仿佛是飘进殿堂的一片彩云。翩翩地轻歌曼舞,唱出了一首《霓裳羽衣曲》,那种轻灵飘逸的韵味被她完完全全地表现出来了。全场掌声雷动。

  阿飞对晶莹说,看来仙儿的舞技又长进了。

  高潮来临了,在一阵曼妙的音乐声中有一位劲装大汉出场了。

  林仙儿一个飞身就跳到那大汉的手掌上,开始一边作掌中舞,一边演唱她的第二支曲子《清平调》。她唱道: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一支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

  名花倾国两相欢,常得君王带笑看。解释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阑干。

  歌声清脆如出谷黄莺。而更美的是林仙儿的舞姿。她容光焕发,体态袅娜,光彩照人,象一朵色彩艳丽的云霞。她挥舞着长袖,摆动着柔软的腰肢,随着乐曲声在那劲装大汉的手掌上旋转着,翩翩起舞,时而急速飞旋,象是要飞身九霄而去,时而轻扭腰肢,又象是随风摆动的柳枝。此时,和着低昴的羯鼓声,冰弦清脆,笛韵悠扬。忽然,在一阵忽促的曲调之后,乐曲嘎然而止,林仙儿仿佛是着了魔似的一下子就停在了那大汉的手掌上。

  观众们已经疯了,痴了,醉了。他们忘情地鼓掌,欢呼,大声地吹起口哨。场内的气氛已经达到了火热的沸点。

  林仙儿从那大汉的手掌中轻盈地跳下,鞠躬谢幕。观众的掌声经久不息,林仙儿一共谢幕三次方才退场。

  晶莹微笑着说,太精彩了,仙儿妹妹的确是很有艺术天赋的。看来这次她肯定是冠军了。

  阿飞说,不错,仙儿的表演的确是很精彩。但是我觉得如果你像清明节那天晚上那样去作一段剑器舞,唱一唱李白为你师父写的那道诗的话,肯定会比仙儿的《清平调》更精彩。毕竟那首诗的境界更高,而你的剑舞也比仙儿的掌中舞更见功力。那才是艺术真正的巅峰。只不过你不愿意在人前显示罢了。

  知我者,阿飞也。晶莹说。她拉了拉阿飞的衣袖,对他说,走吧!我们该回去了。你还得好好地做一个时辰的吐纳功夫。

  阿飞和晶莹起身而去。出了会场,走在长安的大街上。晚风习习,夜色温柔,令人心旷神怡。两人手牵着手,心中一片祥和安乐。

  一路平静,阿飞说,咦,今天怪了,怎么会没有金钱帮的人来招惹我们?

  晶莹说,你知道吗?现在金钱帮的人非但不会来找你的麻烦,而且还巴不得你平平安安的。

  为什么?阿飞问。

  小赵说的,金钱帮这次在坐庄开赌,大部分的赌客都是买的红毛国,桑巴国和翡翠国这三大热门。买咱们大唐的人非常少。如果这次大唐能夺冠,金钱帮就会发一笔横财。他们现在真的是巴不得你能打败贝壳汉堡。你的状态越好他们就越高兴。他们是不可能在今天夜里来找你的麻烦的。

  阿飞苦笑一下说,想不到我阿飞竟然变成了金钱帮的帮凶。

  别想那么多了,打败贝壳汉堡才是最现实的事情。

  晶莹指着天空对阿飞说,你看,好漂亮啊!玄武湖那边开始在放焰火了。

  果然,天空中已有了美丽的彩色焰火,夜空被燃亮了。

  阿飞凝望晶莹,此刻她的脸颊已被焰火映红,分外美丽。

  那些焰火真美,炸开了以后就好像是在天空中盛开的鲜花。晶莹说。

  再美的鲜花也没有你美丽。阿飞说。他温柔地将晶莹揽于怀中。

  只可惜,不管鲜花有多么美丽,终是会凋谢的。晶莹略略地有些惆怅。

  晶莹,难道你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吗?花谢花会开!每一年都会有焰火的。以后我们每年的元宵节晚上都一起到长安来看那场最盛大最美丽的焰火好吗?一直,看到永远。阿飞说。

  晶莹幸福地点了点头。

  两人在夜色下执手共看天上的焰火,心中不约而同地想起了一句诗: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这种境界,已经是人间幸福的极致了。

  从玄武湖那边传来了欢呼声,想来那边的焰火晚会已经到了高潮,那边肯定是人山人海的。人潮中不知有多少欢乐的情侣正在一同观看着天空中美丽的焰火。

  只要心中有情,眼中的世界就是美丽的。不管是置身于喧闹的人潮中,还是寂静的角落里。

  在此刻,演唱比赛的现场,林仙儿夺得了冠军。上官飞,百晓生和李龟年为她打开了一瓶香槟庆祝。林仙儿被人潮簇拥着,将香槟酒倒进码成了宝塔型的七层酒杯中。

  众人饮酒狂欢。林仙儿登上了为冠军准备的豪华型16人敞篷大轿,被轿夫们抬起来去游街。很多的记者围在了轿旁疯狂拍摄着林仙儿的照片。此刻她已经成为了超级明星。轿子在缓缓前行着,记者们也跟随着轿子边走边拍照,他们要留下这位玉女歌星最美丽的刹那!

  行走在星光大道上,围观的群众向林仙儿欢呼。有些小伙子还响亮地吹着口哨,大声地说,美女,我们爱你。

  林仙儿冲着人群微笑着。她仿佛是站在一个极高处在俯看着这些平凡的苍生。她已经登上了一个荣誉的顶峰。然而,只有她自己知道,只有她自己感觉得到自己的内心深处是多么的寂寞。因为,她的目光四处搜索着,终于痛苦地发现,没有阿飞,在人潮里是没有阿飞的。

  阿飞!

  在千千万万人的欢乐之中,林仙儿深深地感受到了自己的痛苦。

  后来,到了玄武湖,那儿聚集了更多的人。焰火晚会的主持人请林仙儿点燃最大最美的焰火。并向全场的观众介绍了这位演唱大赛的美女冠军。

  台下,有更多的人向她欢呼。林仙儿听着这些欢呼,望着天空中那美得如同是孔雀开屏的焰火,在刹那的盛开之后一点点地消散,消散,最终化为虚无。她长长地叹了口气,觉得这美丽的焰火就如同是存在于她心中的阿飞的影子。

  阿飞的影子也会一点点一点点地消散,最终化为虚无吗?

  最后,电视台的记者现场采访了她,问她此刻有什么感受。

  林仙儿在镜头前妩媚动人的微笑着,如春花般灿烂。她说,在这个美丽的夜晚里,愿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

  然后,她就躲进了自己的小轿子里匆匆地离去了。在轿中,她不停地哭泣着。

大胜贝壳汉堡(一)

 第二天下午四点钟,那场伟大的足球比赛终于要开场了。传统强队红毛国队和本届世界杯最大的一匹黑马大唐队在两位明星队长贝壳汉堡和阿飞的带领下进场了。

  场内的气氛已经沸腾了。一万名球迷在狂热地呐喊着。他们将见证一个历史性的时刻。两国元首唐明皇和红毛国国王都亲临现场。红毛国以贝壳汉堡之妻维多亚为首的美女啦啦队在位置最好的1号看台为自己的球队狂热地呐喊。20多名美女聚在一起,很是惹眼。一些年  
轻小伙子更是看得口水直流。

  阿飞和贝壳汉堡面对面站在了中圈里挑边。裁判的硬币从空中落了下来,反面,阿飞猜中了。他选择了西边。西边是背对阳光的。

  这样的话守门员就不会在扑球时受到刺眼的阳光的影响而失误。

  阿飞和贝壳汉堡的手握在了一起,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场内四处都闪起了照相机的镁光灯。电视台也将这个镜头定格了半分钟之久。众多的女球迷为了两位帅哥而大声地尖叫着。

  比赛开始了。

  红毛国与桑巴国不同,在桑巴国的球队中上场的队员人人都是天才!个个在进攻中都十分厉害。红毛国却只有两大高手贝壳汉堡和迈克文。身穿10号球衣的迈克文是当今足坛最厉害的前锋,速度惊人,而且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一个后卫是根本就对付不了他的。更可怕的是贝壳汉堡和迈克文是一对绝配,贝壳汉堡以他精准的传球为迈克文输送炮弹,五、六十米开外也能把球准确无误地传到迈克文的脚下,一场比赛创造五、六个机会根本就不在话下。正是由于贝壳汉堡的存在,迈克文经常性地上演帽子戏法。

  红毛国的其它队员体壮如牛,极其善于奔跑,防守能力出众。他们和门将东慢一起组成了一道坚固的防线。号称是“足球场上的马其诺防线”,创造过20场比赛不失一球的惊人纪录。

  与桑巴国相比,红毛国不仅矛利,更可怕的是盾坚。从总体上看红毛国队几乎是一支没有任何缺点的球队。这样的球队是最难以战胜的。阿飞和大唐的这一帮毛头小伙子能做到这一点吗?

  大唐的球迷们紧张得几乎屏住了呼吸!

  比赛开始后,阿飞牢牢地冻结了贝壳汉堡,他使出了“如影随形”神功。贝壳汉堡是红毛国队发起进攻的关键人物。盯死了他,迈克文就基本上变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了一门没有炮弹供应的哑炮。

  而红毛国队对付大唐也用的是同样的手段。他们对阿飞采取了双人夹击战术,竭尽全力不让阿飞有机会拿球,甚至是不惜在他拿球之前就采取犯规战术把他放倒,犯规的地点离球门很远,不让大唐队得到有威胁的定位球。

  上半场比赛就这么结束了,很平淡。真正的重大比赛就是这样,凝重而紧张,球员们心理压力很大,难以有精彩的发挥。

  晶莹的心中为阿飞捏着一把汗。真的,对阿飞而言,成败就在下半场这45分钟了。不仅仅是成败,更是生死!

  时间飞快地流逝。下半场的比赛开始了。双方踢得都很小心翼翼,场上气氛已凝重得似乎快要窒息了。阿飞将贝壳汉堡防得很死,让他几乎是没有一点儿机会拿球。

  贝壳汉堡这厮好生了得,他瞧准了一个机会,假装要去接应守门员发出的球门球。阿飞追着他到了红毛国的禁区前,远离了本方后场。不料那贝壳汉堡竟然自己亲自跑去踢球门球,运起了铁腿神功一记准确地长传,球向前场的迈克文疾飞而去。

  阿飞大声叫道,盯死迈克文!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大唐的年轻队员们经验不足,没能保持注意力的高度集中,被迈克文截得皮球直杀禁区。大唐的两名中后卫上前夹击,却不料迈克文这小子竟然极为卑鄙地来了一个假摔。他先是把球向前一推,然后动作极其夸张地倒在了草地上。整个表演完全是堪称完美,就仿佛大唐3号真的是重重地铲倒了他。

  点球!

  大唐遭遇了极刑。阿飞决定与守门员换位置,自己亲自守门。他准备用“天罗地网”神功把这个点球扑出去。

  主罚的是红毛国7号贝壳汉堡,他冷笑着站在了球前,就仿佛是一个最老练的猎人一样看着阿飞。他已将阿飞身后的球门当作了自己的猎物。

  贝壳汉堡冲上前来一记射门,球象利箭一样从向左侧扑的阿飞腋下入网。进了,1比0,红毛国队领先。

  贝壳汉堡的这一击竟然击中了阿飞的要害,破了“天罗地网”神功。“天罗地网”神功的弱点就在那儿。因为“天罗地网”神功是从雄鹰展翅的动作演化而来的。“翅膀”下面恰好是一个最大的弱点。

大胜贝壳汉堡(二)

大唐的球迷们一片叹息。阿飞也摇了摇头,他想不到这个贝壳汉堡竟然这么厉害。但他并没有丧失信心,因为他还有两大绝招。

  小辣椒维多利亚兴奋得在看台上扭起了的士高。她仿佛已经看见了自己的老公成为了世界冠军。惹得电视台的摄像机对她来了一个时间长达一分钟的特写镜头。创造了足球比赛转播中插播美女的特写镜头时间最长的吉尼斯纪录。


  时间在一点点流逝,怎么办?晶莹想,只剩三分钟了,阿飞能创造奇迹吗?能吗?

  球门球,大唐的球门球。阿飞笑了,他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大叫了一声,小六子,快上呀!

  大唐的6号是个小个子球员,曾经在马戏班里练过杂技。他冲阿飞点了点头,伸出了大拇指。

  只见阿飞一脚将那个皮球开了出去,小六子在前场飞快地冲刺。那个球飞得实在太高了,到了红毛国的禁区前时离地足有两丈多高。马上就要飞出底线了。小六子也已冲到了对方的禁区前。这时,大唐那个虎背熊腰的8号光头中锋突然在禁区前面蹲下去。小六子跳上了他的肩头,两脚在他的肩上一踩,8号中锋同时用力蹬地起身,小六子一下子就被他“发射”到了两丈多的高空中。小六子在空中准确地用双腿夹住了那个足球,然后连人带球一起从空中飞落了下来,飞进了红毛国的球门。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吓傻了。包括红毛国的那个老门将东慢。他踢了二十多年的足球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踢的。他呆呆地看着小六子如神兵天降,呆呆地看着他和球一起飞进了球门,一点儿反应也没有。

  1比1,大唐扳平了比分。

  场内的球迷们愣了很久,终于回过了神来,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和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

  维多亚惊奇地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而晶莹则会心地微笑了。空中飞人,这就是空中飞人!

  红毛国的国王对唐明皇说,天哪!我们的球员只会跑,而你们的球员会飞,太厉害了!太神奇了!

  他哪里知道,真正的神奇还在后面。乘着红毛国球员们还在为了神奇的空中飞人而发呆的时候,阿飞从迈克文脚下抢到了球,展开了“无影脚”的神功,一路上带球飞奔向前。红毛国的黑大个后卫贝尔坎使用了超技术动作进行战术犯规把阿飞铲倒。

  任意球,一个离门25米的任意球!

  阿飞要使出流星追月神功了。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一点。红毛国守门员东慢眼神里已经流露出了一种恐惧,深深的恐惧。

  阿飞的心中有一种快意。多少年了,大唐的足球一直就是被人看不起的。怕这个怕那个。连高丽都赢不了,打一次输一次。媒体戏称大唐足球队有“恐高症”,将其狠狠地羞辱了一番。而如今,洋鬼子终于也怕我们了。爽!

  阿飞决心要把“流星追月”的威力发挥到极致。踢出一个伟大的进球,一个千百年以后也不会被忘记的可以永载史册的经典进球。一来是为了纪念沈浪,二来是为大唐立威!

  他把内力运到了极致,一脚向那只足球踢去。皮球以一种赅人听闻的速度向红毛国球员们排起的人墙飞去。击中了黑大个贝尔坎,把贝尔坎打得飞了起来,连人带球向东慢的球门飞了过去,速度依旧不减。东慢赶紧伸出手臂挡住贝尔坎。但他只稳了一下就向后晃了几下摇摇欲倒!迈克文和贝壳汉堡赶忙跑到了东慢后面用力向前推他的腰,但却依然挡不住。一股排山倒海的大力从东慢身上传了过来,压得迈克文和贝壳汉堡也摇摇欲坠!红毛国所有的球员都跑到了球门线上去支撑住迈克文和贝壳汉堡的身体,但依旧没有成功。在阿飞以“流星追月”踢出的这个球上还藏有一道暗劲,此时,这一道暗劲遇到了阻力发作了,以一种势不可挡的力量将红毛国全部的球员打倒在地,连人带球跌入网窝。

  小辣椒维多亚痛苦地叫了一声上帝,捂住了眼睛不敢再看。她从未见过自己的老公在足球场上如此狼狈。

  这是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入球,与它相比,牛拉多纳的那个世纪金球黯然失色!

  踢出这一球之后,阿飞已经成为了足球之神!

  晶莹流下了快乐的眼泪。她知道,阿飞赢了!他终于实现了他的诺言。而自己的书也可以完成了。阿飞为它写下了一个最动人最具有传奇色彩的结尾。一切都是如此地圆满。

  终于可以去开始一段崭新的生活了!终于可以离开这个喧闹的城市了。

  比赛结束,2比1,大唐胜了,史无前例地夺得了世界杯冠军!

第四部分

死别(一)

人世间,人世间是如此残酷!

  造物主是不允许世界上有太过于完美的事物存在的。

  乐极生悲,乐极生悲。悲剧果真就在欢乐达到极致的时候发生了。幸福的花朵刚刚盛开便在风雨的摧残下凋零了。


  很多年以后当阿飞回首往事时,他依然觉得那天的那一幕仅仅只是一场恶梦,并不是曾经真实地发生过的事。

  只是,晶莹她确实是走了,走了。

  晶莹她好像也是一个梦,一个美梦,她是只美丽的蝴蝶,曾经在他的生命中停驻,但终于飞走了。

  那个下午阳光是如此明媚,长安是如此欢乐。在一段崭新的历史诞生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会感到快乐,感到振奋。玄武门体育场内,每一个人都在忘情地欢呼雀跃!世界杯的冠军让每一个人都感到了一种巨大的幸福。感到身为一个大唐的子民是何等的快乐,何等的荣耀!

  足球的魅力实在是无法抵挡,他让皇帝也疯狂!当主裁判吹响了终场哨后,五十岁的李隆基兴奋得象一个年轻人,他仿佛又变成了那个风流倜傥的少年李三郎,从自己的龙椅上一跃而起,伸出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做出了一个代表胜利的V型手势,大叫了一声,吔!然后疯狂地拥住了身边的美人杨玉环,一个忘情而浪漫的长吻!

  长安电视台的解说员实在是不知道应该如何去表达自己的兴奋了。他像他的美洲同行那样兴奋地纵声大叫道:Goal!足足叫了5分钟之久,然后便兴奋得语无伦次地说,我们是冠军,我们是冠军!最后他忽然发现了新大陆,对电视观众说。哦!快看呀!我们的皇上也疯狂了!他抱住了他身边的杨大美人,进行了一次浪漫的长吻!哦,yes, yes ,在这样的时刻每一个人都疯狂了!情不自禁地疯狂了,我们实在没有理由不疯狂!

  杨玉环在唐明皇的怀中感受到了一份巨大的浪漫与激情。她被感动了,她的心里也涌动起了爱情的热流,燃烧着激情的火焰,她热烈地应和着唐明皇的吻,动情地呼唤着,三郎,三郎!

  整个球场内已经燃烧了,沸腾了。球迷们高唱着我们是冠军!我们是冠军。球迷协会的会长李白兴奋地大声呐喊着,快,快拿纸和笔来,我要写诗,我要写诗!

  最平静的反而是晶莹和阿飞,他牵着她的手躲开了记者的重重追逐,躲进了休息室。休息室里静悄悄的,教练和队友们都还留在场上狂欢。

  两人执手相对,静静无言。良久良久,他们就这般快乐地对视。休息室的门外已经聚集了太多的追随而来的记者。有的记者已经顾不上礼貌了,重重地敲着门,他们急着想追逐阿飞这个最大的新闻热点。

  而此刻,阿飞和晶莹的眼中就只有彼此,他们完全就听不到门外的记者们喧闹的声音。

  终于结束了!阿飞说,如释重负的样子!

  嗯,晶莹温柔的应答。

  我真的是好快乐好快乐,阿飞说。

  嗯,晶莹说,去把那个奖杯领了,然后我们就走。

  嗯,阿飞说,领了奖杯我们就走。不过,可能不仅仅只有一个冠军的奖杯,最佳球员的金球和最佳射手的金靴也应该是我的。

  不止呐,晶莹说,媒体的那些记者们还会给你评一些花边奖。什么最英俊球星奖,最具领袖气质奖,最快进球奖,球场情场双丰收奖,你信吗?

  信信信,他们还一定会给你评一个奖,最成功记者奖,今天晚上你的书应该完成了吧!好家伙,成著名女作家了。

  晶莹笑了,说,还牵挂这些浮名干什么?去把奖杯领了交给足协的人我们就走了吧!最后一节书稿我以后会飞鸽传书给出版社的。说真的,我是一天也不想在长安多呆了。我想去呼吸山里新鲜的空气。

  阿飞点点头说,行,这就走。跑过去打开了门。

  记者们立刻涌了进来,将阿飞和晶莹团团围住。阿飞说,我还得去领奖,冲出重围跑到了球场上去了。记者们不肯放过晶莹。晶莹也急了,她说,你们快让开,我还得去采访拉夫老米,你们让让,让让,好容易才冲了出去。

  阿飞带领着队友们登上了铺设在场地中央的领奖台,唐明皇满面春风地从主席台上走了下来,为每一位球员和教练挂上了金牌,然后,把那个金光灿灿的世界杯颁发给了队长阿飞!

  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中,欢乐达到了极致。拉夫老米激动得热泪盈眶,在他这一生中周游列国率领好几支不同的国家队打了8届世界杯,虽然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却从来没有夺得过冠军。这一次他终于实现了自己毕生的梦想。捧着世界杯,他看了很久,喃喃地说,真美,真美。

  金杯最后被传回到了阿飞手中,队友们微笑着退下了领奖台,远远地在台下围成一圈,把阿飞一个人留在了台上。马上国际足联的主席就要给他颁发金球奖和金靴奖了。三金在手,阿飞成为了世界杯历史上第一个“大三元”得主。

  当阿飞从国际足联主席手中接过了金球和金靴,手捧三金时,所有的球迷们齐声地大喊着,阿飞,阿飞!气氛极为热烈。记者们不停地给阿飞拍照。

  阿飞看见晶莹正在采访拉夫老米,于是大声地叫她,晶莹!晶莹!你快过来跟我合张影好吗?我一个人抱不了这三个玩意儿!

  晶莹笑着跑过去从阿飞的手中接过了世界杯,那是一尊美丽的金女神。老米微笑着带头鼓掌,队友们也一齐鼓起了掌。满场球迷狂热欢呼!

  人生的幸福在这一刻达到了顶峰!到了这个境界,真的是就再也不需要去追求什么了!

  记者们手中的相机对准阿飞和晶莹疯狂的拍照。闪光灯闪个不停,晶莹倚靠在阿飞身边,在灯光中盈盈微笑。那是怎样的一种美丽!在这一刻晶莹的美丽已经达到了女人的极致。

  球场里,有两个女人看着已成为焦点的晶莹,炉火中烧。一个是主席台上的杨玉环,一个是一号看台上的维多亚。她们一直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却不料,还有一个女人要比她们美丽得多。

  阿飞在这一刻已经醉了,醉在了幸福里。

  而悲剧就在这一刻发生了,那是一个身材很高的家伙,他穿着记者专用的红背心,编号为9527。他像一个鬼影子一样从一大堆记者里闪了出来,那时他已经蒙了面,看不清楚他的模样了。但那一刻,他的双眼之中一定是发射着凶光的。

  众目睽睽之下,在那片如梦的绿茵上,悲剧发生了。大唐所有的电视观众都目睹了这一切!

  那个蒙面的家伙是个凶手!他展开了轻功飞掠到了距阿飞和晶莹的10米处,双手一扬,向着阿飞与晶莹发出了两柄飞枪!左手那支枪直取晶莹,右手那枝枪射向了阿飞!

  若是在平日里以阿飞和晶莹的身手应该是完全能够躲得开的。然而,有时候荣誉这玩意儿是真的可以害死人的。阿飞刚才使出了“流星追月”的神功,内力已经消耗得所剩无多了,加上此刻正处在喜悦之中,注意力不够集中,竟然没有察觉到危机,那个凶手已经跳了出来发出了飞枪,他才刚刚来得及作出反应,但是已经晚了!

  那只是电光石火的一个刹那,但是就在这个刹那里,你就可以完全地看出晶莹这个美丽的女孩子对爱情的坚贞!

  晶莹的内力未曾消耗,加上她要比阿飞冷静一些,所以见机得比较早。她本想一掌推开阿飞然后自己再飞跃闪避的,然而当她下意识地想要出掌去推阿飞的时候却突然地发现自己的手中多了世界杯这个累赘,腾不开手来,而那飞枪此刻已经呼啸而来了!

  晶莹毫不犹豫地纵身挡在了阿飞身前,并且下意识地用手中抱着的那个世界杯去挡了一下那枝飞枪。然而,那凶手的内力显然是极为深厚的,那枝飞枪穿透了那座金杯,刺入了晶莹的胸膛!

  有殷红的鲜血流出出来,染红了她洁白的衣裳!

  阿飞在那一刻脑袋里轰地响了一下,就仿佛是天上打了个炸雷!他傻了眼了。他抱着晶莹呆呆地跌坐在草地上。金球和金靴那两座金奖落在了一旁的草地上。阿飞傻傻地望着晶莹,很久方才明白过来这是怎么一回事,阿飞的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无声地流了出来。他抱起了晶莹,缓缓地走出球场,从过道里走进了休息室,关上了门。在她的生命的最后,他只想一个人静静地陪着她!

  他没有号啕大哭,他没有捶胸顿足,状若疯魔,他只是感到一种锥心刺骨的痛,感到一种浓黑的悲凉。他知道他的世界已崩溃!

  那蒙面凶手趁着混乱之际,使出了最上乘的“蜻蜓三点水”的轻功,飞上了看台,风一般地从看台上那上惊魂未定的球迷们头上飞了过去,飞出了球场跑了。

  阿飞没有去追,追也没有用的,已经挽回不了他心爱的晶莹的生命了。血还在不停地流出,阿飞怀中的晶莹脸色已越来越苍白!已不再有一丝血色。

  阿飞咬牙切齿地说出了三个字,金钱帮!

  倚在阿飞的怀中,晶莹轻轻地说,我知道,他们是不允许我们过得太过于快乐的!

  阿飞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老天爷不允许这个世界存在着太完美的东西。唉,只差一点点我们就可以实现那个快乐的理想了,只差一点点。

  阿飞喃喃地说着,他万念俱灰,左臂搂住晶莹,右掌一翻,已有一柄飞刀在他的手中,他反手一刀刺向自己的咽喉。

  晶莹不知从哪里来的一股子力量,用力地捉住了阿飞的手腕,她用哀怨凄楚的目光望着他,说,阿飞,你这又是何苦?

  他叹息一声道,这生命已不再有意义了,我只是想陪陪你!

  晶莹慢慢地松开了手,依旧是那般哀怨地望着他!

  阿飞忽然将手中那柄飞刀笔直地往天上一抛,出手如风,点了晶莹手腕的穴道。然后,飞刀落下,阿飞一扬手接住了飞刀,反手一刀再次刺向自己的咽喉!

  晶莹在阿飞的怀中,情急之下她用尽全身力气向阿飞撞去。阿飞的身体被撞歪了,飞刀插入他左边的锁骨下!

  晶莹痛苦地说,阿飞,我不要你死!

  阿飞凄然地说,可是我已实在没有了再活下去的理由!

  晶莹说,可是为了我你必须得活下去,我还有些未了之事需要你去完成。

  你说,阿飞道。

  帮我把那本书写完。晶莹说。

  这个理由只够让我再活三天,阿飞说。

  可是,我还有一个妹妹,这么些年以来我一直就在找她,但是我一直就没有找到她。阿飞,你一定得帮我找到这个失散的妹妹,帮我照顾她一生一世,好吗?晶莹说,她的气息已很微弱。

  晶莹,你骗我,你在给我寻找一个活下去的理由!对吗?阿飞悲痛地说。

死别(二)

晶莹摇了摇头说,阿飞,我没骗你,我从来就没有对你说过我的身世,对吗?现在我就告诉你,我是隋朝皇室的后人。我父亲是隋炀帝杨广和萧皇后最小的一个王子。宇文化及叛乱之时,叛军冲进宫中大肆杀戳,把杨家的人几乎杀光了。我的父母都死于那场浩动之中,我和我妹妹那时还小,被一位武艺高强的大力侍卫保护着逃了出来,一直逃到了深山之中,那老侍卫一个人实在是照顾不了两个孩子,就在路上把我妹妹送给了一户农家收养,我是他在深山之中靠打猎为生养大的。


  阿飞听得已出神了。

  晶莹说,阿飞,现在你明白了我为什么会是一个不追求荣华富贵的女孩子了吧!我的身世让我明白了,荣华富贵只是一场空,真正能永恒的惟有真爱。

  是的,阿飞说,真正能永恒的惟有真爱!他早已泪流满面。别哭,阿飞,晶莹伸手为阿飞抹去泪水。别为我难过,我这一生能遇上你已经是够幸运的了。她叹了口气说,最惨的是我的祖母萧皇后,富贵荣华时贵为一国之母,那份荣耀已经到了一个女人的极致。可是,繁华如春梦,国破家亡之后,她的命运实在是太悲惨了。在这个丑陋的世界上名利场里的女人最终都只能沦为男人的玩物。我那位风华绝代的祖母先后落到了叛臣宇文化及和唐太宗李世民的手中,最后被打发到了一个番邦小国,先给老可汗当妃子,后来又给老可汗的儿子当妃子,最后客死异乡。我可以想像得到她死的时候是多么的痛苦,多么的孤独寂寞,她真可怜。所以我姓萧,为了纪念她,我没姓杨,姓萧。

  阿飞终于明白了晶莹为何会是一个如此淡泊富贵名利而只求真爱的奇女子。只因为,她早已看透了富贵名利,只是,她已将离他而去了。

  晶莹面带微笑,说,阿飞,真的,我这一生已经足够快乐了。

  别为我伤心。只求你一定要为我完成那个未了的心愿,找到我妹妹。我从来也没有见过她,但是我相信,她也应该和我一样是个长头发大眼睛的女孩子。答应我好吗?阿飞!她的脸上又泛起了一些红晕,那已是生命最后的回光返照!

  阿飞含泪点头说,我答应你,晶莹,只是你好狠心,把我一个人留在这个世界上,实在是太过于孤独寂寞了。

  晶莹说,阿飞,你把我葬在师父的旁边好吗?以后你若有心的话,也像李白那样每年清明节的夜里来陪我一会儿,你就不会觉得孤独寂寞了。如果能和我妹妹一起来的话那就更热闹了。

  阿飞痛苦地听着晶莹的话。

  晶莹最后的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她说,阿飞,也许清明节的时候你会在我的坟前看见一只美丽的蝴蝶,那是我的灵魂化成的精灵,每年她都会陪着你,直到永远。因为我对你的爱是永不会改变的,千年万年都不会变!

  说完这句话,晶莹慢慢地闭上了她美丽的眼睛。

  一朵鲜花已悄然凋零!

  阿飞已欲哭无泪,他的泪已流干。

  他抱起了晶莹的身躯,打开门走了出去。

  门外依旧围着太多的记者,还有老米和队友们以及足协的几位领导和唐明皇的特派代表,李白。

  记者们出奇地安静,没有人采访拍照,他们只是同情地望着阿飞。

  老米和李白迎了上来,老米叫了一声,飞!

  阿飞没有理他,抱着晶莹往外走,他只有一个念头,要把晶莹抱到那座小山上去,葬在公孙大娘身边。

  老米和李白追了上来,老米再叫了一声,飞!

  阿飞回过了头,眼圈红红地对老米和李白说,我走了,这儿剩下的事情就留给你们了,别再让人跟着我,好吗?然后转过头去抱着晶莹继续往外走。

  老米和李白站在原地望着阿飞的背影渐渐走远,消失,再也看不见了,两个人出了很久的神。

  老米忽然仰天长啸,他歇斯底里地狂呼,天啊!足球运动今天遭受了最重大损失!

  李白也同样地歇斯底里仰天长啸,天啊!这个世界今天失去了一段最伟大的爱情!

  长安就这样告别了他的偶像!

  阿飞就这样抱着晶莹一直走到了那座小山上,他将晶莹的身体放下,望着她流了很久的泪。然后,折了一枝松枝作笔,在地上将晶莹未完成的那本书的最后一章写完。

  那时已经是深夜了,一轮圆月早已挂在了天空。阿飞叹息一声,心想,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如果仅仅只是时空阻隔的话,终会有相见之日的。而且,还可以千里共婵娟。而阴阳永隔,生死陌路却是再也无法补救的了。月圆人不圆,今后的自己只有孤独地渡此残生了!

  在月下,阿飞含泪葬了晶莹。

  他展开了轻功下山,回到长安城中,夜探长安出版社,取出文房四宝,把自己为晶莹写的那些文字录了下来,然后,飘然而去。出北门,回到了那座小山上,回到了晶莹的墓前!

  就这样,他陪了她七天七夜!

  这样的爱情仿佛是能够感天动地的。最后一天的清晨时分,天上竟然纷纷扬扬地下起了雪,漫天的鹅毛大雪。

  六月雪,似乎连老天爷也在为了晶莹而哭泣。

  阿飞在雪中一动不动地呆立着。他的肉体与他的灵魂都已经趋近于麻木,彻底的麻木。他的心里很空很空。他在心里默默地念着那句诗:卷帘人去也,天地化为零!

  雪花落在了他的脸上,身上,化作冰冷的水珠滑入了他的脖子里,流过了他的胸膛与背脊,但他仿佛一点儿也感觉不到那刺骨的寒冷。

  地上的积雪越来越厚,阿飞身上的积雪也越来越多。一点点,一点点,雪花就这样把他掩埋,阿飞变成了一个雪人。

  他在雪中再度落泪,他知道的,雪花已掩没了晶莹的新坟,这世上已经不再有晶莹了。他答应了要去寻找她的妹妹,可是,她的妹妹在哪里呢?世界之大,她在哪里呢?

  阿飞渐渐地有些疲倦了。思想开始模糊,最后,有一个念头在这片模糊中涌上了他的心头,格外清晰。

  我的名字不是叫做阿飞吗?就让我飞翔一次吧!这世界是如此的丑陋,人生是如此的无趣与伤感,充斥着一种无法摆脱的,令人生厌的平凡。何不做一次潇洒的,随心所欲的飞翔呢?

  于是,他从雪中一跃而出,大步地跑上了山顶,纵身一跃,跳下了山后的悬崖!

  飞翔吧!就让我潇洒的飞翔!让我领略天空的多情与浪漫!

  降落以后,是生是死,就交给天意来定夺吧!

  也许,晶莹的妹妹也就在这片山崖下面,不是吗?

  也许,沈大侠和王怜花前辈他们也在那下面。也许,那下面是一片极美的,如世外桃源般的世界,另一个世界。也许,在那个世界里他能再次遇上晶莹,活生生的美丽的晶莹。在那个世界里,她其实并没有死去!

  在空中,阿飞发觉飞翔的确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它能让人充满了灵感!阿飞相信,如果所有的人这一生都始终处在一种“飞翔”的状态中的话,这世界一定要有趣得多。

  最后,他落在了一片雪地上,失去了知觉!

  就这样,阿飞和晶莹犹如两颗灿烂的流星,划过了长安的天空。他们的光芒曾是如此的灿烂,但终于消失了。

  并没有谁深刻地怀念他们,他们只是成为了长安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大家感兴趣的有以下一些问题:

  那个使飞枪的蒙面刺客是不是燕双飞?

  燕双飞背后指使他的人是谁?金钱帮的上官金虹?

  小李飞刀为什么这次没有出现?

  萧晶莹和阿飞究竟是什么来历?

  萧晶莹和拉夫老米是不是有一腿?

  阿飞和林仙儿是不是也有一腿?

  萧晶莹的那本畅销书《近距离接触世界杯》中披露了大量的内幕,这些内幕真实吗?

  阿飞的足球神功是怎么练成的?

  阿飞现在是生是死?

  这些问题的答案有无数个版本。很多出版商推出了关于这些花边新闻的八卦书,很畅销,大家在入厕时坐在马桶上翻一翻,觉得这些传说很爽、很有趣!

最美的女人是谁?(一)

忘记也许是一种最大的幸福,真的,如果一段从前实在是太过于刻骨铭心,太过于伤感的话,也许你就会下意识地将它忘记。人们常说思想是一种火花,一种电。当电流太过于强大时,思想的“线路”承受不起这么大的负荷,会被烧断的。

  这道理就和现代电学当中在电路上加保险丝一样。


  阿飞就已经忘记了长安的一切,忘记了晶莹。现在的他所记得的就只有两件事情,第一,自己是从山西大同府来的,有个叫李寻欢的朋友。第二,自己要寻找一个大眼睛的女孩子。

  现在的阿飞就这样“幸福”地坐在一座小木屋前,享受着初秋难得的阳光,灿烂的阳光。

  他坐在一张木头椅子上,极其认真地拿着一把小刀雕刻着一个人像,刀锋薄而锋锐,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

  这是个女人的人像,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和线条看起来是那么柔和而优美,看来就像是活的。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这三年以来,他每天都在雕刻着同样的一个人像。

  一刀,又一刀,雕刻完以后,他仔细地端详了一会儿,对着这个人像出了神,这么些年以来,他总是隐隐地觉得自己的生命中仿佛失落了什么,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他只知道自己所雕刻的这个女人像,就是他要寻找的人,至于她是谁?自己为什么要找她,他是一概不知的。

  这么些年以来,他就和仙儿跟铃铃生活在这青山深处一片梅林中的几间木屋里。仙儿是他的妹妹,也是他的情人,一个很有名的歌手,唱得很棒。仙儿说,她在全国各地都有朋友,她会帮他找到那个她的,只是,这么些年以来一直就没有找到她。

  仙儿回来了,她像一只快乐的小鸟飞到了他的身边,阿飞对她微笑,他知道她这次去南方的几个城市演出一定很累,他已为她猎杀了一只大熊,铃铃已经在厨房里做红烧熊掌和乌鸡汤了。他要好好地给她补补身子。

  她是那么年轻,那么美丽,笑起来那么明朗,那么可爱,她的眼睛发着光,亮得就像是天上的明星。

  她就站在那儿温柔地瞧着阿飞,柔声地说,我回来了。

  阿飞温柔地将她拥于怀中,轻抚她的秀发,说,仙儿,辛苦你了。接到你的飞鸽传书,我进山去打了一只大熊,现在铃铃正在给你做红烧熊掌。想喝熊胆汤吗?如果你想喝的话,我这就去叫铃铃做。

  林仙儿在他怀中甜甜地幸福微笑。阿飞是如此地深爱她,这让她倍感幸福。阿飞已失忆了,他已经忘了萧晶莹,他终于可以全心全意地爱自己了,真好!

  林仙儿想了想说,算了吧!小飞,我就不喝熊胆汤了,明天你把它拿到前山去卖了,冬天马上就要到了,你也该有一件貂皮大衣了!

  阿飞与林仙儿依偎在一起很久很久,他们已经完全地沉浸在了一种浪漫的气息里。

  阿飞抱着晶莹的遗体走出长安北门时,林仙儿一直远远地跟在他们后面。看着他抱着晶莹上了山,到了公孙大娘的墓前,林仙儿隐在了一棵松树上,看到了后来发生的一切。七天七夜,林仙儿一直就没有离开。

  后来,阿飞跳崖之后,是她下山去救起了阿飞。

  对于阿飞对晶莹的那一番深情,林仙儿是既羡慕又妒忌。身为一个女人,能被像阿飞这样的男人如此地深爱,那是何其的幸运啊!

  当阿飞醒来以后,林仙儿发现他竟然已经失去了记忆,不由得一下子就产生了要与阿飞重新开始一段感情的念头。于是就跟阿飞一起跑到长安以北三百里地的这座山里,盖了几间木屋,开始了这样的生活。

  这三年以来,林仙儿做她的歌手,只是每个月回来住上几天。而阿飞则以打猎为生。虽然林仙儿已经是名闻全大唐的著名歌星,能挣很多的钱,但是阿飞不要她的钱,他认为男人不能靠女人活着。出众的武功使阿飞成为了一个好猎手。挣的银子足以让他衣食无忧。

  阿飞偶尔也到前山去,那儿有一个比较大的村子。他去教村子里的孩子们踢足球。虽然他早已经忘了沈浪的神功,但是毕竟扎实的基本功还在,教教这些村里的孩子们自是绰绰有余。

  阿飞偶尔也会为林仙儿写几首歌词。他是颇有文采的。其中有两首还得了奖。一首是《感谢上帝》,一首是《妹妹我爱你》,这两首歌词全是歌唱他和林仙儿之间美丽的爱情的。仅仅从这两个肉麻兮兮的歌名里就可以看出来,其实阿飞也是一个很浪漫,很懂情调的人。

  说白了,阿飞和林仙儿之间的情形有点儿像现代社会的周末情人。这种关系最大的优点就在于保持了一份距离美,时不时地会有小别重逢的欣喜。从而在最大的程度上保持了那份浪漫的感觉。再加上阿飞与林仙儿都是很出众的人物,故此这段爱情真的是说得上美丽。

  如果日子就这样一点点地,平平淡淡的过去的话,阿飞与林仙儿说不定真地会这样很幸福地渡过一辈子。

  但为什么,多年以后,往日那些事情却依旧还未被完全彻底地淡忘?为什么林仙儿还要对从前斤斤计较呢?

  也许,这就是爱吧!爱本就是斤斤计较的。

  那天的晚餐本来是很温馨的。林仙儿亲自下厨为阿飞做了一大碗热腾腾的牛肉汤。阿飞最喜欢喝牛肉汤了,那种热腾腾的汤喝下去以后胃里边儿很暖和很舒服。阿飞说等到初冬的时候,他要进山去看看能不能打到一只火狐狸,给林仙儿做一件红色的狐皮大衣,让仙儿漂漂亮亮地渡过这个冬天。

  但是在不经意间,阿飞问了仙儿一句话。他从自己的怀中取出了那个雕像,问仙儿,有她的消息了吗?

  林仙儿的脸色一下子就沉了下去。她先是淡淡地摇了摇头,说,没有找到她,然后,很认真地问阿飞,小飞,你一定得找到她吗?你可不可以忘了她,不找她了?我们现在这样生活在一起不是很好吗?

  阿飞痴痴地望着那个雕像,很认真地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找她?找到她干什么?甚至连她是谁,世界上究竟有没有她这么一个人都不知道。但是冥冥中总有一个声音在对我说,我是一定不能放弃对她的寻找的,一定要把这种寻找进行到底。否则的话,我会抱歉终生。

  林仙儿伤感的想,三年了,他始终都不能彻底地忘了她,她在他的心中始终都占据着最至高无上的地位。在他心中,她的份量要比我重得多。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我是如此全心全意地爱了他三年,到头来却连一个死人也比不过!

  林仙儿不禁悲从中来,感到一种深深的凄凉。她对铃铃说,铃铃,你去前山的“停车坐爱枫林晚”买一坛酒回来,好吗?要那种上好的竹叶青。我忽然很想喝酒。

  “停车坐爱枫林晚”是前山的一个小酒家。他们自酿的竹叶青很棒。几百里之外的酒客都会慕名而来。

  铃铃答应一声,取了碎银子出门去买酒。

  林仙儿忽然大叫一声,说,等等我!展开轻功追上了铃铃。她灿烂地微笑了,说,我忽然改变了主意,要亲自去那酒店里好好的醉上一场,铃铃,你陪着我。

  阿飞追出门来,叫了声,仙儿,欲想阻止她。

  林仙儿回头很凶地看着阿飞,大声地说,不许你跟来!于是拉着铃铃展开了轻功飞似的往前山去了。

最美的女人是谁?(二)

 阿飞只得停下了脚步看着林仙儿离去。然后默默回到房里收拾碗筷。他提上了水桶到屋后的那口井里打了一桶水,拿出厨房里的抹布开始擦桌子,擦得很慢很慢,很认真。

  很久以后,他终于忙完了这一切。于是,阿飞又坐到了屋前的那张木头椅子上,拿出小刀,在月光下开始雕刻着那个他已经雕了不知几百几千次的木头人像。


  夜渐渐深了。林仙儿是在将近三更的时候回来的。那时,她已经喝了很多很多的酒,已经醉眼惺松了。她的脚步已有些蹒跚。

  哈,你又在刻这个木头人像?林仙儿说,这么些年以来你一直就在重复地干着同一件事,你不觉得无聊吗?

  阿飞摇了摇头说,不,你不在的时候,我只有每天刻着这个木头人像,才不会觉得寂寞。真的,只有拿起这柄小刀和这块木头的时候,我的心里才会有一种充实的感觉。木头已经快用完了,明天我得到山上去砍棵大树。

  一刀,又一刀。终于,阿飞再次以他娴熟的技法雕刻完了一个美丽的女人的木像。那木像竟仿佛是有生命的,眉目如画,栩栩如生,正多情地凝望着阿飞。

  阿飞在那一刻竟仿佛已经痴了。他觉得自己的心灵深处仿佛被什么东西拔动了一下,荡起了一丝丝涟漪,但这躁动还未来得及泛滥开来,便悄然地消失了。他的心海重又归于一片宁静。

  难道是玄奇的命运在向他昭示着什么吗?

  林仙儿拿过木像,醉意中端详了一阵子。说,她真美,真美!只是,阿飞你想过没有,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就在雕刻着的这个木像是谁呢?

  阿飞木然而又痛苦地摇了摇头。说,不知道。

  哈,林仙儿说,会是我吗?

  阿飞抬头看了看那木像又看了看林仙儿,说,的确是有点儿像你,特别是这双大眼睛。但是我可以明明白白地很肯定地告诉你,她不是你。也许她并不是在红尘俗世中真实地存在着的那一个具体的人吧!她是一个化身,一个存在于我心里的最经典的女性美的化身。她是一个虚幻,一个神话。

  林仙儿的心在隐隐作痛。晶莹,那个死去已三年的晶莹,她竟然依旧还是他心中的女神,依然有着如此崇高的地位。在他的心中,她依然是不可取代的爱人,一个女性美的经典。哪怕他已经丧失了记忆,她的美丽依旧还如此深刻地铭记在了他的心里。那是一种极致的,她林仙儿永远也无法撼动的美丽!不是吗?

  在阿飞的心中这一场关于女性美的比赛里,林仙儿是永远的败者。

  她不服气,她觉得自己对阿飞的爱一点儿也不比她少。她要向萧晶莹发起挑战,一次最后的挑战!

  她拿起了那个木像端详了片刻。微笑着对阿飞说,小飞,我给你提个建议好吗?

  阿飞道,你说。

  林仙儿说,既然这个木像并不是一件写实的作品,只是为了刻画一个虚幻中最美的女神,那么就应该力求能做到尽善尽美。你看可不可以作一点小小的改动呢?这个木像是鹅蛋型的脸,看上去线条有点儿太过于柔和了。可不可以把她改成尖脸,这样的话会显得眼睛更大,更有神一点,面部的线条也更有棱角,更富有立体感?

  阿飞说,让我想想。对着那个木像陷入了沉思。

  林仙儿急切地盼望着这个答案。在她的心中,这个关于木头人像脸型的争论就代表着她与萧晶莹的一场较量。她是尖脸而萧晶莹是鹅蛋型脸。如果阿飞同意作出这个改动,就证明她胜了这个回合,证明了萧晶莹在阿飞心目中的地位并非是绝对的牢不可破的。滴水穿石,自己还可以通过一点点地努力去取代萧晶莹在阿飞心目中的地位

  。

  但如果阿飞拒绝作出这个改动,那就证明了萧晶莹在阿飞心目中的地位的确是坚若磐石的,这一生永远都不可能改变!她林仙儿无论作出任何努力都是徒劳。

  果真是那样的话,她知道,她与他的爱也就已走到了终点。

  林仙儿盼望着这个答案,但却又害怕听到这个答案。

  良久,只听阿飞说,算了吧,还是别改了。

  林仙儿觉得自己仿佛一下子就坠入了冰窖,全身发冷。挣扎着,她用一种很涩的声音问道,为什么?

  淡淡地,阿飞说,也许你说得很有道理。但是我觉得,美是一个整体。一件真正的至美之物是容不得一分一毫的改动的。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一点点的改动都会破坏那种完美的整体感。在我心里真正最美的形像就是那个样子了,我不想再对她作任何的改动!

  完了,林仙儿在心中哀叹道,完了。她的脑袋轰的一声仿佛就要炸开了!她绝望地想:他还记得她的,还记得的。他的脑袋,他的思想虽然已忘了她,他的心却还依旧深深地顽固地铭记着她,铭记着她那举世无双的美丽!

  萧晶莹,这是一个不可能被淡忘的名字。那绝世的风姿是一种不可能被淡忘的形像!

  那一刻,林仙儿倍感失落,但觉得心里很空很痛。

  她说,阿飞,你陪我再喝一点点酒好吗?今夜我真的好想醉!

  阿飞看了林仙儿很久,点了点头。她想醉,就陪她醉吧!

  仙儿叫铃铃把带回来的那坛酒打开,与阿飞一杯一杯地喝了起来。阿飞那一夜心中甚为烦闷,心中总觉得隐隐然若有所失。总觉得自己的生命中仿佛失落了什么。但却总是想不起来。那一夜月明星稀,夜凉如水。三分醉意的阿飞凝望着那漆黑空洞的广阔夜空。但觉得心里空空荡荡的,这生命其实也似乎并无什么太大的意义,人生竟然好像是一件莫名其妙的很无聊的事情,太过于无趣。想着想着不由得有些痴了。一杯又一杯的喝着酒,慢慢地醉了。

  林仙儿也醉了。她在黎明时分醒来,头痛欲裂。那时,万籁俱寂,一轮明月孤零零地挂在天穹。风吹过,很冷。阿飞依旧沉睡未醒。林仙儿的心中在这一刻忽然地泛起了一种凄凉。望着阿飞,她说,我知道的,你的心里只有她,只有她。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就正如那轮孤独的明月,正如月中那位孤独的嫦娥仙子。其实身边并无一个真正的知已,并无一个真正挚爱着自己的人。

  林仙儿恨,恨老天爷不公。把李寻欢和阿飞这样的极品男人都安排给了别人。自己仿佛就是老天爷的弃儿。

  她要报复!是的,她要报复。在这样的时刻,这个念头极其强烈地涌上了她的心头。

  望着阿飞那张英俊的脸,她冷笑了。她喃喃地说,阿飞,李寻欢,既然我得不到你们,我就要毁了你们。我要征服天下所有的男人,征服这个世界。既然老天爷不肯赐我好姻缘,我这一生已经注定了是孤独的,那么,就让我攀上这人世间的顶峰,在最高的层次上去体会那种极至的孤独吧!

  轻抚着阿飞的头发,她说,阿飞,你这个人永远都把过去的东西看成是最美丽的,你好像只懂得珍惜过去,总是忽略现在。那么,就让我成为你的过去吧!也许人性本就是这么奇怪,只有失去了的东西人们才懂得去珍惜。再见了!阿飞。

  林仙儿在阿飞额上一吻,悄然而去。

我的爱人在哪里?(一)

时间真的是过得太快。一年了,已经整整一年了,阿飞依旧没有找到林仙儿。至于那位心中最美的女子是谁?她是否真的就如同他所雕刻的木像那般的美丽?那更是一个难解之谜。

  那一夜醉酒,醒来后已是第二天中午了。铃铃已经准备了午饭,但却不见林仙儿。阿飞大声地呼唤她但无人应答。阿飞四处寻找,依旧是不见林仙儿的踪迹。再回到房中才蓦然  
地发现了林仙儿留在了桌上的一封书信。

  只有短短地一行字:我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阿飞拿着那封信看了很久很久。思索着林仙儿为什么会这样做。终于他明白了这样的一个道理:女人都是争强好胜的,尤其是爱美的女人。自己怎么可以天长日久地雕刻着那个木像并且明明白白地告诉他那个木像就是自己心目中最美的女人的形像呢?而且自己怎么会一再地坚持不肯作出那个小小的改动呢?林仙儿的脸型明明是尖脸,自己为什么要一再坚持把那个木像雕刻成鹅蛋脸型呢?

  如果阿飞是一个聪明的男人的话,他应该主动将那个木像雕刻成尖尖的脸型,并且信誓旦旦地告诉林仙儿,那就是她。她就是自己心目中最美的女人。但阿飞做不到,因为他是阿飞。

  现在的问题是,阿飞为了一个心中所存在的虚幻的美女的影子而得罪了自己现实中的情人林仙儿,深深地伤了她的心。

  只是,为何那个虚幻的影子会存在于他的心中?而且其地位是那般地牢不可破呢?这个虚幻的影子与自己的命运之间是否存在着一种极为玄妙的联系呢?

  阿飞的头脑里一团乱麻。

  但,现实的问题是,他必须亲自去开始一种寻找了。是的,他必须去寻找,寻找一些必须寻找的东西。

  到现在为止,他的这种寻找已经进行了一年时间了,又到了大雪纷飞的时节。

  在这一年中,江湖盛传,失踪多年的梅花盗又再次出现了。这个神奇而又邪恶的采花大盗在两个月之内犯下了二十多起案子,劫财又劫色。江湖中稍有姿色的女子都人人自危。

  那一天,阿飞孤独地行走在雪中。他既没有带伞,也没有戴帽子,溶化了的冰雪沿着他的脸流到了他的脖子里,他的身上只穿件很单薄的衣服,但他的背脊仍然挺得笔直,仿佛一点儿也感觉不到寒冷。

  在别人的眼中看来,阿飞是一条足够坚强的汉子。他的人就好像是铁打的,冰雪,严寒,疲倦,劳累,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没有任何事能令他屈服!别人看到他的这种很酷的形像,难免会心存敬意。

  只有阿飞自己知道,他并非是一个不畏惧寒冷的人。只不过是有两个问题一直就萦绕在他的头脑里,让他烦恼不已,暂时地淡忘了寒冷而已。他一直就不停地在思考着以下两个问题:1、林仙儿究竟在哪里?2、那个木像究竟是谁?

  想着想着,他的脑子里已经全乱了。

  冷风如刀,万里飞雪。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李寻欢打了个哈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尽量伸直,车箱里虽然很温暖很舒服,但这段旅途实在太长,太寂寞。李寻欢叹了口气,自角落里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口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地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了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肉体与灵魂。酒瓶空了,他就拿起一把小刀,开始雕刻一个人像,刀锋薄而锋利,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

  这是个女人的人像,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和线条看来是那么柔和而优美,看来就像是活的。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和灵魂已悄悄地自刀锋下溜走。

  是的,林诗音是李寻欢这一辈子永远的挚爱。然而,他今生是无缘与她走到一起的了。此时她早已是龙啸云的妻子。若见了面的话,他应该叫她一声大嫂。

  这么多年以来,李寻欢的生命里仿佛就只剩下了两件事:喝酒与雕刻。

  阿飞的生命里好像同样也只剩下这两件事。唯一不同的是,阿飞还在“寻找”,而李寻欢已不再“寻找”。

  雪终于停了,天地间的寒气却更重,寂寞也更浓。风中传来了一阵人的脚步声。李寻欢掀起了那用貂皮做成的帘子,推开窗户,他立刻就见到了走在前面的那孤独的人影。

  他的背脊仍然挺得笔直,他的人就像是铁打的,冰雪,严寒,疲倦,劳累,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

  马车赶到前面时,李寻欢才瞧见了他的脸,那是一张熟悉的脸。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线,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

  阿飞!这少年竟真的是他的兄弟阿飞!

  关于阿飞的事情李寻欢早已听那位著名的说书艺人孙老先生讲过。他一直就在关注着阿飞。想不到竟然在这儿碰到了他。

  他大声地呼唤他,阿飞!

  阿飞回头。看见他,微笑。这是他这么久以来第一次微笑。

  上来,寻欢说,到车上来。

  下来,阿飞固执地说,你下来,我们一起在雪地里走走!

  寻欢无奈地摇了摇头,从车中一跃而下。赶车的铁传甲看着他们相拥在一起,微笑。但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神情黯淡了下去。

  阿飞问,寻欢,你已经出关很久了,为什么又回来呢?

  你没听说吗?梅花盗又重现江湖,我怕他会对诗音不利,准备回去保护她。

  阿飞长长地叹了口气,说,回去又能如何?你这又是何苦?

  寻欢黯然地说,可是不管怎么样,有些事情你必须去做,对吗?

  你呢?阿飞,你又在干什么?这么冷的天,干嘛要在雪地里摆出如此之酷的造型?

  阿飞一脸的困惑,说,我在找东西。但我却又想不起来自己要找的东西是什么。所以我就只有一边找,一边想,再也没有闲功夫去顾及别的什么,包括这该死的天气。寻欢,你能告诉我,我在寻找的是什么吗?为什么它让我如此痛苦?

  望着阿飞,一旁赶车的铁传甲早已是热泪盈眶。他敬佩寻欢和阿飞,他们是真正的男子汉,是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真正的英雄。可是为什么英雄却偏偏得不到上天的垂青,拥有一段幸福的好姻缘呢?他流泪是因为上天不公,他为英雄的悲剧而痛心疾首。他几乎已经忍不住就要大声地吼出来了:飞少爷,你要寻找的,是一段失落已久的情感,是一个已经死了很久的女人。请你停止吧!停止这种无望的寻找。

  然而,他听见了寻欢的声音在轻轻地说,阿飞,我也不知道你在寻找什么。然后,两人相对黯然。

  在这世上,其实又有几个人能清清楚楚地弄明白,在自己的生命中真正想要去寻找的东西是什么呢?

  李寻欢展颜一笑道:阿飞,我请你喝酒,到前面的小镇上去喝酒。好吗?

  阿飞说,你上车先走。让我在雪地里一个人再慢慢地走一走,想一想。

  寻欢点点头,上车去了。

我的爱人在哪里?(二)

  寻欢进了小镇上那间客栈的饭铺,然后就发生了“黑白双蛇”火并“金狮镖局”众镖师的事情。“黑白双蛇”现在早就不踢足球了,因为人们一直认为当年是燕双飞刺杀了萧晶莹,而黑白双蛇无疑是燕双飞的同党。因为他们和燕双飞一样,是被阿飞挤出了国家队的。“黑白双蛇”在足球圈里混不下去了。沦落为江湖上的大盗,他们这次是为了劫金狮镖局的镖,一件武林重宝“金丝甲”。


  “金丝镖局”的众镖师已经被杀散,他们的副总镖头“急风剑”诸葛雷已经吓得躲到桌子下面去了。

  “黑白双剑”逼着诸葛雷交出了那个装着“金丝甲”的包袱,让他像狗那样围着桌子爬了一圈。

  李寻欢忍不住冷笑了。

  黑白双剑的眼睛一齐向他瞪了过来,他却似乎没有看见,还是在那雕他的人像,白蛇阴恻恻地一笑,道:原来此地还有高人,我兄弟倒险些走眼了。

  黑蛇狞笑道:“这包袱是人家情愿送给我们的,只要有人的剑法比我们兄弟更快,我们也情愿将这包袱双手奉上。”

  白蛇的手一抖,掌中多了柄毒蛇般的软剑,剑光却如白虹般眩人眼目。他迎风亮剑,傲然道,只要有比我兄弟更快的剑,我兄弟非但将这包袱送给他,连脑袋也送给他!

  他们的眼睛毒蛇般地盯在李寻欢脸上,李寻欢却专心地刻他的木头,仿佛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门外却忽然有人大声道:你们的脑袋能值几两银子?

  阿飞已自雪地里走了进来。他身子挺得笔直,直得就像标枪。他的眼里永远带着种不可屈服的野性,象是随时都在准备争斗,反叛,令人不敢去亲近他。

  黑白双蛇看见了阿飞,就好象看见了一个恶梦。吓得不自禁的颤抖起来。很久以后,黑蛇才轻轻的碰了碰白蛇,对他说,听说他早以忘了以前的事了,而且他再也没有以前那么可怕的武功了,他已经不再会玩飞刀了。你看他现在用的那柄剑的造型是多么可笑!

  黑蛇瞧了瞧阿飞腰间的那柄剑,严格说来,那实在不能算是一柄剑,那只是一条三尺多长的铁片,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鄂,甚至连剑柄也没有,只是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就算是剑柄了。那柄剑看上去实在是太像小孩子的玩具了。

  瞧见这柄剑,白蛇目光中的惊惧已变成了讪笑。今日之阿飞的确已经不再是昨日之阿飞了,他已经不再可怕了!白蛇格格地笑着道:方才那句话是你说的么?

  阿飞道:是!

  白蛇说:你想买我的脑袋?

  阿飞道:我只想知道它能值几两银子,因为我要将它卖给你自己。

  白蛇大笑道:我这头颅千金难买。

  阿飞道:千金太多,我只要五十两。

  白蛇骤然顿住笑声,因为他已发觉阿飞一点也不像是在开玩笑。他说的话很认真。

  难道江湖传言并不是真的?其实阿飞并没有丧失记忆,也并没有失去武功?但白蛇再次看了看阿飞那柄剑,又不禁大笑了起来,说:好,只要你能照这样做一遍,我就给五十两。

  笑声中,他的剑光一闪,似乎要划到柜台上那根蜡烛,但剑光过处,那根蜡烛却还是纹风不动。大家都觉得有些奇怪,可是白蛇这时已经吹了口气。一口气吹出,蜡烛突然分成七段,剑光又一闪,七段蜡烛就都被穿在了剑上,最后一段光焰闪动,烛火竟仍未熄灭——原来刚才那一剑已将蜡烛削成七截。

  白蛇傲然道:你看我这剑还算快么?

  阿飞的脸上丝毫表情都有没有,道:很快。

  白蛇狞笑道:你的剑怎么样?

  阿飞说:我的剑不是用来削蜡烛的。

  白蛇道:那你这把破铜烂铁是用来干什么的?

  阿飞的手握上剑柄,一字字道:我的剑是用来杀人的!

  白蛇格格笑道:杀人,你能杀得了谁?

  阿飞说:你!

  这个“你”字一出口,他的剑已刺了出去!

  剑本来还插在阿飞腰带上,每个人都瞧见了这柄剑。忽然间,这柄剑已插入了白蛇的咽喉。每个人也都瞧见三尺长的剑锋自白蛇的咽喉穿过。但却没有一个人看清他这柄剑是如何刺入白蛇咽喉的!没有血流下,因为血还未及流下来。

  只见阿飞忽然拨出了剑,鲜血就箭一般自白蛇的咽喉里射出。他闷着的一口气也吐了出来,狂吼道:“你……”这一声狂吼发出后,他的人就扑面跌倒。阿飞却已经转向了黑蛇,问:“他已认输了,五十两银子呢?”他说得很认真。

  黑蛇连嘴唇都在发抖,道:“你……你……你真的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杀他的么?”

  阿飞淡淡笑道:“不错。”

  黑蛇一张脸全都扭曲了起来,也不知是哭,还是笑。忽然甩掉了手中的剑,用力扯着自己的头发,将身上的衣服也全撕碎了,怀中的银子一绽绽掉了下来。他用力将银子掷到阿飞面前,哭嚎着道:“阿飞!你还记得以前的事情,你要玩死我们对不对?”

  他就象个疯子似的狂奔了出去。阿飞既不追赶,也不生气。他只是自言自语道:“以前的事?以前发生过什么事情吗?我可从来不认识你是谁。”他弯腰拾起了两绽银子,向李寻欢他们走了过来。

  他微笑着对李寻欢说:“我请你喝酒。”

  李寻欢,阿飞,铁传甲三人将好几坛酒搬上了马车,一场畅饮。李寻欢让阿飞随他一起回兴云庄——也就是李寻欢当年的故居李园。如今已送给了龙啸云,改名为兴云庄。

  阿飞说:“寻欢,你先回去吧!让我在后面一路慢慢地走来,我想一个人走走,一个人想想。”

  李寻欢点点头,与阿飞告别。铁传甲扬鞭驱马而去。雪地里只剩下了阿飞一个人在孤独地行走。

  马车上,铁传甲忍不住问李寻欢:“少爷,你为什么不把萧姑娘已死的真像告诉飞少爷?你就忍心让他一个人永远孤独地寻找一个其实并不存在的希望?”

  李寻欢落寞地说:“让他去寻找吧!只要还在寻找,他的生命就还存在着希望。希望这玩意儿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我不能让阿飞的希望之火熄灭。”

  “只是,”铁传甲说:“这样的寻找何时才是一个尽头呢?”

  李寻欢默然不语。

再爱一回?(一)

江湖是如此的险恶。李寻欢一入兴云庄就落入了圈套之中。

  那时的兴云庄已经聚集了几乎是所有的有头有脸的江湖人物。连少林寺首座七位大师之一的心眉大师也到了。

  因为当时梅花盗已经放出了话来,要在兴云庄作案,目标就是兴云庄里的两位大美女  
林仙儿和林诗音。那时的林仙儿已经号称是“江湖第一美女”了。这里面固然有林仙儿天生丽质的原因,但同时也与上官飞,李龟年,百晓生等人不遗余力地炒作分不开。

  林仙儿许下了誓言,只要谁能杀了梅花盗,无论老幼僧俗,她都愿意以身相许。此事被全国各大媒体疯狂炒作。一时间,一则题为《美女歌星期待真心英雄》的消息满世界流传,举国上下都知道了这件事情。

  林仙儿的唱片销量急剧上升,迅速地成为了人气最旺的女歌手。兴云庄已成了风云际会之地,不但有诸多的江湖豪客,风流侠少,还的许许多多的新闻记者。那时的兴云庄就有点像公元2001年中国国家足球队进行世界杯预选赛时的沈阳绿岛。处在一种极度的亢奋之中。

  龙啸云实在是一个小人,他竟然伙同赵正义,田七等人诬陷李寻欢是梅花盗。设计擒住了李寻欢,并将他交给了少林。心眉大师与田七一起押解着李寻欢回少林去对质,因为少林有好几部藏经被盗,此事与梅花盗有关。

  阿飞也到兴云庄来了,他知道林仙儿到了兴云庄。他已经想好了。他要找到林仙儿,告诉她一件事情。

  那一夜,阿飞孤独地走在了小镇的一条偏街上,心里在想着要不要夜探冷香小筑去找林仙儿。

  那时,明月在天,夜已未央。

  忽然,他看见人影一闪,一个人影的身法快如鬼魅,腾云架雾般地从他头顶上的屋檐掠过。那个人影的腋下好像还挟着一个人。

  梅花盗?阿飞心里想。他飞似地展开了身法追了过去,大叫道:站住。

  那人吃了一惊,将腋下挟着的那个人抛在了地上,那是个身材纤细,秀发如乌云的美丽女孩子。阿飞将她的脸看清时,失声惊呼道:仙儿。

  那被截持的女子正是林仙儿,她显然是被点了穴道,动弹不得,只是大声地说道:阿飞救我!

  忽然有一蓬乌星自梅花盗嘴里射了出来,直取阿飞。

  只见阿飞身形一闪,躲开了暗器。然后,剑光一闪,梅花盗就倒了下去。那一剑出手之快实在是没法子形容得出。

  然后,一切归于沉寂。只下阿飞与林仙儿两个人在静夜里相对。

  阿飞道:仙儿,你为何要离开我?

  仙儿望着他,只说了四个字:明知故问。

  阿飞一下子就说不出话来了。

  仙儿说:倒是我应该问问你,阿飞,你明知来了也是徒劳,又何必来?

  阿飞微微一笑道:谁说是徒劳?仙儿。我来找你就是因为我已经想好了一件事情。我已经决定了,从今以后我雕刻的那个木像将不再是鹅蛋型的脸,而是尖脸的。你信吗?

  听到阿飞的话,林仙儿的眼中有光采闪动。她灿烂的微笑了。她这一生第一次在与萧晶莹的争斗中占到了上风。

  你愿意?她问阿飞。

  阿飞点了点头,说,为什么不呢?你的建议实在是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我又何必过于固执呢?必竟在现在这个世界上你是我最亲爱的人。为了你我宁愿放弃自己固执的念头。

  说这话时,阿飞很认真。

  林仙儿快乐极了。长久以来她一直认为萧晶莹的美丽形像已经如冰山一般牢不可破地凝固在阿飞的心里。而今天,这冰山的一角终于已开始溶化。

  林仙儿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她已经决定了要将这种斗争进行到底,她要彻底地打败萧晶莹。用自己一点一点的温柔。

  她对阿飞妩媚地一笑,说,我信你。

  阿飞说,我们一起回去了吧!以后就再也不要涉足这险恶的江湖了。

  林仙儿点点头。说,是啊,回去吧!我现在真的是好怀念那几间小屋,怀念那一道山泉,怀念那一片梅林。有时候真的是觉得心里很累,很倦,真的是好想要回到那儿去。现在就走吗?

  阿飞说,不,还有一件事情我必须去做。我得去少林寺把寻欢给救出来。

  林仙儿的心在那一刹那有点儿惊惶。阿飞如果去了少林寺的话,他会把百晓生和心鉴的阴谋击破,救出李寻欢的。百晓生和心鉴会供出自己吗?本来,自己设计了这个梅花盗的阴谋就是为了要杀掉李寻欢和阿飞。那是因为由爱生恨。而如今,她对阿飞又已经是由恨转爱了,她对那个阴谋的发动很后悔很后悔。阿飞若是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他会原谅她吗?阿飞能挫败这个由自己发动的阴谋吗?他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那一刻,林仙儿心乱如麻。她说,你就别去了吧!今天夜里你杀死的这个人就是梅花盗,我们把他的尸体搬到兴云庄去,告诉那些江湖中人,梅花盗已死。少林寺自然不会再为难李寻欢了。

  阿飞摇了摇头。说,杀死梅花盗在今天已经是一件很出风头的事情了。赵正义,田七,公孙摩云这些沽名钓誉之辈会承认这件事情吗?没用的,他们不会承认我杀死的是梅花盗的。要救李寻欢。只有直上少林寺。

  你一定要去?林仙儿问。

  是的,一定要去,阿飞毫不犹豫的回答。

  林仙儿想了很久。终于说,好,你去吧!我在冷香小筑等你。你一定要记得回来,因为,有一个多情的女人会一直等待着你!

  阿飞握住了林仙儿的手,用力地摇了摇,然后,飞似的去了。

  林仙儿望着阿飞的背影,说,就让他去吧!去吧!不管他是否知道了事情的真像,不管他是否恢复了从前的记忆。反正,我就在那儿等待他回来。到时候他还要不要我都随便他。反正,我会一直等待的。哪怕等来的是抛弃,是审判!

  阿飞独上少林寺杀了百晓生与少林内奸心鉴救出李寻欢,下得山来,李寻欢沉思片刻,他眺望着远方,缓缓道:你不是梅花盗,我也不是,那么梅花盗是谁呢?

  阿飞的目光也落在远方,道:梅花盗已死了。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他真的死了?你杀死的那人真是梅花盗?

  阿飞沉默着,眸子里一片空白。

  李寻欢忽然笑了笑,道:不知你有没有想到过,梅花盗也许不是男人。

  阿飞道:不是男人是什么?

  李寻欢笑道:不是男人自然是女人。

  阿飞听说梅花盗是女人,不由笑道:女人会强奸女人?

  李寻欢道:这也许正是她在故布疑阵,让别人都想不到梅花盗是女人。

  阿飞道:女人没法子强奸女人。

  李寻欢又笑了笑,道:有法子的。

  他轻轻地咳嗽着,接着说道:那梅花盗若果真是女人,她可以用一个男人做傀儡,替她做这种事,到了必要的时候,再找机会将这男人除去。

  阿飞道:你想得太多了。

  李寻欢道:也许我的确想得太多了,但想得多些,总比不想好。

  阿飞道:也许--不想就是想。

  李寻欢失笑道:说得好。

  阿飞道:也许--好就是不好。

  李寻欢笑道:想不到你也学会了和尚打机锋--

  阿飞忽然道:梅花盗三十年前已出现过,如今至少已该有五十岁以上了。

  李寻欢道:三十年前的梅花盗,也许并不是这次出现的梅花盗,他们也许是师徒,也许是父女。

  阿飞不再说话。

  李寻欢也沉默了很久,才缓缓道:百晓生也绝不是盗经的主谋,因为他根本无法令心鉴为他冒险。

  阿飞道:哦?

  李寻欢道:心鉴未入少林前,已横行江湖,若是想要钱财,当真是易如反掌,所以财帛利诱绝对打不动他。

  阿飞道:哦?

  李寻欢道:百晓生武功虽高,但入了少林寺就用无用武之地了,所以心鉴也绝不可能是被他威胁的。

  阿飞道:也许他有把柄被百晓生捏在手上。

  李寻欢道:是什么把柄呢?

  他接着道:未入少林前,单鹗的所做所为,已和心鉴无关了,因为出家人讲究的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百晓生绝不可能以他出家前所做的事来威胁他,他既已入了少林,也不可能再做出什么事来了。

  阿飞道:何以见得?

  李寻欢道:因为他若想做坏事,就不必入少林了,少林寺清规之严,天下皆知,他绝不敢冒这个险,除非--

  阿飞道:除非怎样?

  李寻欢道:除非又有件事能打动他,能打动他的事,绝不是名,也不是利。

  阿飞道:名利既不能打动他,还有什么能打动他?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能打动他这种人的,只有绝代之红颜,倾国之美色!

  阿飞道:梅花盗?

  李寻欢道:不错!只有梅花盗这种女人才能令他不惜做少林的叛徒,只有梅花盗这种女人才敢盗少林的藏经!

  阿飞道:你又怎知梅花盗必定是个绝色美人?

  李寻欢又沉默了很久,才叹息着道:也许我猜错了――但愿我猜错了!

  阿飞忽然停下脚步,凝视着李寻欢道:你是不是要重回兴云庄?

  他的心中已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难道梅花盗竟然是林仙儿?

  李寻欢凄然一笑,道:我实在也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地方可去。

再爱一回?(二)

 夜,漆黑的夜

  只有小楼上的一盏灯还在亮着。

  李寻欢痴痴地望着这鬼火般的孤灯,也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取出块丝巾,掩住嘴不停地咳嗽起来。


  鲜血溅在丝巾上,宛如被寒风摧落在雪地上的残梅,李寻欢悄悄将丝巾藏入衣里,笑着道:我忽然不想进去了。

  阿飞似乎并未发觉他笑容的辛酸,道:你既来了,为何不进去?

  李寻欢道:我做的事有许多没有原因的,连我自己都解释不出。

  阿飞的眸子在夜色中看来就像是刀。

  他的话也像刀,道:龙啸云如此对不起你,你不想找他?

  李寻欢却只是笑了笑,道:他并没有对不起我--一个人为了自己的妻子和儿女,无论做出什么事来都值得别人原谅的。

  阿飞瞪着他良久、良久,慢慢地垂下头,黯然道:你是个令人无法了解的人,却也是个令人无法忘记的朋友。

  寻欢道:你自然不会忘记我,因为我们以后还时常会见面的。

  阿飞道:可是--可是现在--

  李寻欢道:现在我知道你有件事要去做,你只管去吧。

  两人就这样站着,谁也没有再说话。

  风吹过大地,像在呜咽。

  远处传来零落的更鼓,遥远得就像是眼泪滴落在枯草上的声音。

  没有星光,没有月色,只有雾--

  李寻欢忽笑了笑,道:起雾了,明天一定是好天气。

  阿飞道:是。

  他只觉喉咙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塞住,连声音都发不出。

  他的身体与生命都似已和黑暗融为一体。

  阿飞掠过高墙,才发现冷香小筑那边也有灯火亮着,昏黄的窗纸上,映着一个人纤纤的身影。

  阿飞的心似在收缩。

  屋子里的人对着孤灯,似在看书,又似在想心事。

  阿飞骤然推开了门--

  他推开门,就瞧见了他旦夕不忘的人,他推开了门,就木立在门口,再也移不动半步。

  林仙儿霍然转身,吃了一惊,娇笑道:原来是你。

  阿飞道:是我。

  他发觉自己的声音似乎也很遥远,连他自己都听不清。

  林仙儿拍着胸口,妖笑道:你看你,差点把我的魂都吓飞了。

  阿飞道:你以为我已死了,看到我才会吓一跳,是么?

  林仙儿眨着眼,道:你在说什么呀?还不快进来,小心着凉。

  她拉着阿飞的手,将阿飞拉了进去。

  阿飞甩开了她的手。

  林仙儿柔声道:你在生气--是在生谁的气?告诉我,我替你出气。

  她依偎在阿飞怀里。

  阿飞反手一掌,将她摔了出去。

  林仙儿踉跄后退,跌倒,怔住了。

  过了半晌,她的泪慢慢流下,垂首道:我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得罪了你?你为何要这样对我?我对你有什么不好?你说出来,我被你打死也甘心。

  阿飞的手紧握,似已将自己的心捏碎。

  他已发现林仙儿方才是在看书,看的是经书。

  少林寺的藏经。

  阿飞木立在原地,他的心在流血。这一刹那他果然证实了自己那不祥的预感。这阴谋果然是林仙儿在背后主使的。

  林仙儿道,你已知道了一切,我无话可说。

  风在呼啸,灯火飘摇。

  闪动着的灯光映着她苍白绝美的脸,映着她秋水般的眼睛,她痴痴地望着阿飞,幽幽的道:我知道你是来杀我的,是不是?

  阿飞的拳握紧,嘴紧闭。

  她指着自己的心道,你腰畔既然有剑,为什么还不出手?我只望你能往这里刺下去。

  阿飞的手已握住了剑柄。

  林仙儿阖起眼帘,颤声道,你快动手吧,能死在你手里,我死也甘心。

  她胸膛起伏,似在轻轻颤抖。

  她长长的睫毛垂在眼帘,悬挂着晶莹的泪珠。阿飞不敢看她,垂下眼望着自己的剑。无情的剑,冷而锋利。

  林仙儿眼帘抬起,凝视着他。

  她眼中充满了凄凉,充满了幽怨,充满了爱,也充满了恨――世上绝没有任何事比她的眼色更能打动人的心。

  剑柄坚硬,冰冷。

  阿飞的手却已开始发抖。

  无情的剑,剑无情,但人呢?

  人怎能无情?

  灯灭了。

  但林仙儿绝代的风姿,在黑暗中却更动人。她没有说话,但在这绝望的黑暗中,她的呼吸声听来就宛如温柔的细语,又宛如令人心碎的呻吟。

  阿飞忽然道,我只想听听你的解释!

  林仙儿摇摇道,我不想解释,你杀了我吧!

  阿飞双眼通红,犹如一匹绝望的野兽。你一定得解释,他吼叫道。

  林仙儿道,一定要听?

  阿飞坚定地点了点头。

  因为,林仙儿道,我要杀了你?她望着阿飞的目光中有哀怨。她说,阿飞,你觉得你对我公平吗?这几年来我全心全意地对你。而你呢?你依然一心一意地雕刻你的那个木像,一心一意地暗恋着木像中并不存在的虚无缥缈的那个女人。我能不恨你吗?

  阿飞手中的剑当地一声掉在了地上。因爱而生恨。这个女人恨他,要杀了他全是因为她爱他,太爱他。他的心在这一刻变得异常地柔软,杀气已消散于无形。

  只是,他喃喃地说,我已经答应了你,对那个木像作出修改,你为何却还不肯原谅我?

  林仙儿摇了摇头,望着阿飞的目光中充满了凄惶。她说,小飞,不是我不肯原谅你。只是这个阴谋一旦启动,就不是我一个人的力量能让它停止下来的了。对不起,小飞。我所能够做的,就只是为你祝福。但愿你和李寻欢能够战胜我亲自设计的这个阴谋。只因为我又已重新地爱上了你,比从前更深。

  阿飞已无语了。他望着林仙儿,实在已不知该说什么好!

  惩罚我吧!林仙儿说,小飞,惩罚我吧!我是一个阴谋陷害你的恶毒女人。

  阿飞伸出双臂拥抱着林仙儿,在她面上一吻。微笑摇头道:我为何要惩罚你?我只想与你回到那小木屋里去,一辈子过平平淡淡的生活。我只想今后每天都为你雕刻一个美丽的木像,不知你可愿意?

  林仙儿哭着投入了阿飞怀中。

我的梦中只有你(一)

爱恨!这世间一切故事的发生都缘于这两个字。本来日子应该就这般平淡的过去,江湖又重归于平静。然而,却总是因为这爱恨而翻起了风云。

  时间已经又过去了两年。夜,又是一个夜,阿飞出去打猎未归。上官金虹来找林仙儿,这已是第二次了。


  黝黑的树林里看不到一点儿光。

  上官金虹站在那里,就像是一座山,冰山。其实他的身材也并不算十分高大,但看起来却令人觉得高不可攀。

  林仙儿站在他的对面,静静地望着他。

  第二次了,上官金虹说,这已是我第二次来找你了。你还没有后悔吗?

  后悔?林仙儿说,我为何要后悔?你知道吗?每天早上醒来,看着依然熟睡着的阿飞的脸,那是我最快乐的时候。那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很幸福很幸福。对于现在的我来说,那座小屋就是我全部的世界,阿飞就是我的一切。我愿意为他做一个妻子应该做的一切事情,我愿意做他平凡的女人,我愿意。

  上官金虹的目中似有火焰在燃烧。可是,他说,终有一天他会记起从前在长安的那些事情的。到那时,他还会爱你吗?

  林仙儿坚定地摇了摇头,她说,我有把握要用我的爱战胜萧晶莹的爱。我要让萧晶莹的影子在他的心中彻底地抹去。我相信我做得到的。你看,这是他为我雕刻的木像,美不美?

  林仙儿从怀中取出一只木像递给上官金虹,他接过木橡看了很久,说:的确很美。上官金虹说这话时心中甚是苦涩。他叹息道:我当初干嘛要杀了萧晶莹呢?

  林仙儿冷笑道:还不是为了你的那个玉环妹妹?

  上官金虹的瞳孔骤然地收缩,玉环!他说,她已经是另一个世界里的人了,再也回不来了。不知道现在她的魂魄是否已经升上了天,变成了仙女了,是的,她是一定能羽化成仙的。

  林仙儿再度冷笑道:她凭什么能成仙?她只不过是一个吊死鬼而已,吊死鬼是成不了仙的。

  上官金虹怒视着林仙儿道:不许你说她!谁说她我就要谁死!

  凶什么凶?林仙儿不屑地看着上官金虹,说,我偏要说。

  上官金虹怒视着林仙儿,良久,终于颓然地叹了口气,说,真是拿你没办法,你是惟一的例外,算我求你了,好吗?

  林仙儿轻抚着上官金虹的脸,她说:你们男人真可怜。

  他觉得上官金虹思念杨玉环的那种痛苦的样子的确是很可怜。

  两行泪滑过了多情种子上官金虹的脸颊,他说,别人都说我是个野心家,要称霸武林,进而图谋天下。可是又有谁知道,我只是想用这锦绣江山作筹码,来换取一个女人的爱。我上官金虹是不想做皇帝的。李寻欢曾经问我,卿本佳人,奈何做贼?我就是为了玉环才做这个“贼”的,为了玉环,我真的是什么都愿意做。只是,如今斯人已去,我要这江山又有何用?

  林仙儿道,你为何不散了金钱帮,再回山东去做你的隐士。

  上官金虹摇摇头道,开弓没有回头箭了。一入这江湖,便身不由己。怪只怪那个春天不应该到曲江边去,不应该看见玉环。

  上官金虹又忆起了那年春天的情形。曲江边上,人山人海,阳光明媚,暖风袭人,岸边鲜花争相吐艳,枝上柳絮随风飘舞。花丛中,蜂忙蝶乱;树梢上,雀噪鸠鸣。燕子在水面穿梭,黄莺在林间啭啼,一派春光盛景。

  那一天,唐明皇与杨玉环在驷马香车中春游曲江,人山人海,争相欲睹杨贵妃的风采,然而,车帘低垂,不见伊人。

  上官金虹当时是颇为不屑的,他想,杨玉环也只是一个凡人而已,再美,也不可能赛过天仙。

  然而天空中有人放起了一只长约十丈的蜈蚣风筝,甚是美丽,那一刹,明皇天子与杨玉环的香车欣起了车帘,一位青衫的美女笑着望着那只美丽的风筝。与明皇一起指点着,谈论着什么,显然是被那只美丽的风筝深深地吸引了。

  而更为吸引人的,是她的美丽。

  那一刹那,上官金虹已痴了。

  从那以后,他常常夜探皇宫。玉环先是惊恐,尔后慢慢地与他熟悉了起来。明皇偶尔冷落她时,上官金虹会陪着她聊上一整夜的天。

  渐渐的,玉环有几分喜欢上了上官金虹,觉得他谈吐不俗,武功高强,是一位当得起风雅二字的奇人异士。后来,上官金虹对她说到了爱,那时她凝视着上官金虹,很久,很久,终于摇了摇头。

  上官金虹不解道,我不明白你跟那个糟老头子在一起有什么好。一点儿浪漫的感觉都找不到,我哪一点不比他强?

  江山,杨玉环说,你没有江山。你不知道当一个男人把江山握在手中时他是多么地有魅力。

  给我五年的时间,我要夺了他这江山!上官金虹斩钉截铁地说。说完,便一咬牙,飞似的去了。从此,他只是与玉环保持着飞鸽传书的联系。他知道,她的哥哥杨国忠当宰相了,杨家在朝庭上权势无人能及。她也知道,他创建了金钱帮,也就是金钱集团,短短两年已富可敌国。

  她未曾给过他任何承诺,但是,为了她,他要去做。

  但如今,她却已经香消玉殒了。这一切又还有什么意义?该死的安禄山,该死的李隆基。是他们逼死了她,他要复仇,一定要。可是,复了仇又能如何?玉环已不能重生。

  林仙儿陪他出了很久的神,说,你走吧!

  上官金虹温柔地看着她,说,明年我还会来。那是我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来。如果到那时你还没有后悔的话,我会彻底地死了心。你可知道么,当年玉环飞鸽传书,让我杀了萧晶莹和你。但这个命令我只执行了一半。

  林仙儿无奈地笑了笑。摇了摇头,心里想,为什么在这些男人的心目之中我始终都只是排第二位的呢?

  她说,你走吧!去干你自己的事情吧!夺了这江山,创立你的金钱王朝吧!到时候你就是这个金钱帝国的皇帝了。

  那么,你要这江山吗?上官金虹问。

  我不要,林仙儿说,我只要阿飞。

  上官金虹默然不语。

  林仙儿忽然想起一事,她说,金虹,我一直很奇怪一件事情,这世上有实力能阻止你雄霸天下的,好像只有李寻欢而已,你为何不早日铲除了他,一直让他自在逍遥地活到了现在?

  上官金虹说,你不觉得如果李寻欢死了,我就实在是太过于寂寞了吗?其实,李寻欢活在这个世上对我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威胁。别人都认为小李飞刀厉害得不得了。到了我们这个境界才会明白,小李飞刀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只是速度快一点而已。而且,说白了,小李飞刀这玩意儿根本就不能算一门武功,只是一种赌博而已。李寻欢也并不是什么顶尖高手,只是一个赌徒。小李飞刀最大的缺陷就在于他只要出手一刀,就等于是压上了全部的赌注,没有给自己留下一点后路。一击不中的话就必死无疑。李寻欢只不过一直都只是一个幸运的赌徒而已。但是他的心里应该是明白的。我这样的人是一定躲得过他的出手一刀的。所以,他一直不敢跟我赌。我若愿意,分分钟都可以杀了他。我把李寻欢留在这个世界上,就只是因为他活得比我还痛苦。我与玉环是死别,而他与林诗音是生离。你知道他为什么要把林诗音让给龙啸云吗?这是江湖中人一直都很感兴趣的一个话题。有一次李白问他,他的解释是,美人如鲜花,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相见不如怀念,他想让距离产生一种美感。他对李白说,只有这样才能欣赏到林诗音极致的美丽。李白这家伙居然也相信了他,还夸他是个伟大的行为艺术家。狗屁,你知道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吗?真正的原因是因为小李飞刀是一门童子功。失了身的话功力就会彻底丧失。对李寻欢而言那就意味着死。李寻欢这一生注定了只能打一辈子光棍,当一辈子的童男,日夜忍受着对林诗音的思念的煎熬。你说他是不是活得比我还要惨?看到有这么一个人与我同病相怜,我的心里要好受得多。你说,如果让李寻欢死了的话我是不是会很寂寞?

  林仙儿问道,你又何以知道李寻欢的秘密。

  上官金虹道,李寻欢不是自命风流吗?时不时地去光顾大同府的妓院。恰好那几座妓院是我们金钱帮开的。那个叫翠红的姑娘告诉我说,李寻欢每次和她上了床都没有办事。有一夜他喝了太多的酒,终于对翠红说出了这个秘密。哈,他不是“不能人事”,而是“不敢人事”,想想真的是太有意思了,好笑。

  林仙儿也有点儿想笑,但却又笑不出来。在这世上人人都有自己的苦衷,不是吗?在老天爷看来,红尘中的每一个凡夫俗子都是可怜的,谁又能比别人幸运多少呢?

  林仙儿说,金虹,你走吧!

  上官金虹最后看了林仙儿一眼,说,好,我走,我走。只是你若后悔了话,随时都可以给我飞鸽传书,我愿意为你做一切的事情,就好像当初为了玉环那样。

  林仙儿有些感动,但她终于还是对上官金虹挥了挥手,说,再见了,金虹,再见!

  上官金虹转身飞掠而去,而林仙儿慢步走回了那小屋。走回了她自己的幸福里。

  第二天晚上,阿飞回来了,他遥望着小路尽头的那点孤灯,那儿是他的家,他的心中涌起了一阵暖意。

  小屋中,一灯莹然,一个布衣粗裙,蛾眉淡扫的绝代佳人,正在灯下缀着衣衫,等候着自己最亲近的人归来。

  这是一幅多么美丽的图画。

  阿飞带回来了三张狐狸皮和几只雪鸡,而林仙儿为他准备好了暖暖的竹笋排骨汤。

  那是一个温暖的夜,现在,夜深了,灯火已熄,屋子里燃烧着的是另一种火。

  一条修长、浑圆的腿自床沿垂下,在朦胧中看来更白得耀眼。

  腿蜷曲,人颤抖。

  阿飞紧张得就像一根弦。

  箭已在弦上,寻找着箭垛。

  林仙儿闪避着,喘息着,欲拒还迎。但终于,她被阿飞捕捉到了,两人在狂热的缠绵之后一同进入了极乐。

  林仙儿在快乐中忘情地喃喃道,萧晶莹,萧晶莹,你终于被我打败了。是的,在那一刻她已经彻彻底底的相信,阿飞是完完全全地爱着她的。

  你说什么?陶醉在欢乐之中的阿飞问。

  我说,萧晶莹。

  萧晶莹是谁?阿飞低语道,然后,不等仙儿回答,用一个吻封住了她的嘴巴。

我的梦中只有你(二)

 林仙儿在欢乐的顶峰情不自禁地落了泪,在那一刻她相信自己终于取得了完完全全的胜利,有关萧晶莹的回忆是再也不会回到阿飞的头脑中来的了。

  那一刻的欢乐已到了人生的极致。

  黑暗中,有人在呻吟,叹息……


  然后一切声息都沉寂了。

  过了很久很久,有女人的声音轻轻道,有时候我总忍不住想要问你一句话。

  一个男人的声音道,你为什么不问?

  女人道,你究竟真的是个人?还是铁打的?

  男人道,你感觉不出?

  女人道,你若真是个人,为什么永远不会累?

  男人道,你知道为什么吗?那只是因为我太爱你。

  林仙儿幸福地依偎在阿飞的怀里,她感动的说,阿飞,我这一辈子都不后悔了,为了你放弃一切都是值得的。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人,别说歌星我可以不做,皇后娘娘我都不想当!

  两人幸福地长吻,沉沉地睡去。

  林仙儿在午夜时分醒来,那一刻,万籁俱寂。静静的小屋里,就只有这两个相爱着的人,林仙儿甜甜地微笑着,回忆着方才的欢乐。她揉了揉惺松的睡眼,痴痴的望着阿飞。

  月光从窗外投射进来,淡淡地照在阿飞的脸上,显得格外的英俊。阿飞睡得很香很甜,他实在是太累了。不知是为什么,他在睡梦中微微地皱起了眉,那样子就好像是一个孩子。林仙儿轻抚着阿飞脸上的线条,有一种温柔涌动在他的心头。在静谧的夜晚里深情地凝视着熟睡的爱人,这实在是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林仙儿在心里默默地说,我愿意,我愿意就这样一生一世。

  忽然间,阿飞动了一下,睡梦中的他眉头锁得更紧了,他竟然从床上爬了起来。林仙儿以为他醒了,叫他,小飞,小飞。阿飞没有回答他。只是穿上了鞋子,木然地向房门走去。

  林仙儿明白过来了,阿飞这是在梦游,她饶有兴味地看着,想看看阿飞究竟要做些什么。

  只见阿飞从房门背后挂着的袋子里动作熟练地取出了一柄小刀和一块木头,在那个袋子里总是装着七、八块木头,平日里阿飞就用这个袋子里的木头雕人像。现在的他一律雕的是长着大眼睛的尖脸的美人,他说,那就是林仙儿。

  这一次他又要做什么?

  阿飞在八仙桌旁的椅子上坐下,拿起了小刀,开始雕刻一个人像。

  一刀,又一刀,他的手法纯熟而流畅。

  林仙儿紧张地看着他,心中忽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阿飞在梦中雕刻的会是谁?

  望着阿飞,林仙儿像是一个等待判决的罪人。

  这是个女人的人像,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和线条看来是那么柔和而优美,看来就像是活的。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和灵魂已悄悄地自刀锋下溜走。

  一刀,又一刀,阿飞已将要揭晓那个最后的答案,终于,他刻完了最后一刀,他停了下来,痴痴地坐了很久很久。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在那如霜般的月色里,林仙儿清晰的看到了,这一次阿飞在梦中所雕刻的竟赫然是一个鹅蛋脸型的美人。

  萧晶莹!

  月光下,那尊雕像栩栩如生,美丽而高贵的萧晶莹仿佛在对着林仙儿冷冷地嘲笑。她仿佛在说,没有用的,没有用的,不管你有多爱阿飞,都是没有用的。清醒的时候他可以因为感动而和你相爱,他的肉体也可以属于你。但是,他的灵魂却永远都是属于我的,我的美丽永远都在盘踞在他的心灵最深处,永远再也无法抹去了。在我的面前,你永远都只是一个失败者而已。

  林仙儿的心在那一刹那遭受了重击,粉碎。她感到了一种浓黑的悲凉,一种前所未有的痛苦,深入骨髓。

  世人常说,付出就总有回报。可是,在爱情的世界里,有时候付出是不一定会有回报的。爱情的世界里有许许多多的无可奈何,而林仙儿现在就正在忍受着这种无可奈何的折磨。

  泪,流过了她的脸颊。

  阿飞已回到了床上,睡在了林仙儿身边,虽然是近在咫尺,但林仙儿却分明地感受到了一种距离。

  是的,阿飞虽然是近在咫尺,但却实在又好像是远隔天涯。只因为,萧晶莹就横亘在他们中间,她是一道天堑。

  林仙儿流着泪看着阿飞,她是那么地爱他,希望能与他一生一世。这世上只有阿飞能让林仙儿心甘情愿地去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只是,在这个夜里她终于明白了,其实她并不能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拥有他。

  那种挫败感与失落感是让人难以去忍受的。林仙儿已经快要疯了。她想,为什么,为什么?我为他无怨无悔地放弃了一切,连歌星也不当了。结果到头来我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竟然连一个死人也比不过,为什么,为什么?

  这一刻,林仙儿觉得自己实在是搞不懂男人的心,搞不懂一个人类永恒的问题:爱是什么?换一种文雅的,诗意的说法那就叫做:问世间,情为何物?

  在那一刻,林仙儿觉得自己的生命已经彻底地化作了一片空洞与虚无,她默默地看了阿飞很久很久,终于,自言自语道,小飞,既然我得不到你,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毁灭吧!到了阴间我还要和萧晶莹争个高下。

  她走下床来,在八仙桌上挥笔给上官金虹写了一封信。

  她写道:金虹,我后悔了,不日将来你身边。

  然后,她发出了这封飞鸽传书,望着那只白鸽从窗口里飞了出去,飞向金钱帮总坛,林仙儿微笑着自言自语道:你走了,我也应该走了。

最后那一刀(一)

 寻欢先生足下,久慕英名,极盼一晤,清明之日当候教于敝帮长安总舵。足下君子,必不致令我失望。

  另,敝帮副帮主荆无命与令友阿飞兄并称为当世两大快剑,却不知哪一柄剑更快?荆副帮主愿与阿飞兄一战,为天下武林解此疑团。但望寻欢先生相邀阿飞兄一并赐教。


  信,一封信放在了李寻欢的案头。他回到冷香小筑已有半个月了。因为,一个月之前他得到了消息说林诗音和龙啸云夫妇突然失踪了。于是便匆匆地赶了回来。但是却一直没有龙啸云与林诗音的消息。他们显然是被劫持了。他早就怀疑此事乃金钱帮所为。如今,果然收到了上官金虹的信。更证实际了他的猜测。

  金钱帮近来大肆招兵买马。而且据说已与安禄山的残部史思明有了勾结,准备起事造反。

  上官金虹是想杀我立威祭旗吧!李寻欢苦笑着想到。

  生命中有些东西是永远也躲不开的。他知道自己必须去面对这一场大决战。一切的一切也到了应该做出一个了断的时候了。

  李寻欢跑到了山里去找阿飞,阿飞在发呆。他已经发很久的呆了。那天早上醒来,他看见自己在梦中所雕刻的那个木像,再看看身边没有了林仙儿,他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知道他与林仙儿之间已经完蛋了,彻底的完蛋了。

  这么些天以来,他就一直在对着这个木像发呆,思索着一些问题。

  为什么在我的心中总是存在着这么一个影子呢?为什么我在梦中下意识的要把手中的木像雕刻成这个样子呢?她是谁?在我的生命中曾经失落过什么吗?

  直到李寻欢来的时候,阿飞依旧在发呆。李寻欢走进门来,静静地坐在了阿飞对面。

  沉默良久,阿飞说,寻欢,我好像失去了什么东西。

  李寻欢道,你失去了什么?

  梦,阿飞说,好像是一个梦。

  阿飞紧锁眉头,在思索着,痛苦的思索着。他依稀的觉得,在极遥远的远处,仿佛有一个似曾相识的影子在向他招手。然而那影子却又是那么地模糊,看不清楚。

  李寻欢怜惜地看着阿飞,说,走,阿飞,我带你去寻找这个失落的梦。他知道,在这一次的恶战之后,阿飞也许会回忆起长安的事情,他会伤心欲绝的。以前李寻欢觉得,反正阿飞已有了林仙儿,不如就让他彻底地忘了从前。但现在看起来,生命中有些东西是不可能被完全忘记的。总有心潮澎湃时,那些尘封已久的似曾相识的回忆会再度兴风作浪。

  反正林仙儿走了,阿飞同样是很伤心的。不如就让他了断了一切,找回失落的记忆,得到一个明白。他的心也许会伤得更深更重,但时间,万能的时间会医好这一切。会抚平所有的伤口。

  阿飞终于站起来。坚定地说,好吧,走。只是他略一迟疑,问,寻欢,我们去哪里呢?

  李寻欢只说了两个字:长安。

  故事终于到了结束的时候。飞沙,尘土,长街。阳光新鲜而强烈。金钱帮总舵内,李寻欢和上官金虹终于宿命地相对了。当两个人站在一起的时候,两人的心里都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不管自己的一生是如何的漫长,最终都会走到这个终点。是的,对方才是自己的人生真正的终点。从此以后的人生不管是生是死都已经再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了!

  他们两人是早已相约了的,相约在漫长的一生开始之前,相约一战。是的,他们两个是有缘人,只不过,这缘并不是爱或友情,而是宿命的孽缘。

  上官金虹缓缓道:你终于来了。

  李寻欢道:是啊!我终于来了。语气里甚是无奈。他明白,而且他相信上官金虹也明白,他们之间是注定了躲不过这一战的。这就是英雄的无奈。

  无奈的英雄!

  在死一般的静寂中,忽然听到了林仙儿的声音,她微笑着说,金虹,李大哥,难道你们这一战就一定得在这儿吗?这儿人这么多,施展起来难免会伤及无辜。我倒觉得有一个地方挺好的,只是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去?

  李寻欢沉默片刻,道,哪里,你讲。

  林仙儿道:城北有一座小山,山上有一片松林。很多年前那位风华绝代,名动天下的女剑仙公孙大娘就葬在那儿。今日这一战堪称是当今武林的巅峰之战。公孙大娘的墓前应该是最好的战场。恰好,今天正是清明节。

  李寻欢望着上官金虹。

  上官金虹说了两个字:我去。

  五人五骑,离开了金钱帮总舵,向长安城北飞奔而去。留下了一帮江湖豪客在金钱帮总舵内议论纷纷。

  再长的路都有走到终点的时候。终于,他们到了。

  这一路上阿飞都在望着林仙儿,但林仙儿却始终都没有看他。

  阿飞想说,仙儿,难道你就不肯再原谅我一次吗?真的,他很想说这句话。但是,没有机会。

  他们翻身下马,静静地站在了公孙大娘和萧晶莹的墓前。起风了。他们默默地矗立在风中。

  林仙儿痴痴地望着萧晶莹的墓碑。风吹起了她的衣裙,一袭白衣的她瓢瓢欲仙。

  上官金虹转身向西南方走出十步。而李寻欢也向东南走出了十步。然后他们同时转过了身来,无言地相对良久。

  阿飞望着那座墓碑,依稀地觉得这地方自己好像是很熟悉,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是怎么一回事儿。他望着墓碑上的那个名字,在心里默默地念着。萧晶莹,萧晶莹。

  萧晶莹是谁?他问自己。而答案是:不知道。

  再看看墓碑前那个飘飘欲仙的林仙儿,他终于忍不住问出了那句话,仙儿,难道你就不肯再原谅我一次吗?

  林仙儿回头望着阿飞,眼中已有泪。她绝望地摇头,说,没有用的,阿飞。没有用的。不管我原谅你多少次都是没用的。我知道你是爱我的,但却不是最爱。你最爱的人永远是她。林仙儿一边哭泣,一边用手指着那块墓碑。一字字地说出了那个名字:

  萧晶莹!

  阿飞一脸的迷惑。她说,你为什么老是要在我的面前提到萧晶莹呢?我真的是不知道萧晶莹是谁啊!

  林仙儿说,阿飞,看来你真的是把从前给弄丢了,忘得个彻彻底底,一塌糊涂。仅仅是在心灵最底层的潜意识里还深深地刻着她的名字。也许这就是爱情吧!爱得越深就伤得越深,越是在现实中把她忘记了,就越是在灵魂的最深处把她的影子铭记得更加深刻。难道不是吗?你的梦里又有哪一次没有她?

  阿飞搔了搔自己的脑袋,脑袋里仿佛还是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但的确又好像有一个影子若隐若现,只是却太过于飘忽,难以捉摸。

  阿飞困惑地说,我真的是什么也想不起来啊!说真的,仙儿,现在的我只想重新与你在一起,找回从前失落了的那些爱情与幸福。

  幸福?林仙儿哀叹道,我这一生还会有幸福吗?没有了,没有了。我的生命里已经只剩下了死亡。来之前我已经在金钱帮总舵喝下了一杯毒酒,五毒童子的五毒水晶,毒中极品。我的生命已经只剩下了最后的两个时辰。阿飞,我现在真的是只想和你一起毁灭,一起走向死亡。到了阴间,我还要和萧晶莹斗一斗。

  仙儿,阿飞悲声道,你这是何苦?

  林仙儿道,我这一辈子都不服这口气。我爱你一点儿也不比萧晶莹少,可为什么我在你心里始终都比不上她?你知道吗?我是多么希望我死后你也像忘记萧晶莹那样在现实中忘记了我。把我深深地记在灵魂里,记在心的最深处。可是我知道,你不会的,你不会那么深地爱着我。

  阿飞的头脑里一团乱麻,在那一刹那,他竟然有一种不知身在何方的茫然。脑海里有一种晕眩的感觉。时空仿佛错置了,重叠了。现实中的场景与一些遥远的混乱的模糊的记忆此起彼伏,变幻着,交错着,不知哪些是真,哪些是幻?

  他努力地想要在这片虚幻中搜寻什么,但是什么也搜寻不到,他的努力终究是徒劳,他找不到线索。他迷惑了,愤怒了!

  谁是萧晶莹?阿飞愤怒地吼叫道,我是真的不知道啊!我现在只想跟你重新在一起!你应该吃一颗解药的,哦,对了,五毒水晶是没有解药的。没关系,寻欢那儿有天山雪莲,可解世间百毒。喂,寻欢,把你的天山雪莲给我一朵好吗?

  阿飞自顾自地叫着李寻欢。

  李寻欢依旧与上官金虹对峙,不敢分神回话。

  阿飞,林仙儿大声地喊道,你可以忘了从前,忘了长安,忘了那一次的世界杯足球赛,忘了萧晶莹,忘了你们的那一段情。可是,你是大唐的足球王子啊!你能忘了你的足球,你的那些绝招吗?

  足球?阿飞觉得这个词语很熟悉。

  林仙儿忽然从怀中取出了一只绣球朝阿飞扔了过来,大叫道,阿飞,流星追月!

  阿飞如被雷击,看着那个绣球飞了过来,不假思索地将内力运到了右脚上,冲着那只绣球一脚踢出。那球被他这一踢,利箭似的飞了出去。威势惊人,飞快地击中了一棵松树。一只小小的绣球,竟然将一棵大松树从当中拦腰打断!轰地一声倒了下来。

  阿飞望着那棵倒下的松树,发呆。

  你是不会忘记的,阿飞,你记起来了吗?记起你的那几大绝招了吗?流星追月,天罗地网,如影随形,铜墙铁壁,还有无影脚?林仙儿大叫道。

  这些熟悉的名字冲击着阿飞的耳朵,如一个个炸雷在他的脑海中炸开。他的头脑里如有一道电流击过。在那一瞬间,他忽然地心如明镜。所有的前尘往事在刹那间涌上了心头。在那一刻,他找回了已失落了许久的所有的记忆!

  林仙儿道,记起来了吗?你记起来了吗?长安,老米,世界杯,萧晶莹?

  阿飞不说话,他闭上了眼睛,让所有的从前按时间的顺序飞快地在脑海中过了一遍,彻底地理清了头绪。然后睁开眼来心情极为复杂地望了一眼林仙儿,便转过头去望向了萧晶莹的墓碑,痴痴地望着,落泪。

最后那一刀(二)

 林仙儿望着阿飞落泪,有点儿歇斯底里地笑了。哈,阿飞,你终于想起来了吗?你也感受到了痛苦了吗?你知不知道,其实我的痛苦一点也不比你少,不比你轻。

  林仙儿的眼中有火焰在燃烧。她说,阿飞,来吧!来和荆无命决战吧!把这无聊的生命和所有的痛苦都统统地了断了吧!


  荆无命已拔出了他的剑,对阿飞说,阿飞,来吧!

  荆无命的眼中也有火焰在燃烧。他与阿飞之间是否也是一对命中注定的躲不开的冤家对头?

  阿飞冷冷地望着荆无命说,等一等,我还有一句话要对你说。

  什么话?荆无命杀气腾腾地问。

  让我想一想。阿飞说,他开始埋头沉思。

  于是荆无命只有等。

  李寻欢与上官金虹对峙,上官金虹忽然说了一句话。他说,其实这并不是一场比武的。

  是什么?李寻欢问。

  是一场赌博!上官金虹说。“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这句话江湖中谁都听过。每一个面对小李飞刀的人都是赌徒,赌的是自己能不不能躲过你的出手一刀。

  李寻欢道,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人赌赢过!

  我呢?上官金虹道,我能赢吗?老实说,我对这个赌局也是很感兴趣的,今天,你我终于入局了。

  你也不能?李寻欢说,在这个赌局里,没有人能赢得了我。

  也许我是个例外呢?上官金虹说,莫忘了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上我的排名比你高。

  也许,百晓生他错了呢?李寻欢说。

  那就来吧!试试吧!上官金虹说,只是,这个赌局你输得起吗?你若输了这一战,天下武林就在我的掌握之中了,我与史思明将军将联手起事,夺了大唐的锦绣河山。成就千秋的霸业。刀兵一起,就难免会生灵涂炭,尸横遍野,血流成河。黎民百姓是少不了会有一番劫难的,一将功成万骨枯嘛!可是,你李寻欢对种大侠是最见不得百姓受苦受难的。你这种人总是以天下为已任,想救苍生于水火之中。这一次,天下苍生的希望都寄托在你的这柄小刀上了。你就敢肯定你这一刀一定能够杀了我吗?你能有几成的把握?更何况,杀不了我,你就救不了林诗音。

  上官金虹咄咄逼人,他对李寻欢进行着攻心战,要打击李寻欢的信心。高手相争,信心是决定成败的最重要的因素。

  李寻欢的目光有些黯然,上官金虹以为李寻欢的信心已动摇。但是,李寻欢叹息了一声,说了一句话,他说,我是不会过分看重成败的。人生本就是一段充满了痛苦的路程,在造物主的眼里看来,所有的生命都是一场殊途同归的悲剧。最终都会走向死亡的终点,如同是百川归海。幸运的人与不幸的人相比,只不过是五十步笑一百步而已。我一已之力又能改变什么呢?我杀了你只不过是让天下苍生少受些苦难而已,但却依然改变不了他们宿命的悲惨结局。我又何必着相,何必过分的强求呢?应该超然的时候我也会是很超然的。

  上官金虹吃惊地看着李寻欢,觉得从前自己实在是一点儿也不了解他。

  李寻欢说,现在我的心里只想着一句话,那就是尽人事而听天命。

  说完这话,他右手一反,飞刀已在指尖!

  狂风吹起,两个人就那样矗立在风中。空气似已凝结。

  李寻欢使出毕生功力,一刀飞出,如流星划破黑暗的夜空,直取上官金虹!

  千百年后的江湖把那一刹那传得很神奇。古龙说,“这一刹那是何等紧张,何等刺激的一刹那!”,“那一闪的刀光又是何等惊心!何等壮丽!”,“这一刹那对江湖的影响又是何等深!”

  这些只是传说而已,传说总是灿烂的,美丽的。真实的情况其实一点儿也不精彩,十分的平淡。真的,一个伟大的历史事件在发生的时候往往是很平淡的,平淡如水。只有当一切已经成为了历史之后,事隔多年再回忆起来人们才会体会到它的精彩与伟大。那种精彩缘自于历史的沉重感而并非是因为现场的视觉效果。

  当时,李寻欢使出了毕生功力,一刀飞出。

  但,上官金虹居然只是轻描淡写的一个大弯腰,将上身一闪就将那一刀给躲了过去。真的,千百年后被流传得精彩纷呈的那一刹那,引起了江湖中人纷纷地猜测的那一刹那其实就是那么平淡而简单。

  上官金虹就那么一个大弯腰,就躲开了那如流星般的一刀。

  就这么简单!

  你可以想像李寻欢那一刹那的失落。多少年来,他一直在用他的生命书写着一个神话,这个神话一直就在灿烂辉煌的延续着,似乎是永无休止地延续着。

  这个神话已是一段传奇的历史!

  而就在这一刹那,这个辉煌的神话就那么轻易地破灭了。如同儿戏!

  是的,在真正的强者眼中,所有的神话都只是儿戏!

  上官金虹仰天长笑道,小李飞刀原来就不过如此,沈浪留下的玩意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一柄如此平凡的小刀,居然被江湖中人奉若神明。十几年了!可笑啊可笑!

  李寻欢的眼中已经只剩下空洞,空洞,生命力的光芒已经完全的消失了!

  不败的小李飞刀已经败了!又有谁还能挽狂澜于即既倒,救天下苍生于水火之中?

  一场浩劫看来已在所难免。

  这时,阿飞忽然微笑了。表情很怪异地微笑了。他喃喃地低语道,你错了,你错了。沈大侠一代天骄,又岂是你上官金虹这种俗人能够轻辱的。

  上官金虹已亮出了他的龙凤双环。他想用一招龙翔凤舞直取李寻欢。

  只见阿飞大喝了一声,上官金虹,看刀!

  那一刹那的快捷无人能够形容,那只是电光石火的一瞬间。阿飞已将全部的内力运到了右脚上,使出了沈浪的绝招,流星追月!

  他右脚的鞋底上装有一柄飞刀,运用流星追月的招式将它踢出,威力极为惊人。那是无人能挡的必杀绝技!

  这才是沈浪武功真正的精华之所在。

  谁都知道,腿的力量比手大得多。沈浪是何等聪明的人物?自然早就想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创出了这一招流星追月。这一招,不仅仅是足球场上的独门绝技,更是可以笑傲天下武林的无敌神功!

  万事万物到了极致时道理本就是差不多的,不对吗?足球与武术是可以相通的!

  结局可想而知。那柄飞刀以一种鬼魅般快捷无伦的速度直取上官金虹的咽喉。他根本就是无法抵挡,无从闪避!或者说,他根本连抵挡或是闪避的念头都还没有来得及产生,就已经中了招。

  那一招比人类思想的速度更快!

  血,已经有鲜血流出!

  荆无命与林仙儿望着那柄插在了上官金虹咽喉的飞刀,脸上的表情就好像是见了鬼。他们两个人就像是被施了定身法,定在那儿了。

  李寻欢与上官金虹这一战注定了其中有一个人会倒下去。总有一个不败的神话会就此破灭。但谁也没有想到,竟然会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结束!

  上官金虹手捂咽喉,嘎声问道,这是什么武功?

  他的脸上充满了惊惧,怀疑和不信!

  阿飞说,这是沈大侠所创的一门绝招,流星追月。难道你不觉得,足球与武术其实是相通的吗?足球也可以是一门武功!绝世的武功!

  上官金虹叹道,我低估了沈浪,我错了!

  阿飞痴痴地望着不远处萧晶莹的墓碑,问,上官金虹,我只想知道一件事!当年刺杀晶莹的蒙面人是不是你?

  上官金虹点了点头!

  为什么?阿飞悲愤地问。

  玉环,上官金虹艰难地说,我是为了玉环,为了爱!玉环是容不得萧晶莹留在这个世上的。他的呼吸已经越来越困难了,他挣扎着把话说了下去。他说,难道你不觉得吗,其实你我到这个世间来,都是为了追求同一件事情,爱!为了爱,我们什么事情都愿意做!而当这爱与爱之间发生了冲突时,便产生了仇恨,有了争斗与杀戳!

  阿飞沧桑地点了点头,说,我懂。

  上官金虹点了点头,说,你懂就好!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他的心中感到了一种轻松,一种解脱!

  一代枭雄就如此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林仙儿的毒已经发了,她晕倒在地上,面色已成深黑。李寻欢从怀中取出一朵天山雪莲递给阿飞。阿飞将天山雪莲给林仙儿服下,望着她的面色慢慢地变得红润了起来,悠悠地醒转,睁开了眼睛。

  荆无命像个死人一样站在那儿。上官金虹一死,他的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只是上官金虹的杀人工具而已!

  阿飞认真地看着他,说,我想对你说的那句话就是:连上官金虹都不是我的对手,你又何必与我动手?

  荆无命的双目中似有火焰欲燃烧,但不知为何却终究未能燃烧起来。他长长地叹息了一声道,是的,我们败了!

  阿飞说,你走吧!

  荆无命沉默片刻,终于低声地说,好,我走!走到上官金虹跟前,抱起了他的尸身,大步下山而去!

  林仙儿醒来之后,就一直含泪望着阿飞。那目光中包含了太多太复杂的情感。

  此刻阿飞也在望着林仙儿,他的目光中也同样包含了太多太复杂的情感。

  良久,良久。

  终于,阿飞回头看了看萧晶莹的墓碑。轻轻地说:仙儿,我要走了!

  林仙儿的目光中流露出一种恐惧。她惊慌地叫道:不要!她此刻望着阿飞的目光是绝望的。

  阿飞摇了摇头,转身迈开了步子。

  林仙儿忽然扑了过去,扑倒在阿飞脚下,拉住了他的衣服,拼命的

  。

  阿飞没有回头。

  他只是慢慢地将那衣服脱下来,精赤着上身,对李寻欢说,寻欢,我们走。

  两人继续前行。

  林仙儿紧紧地抓着阿飞的衣服,大叫道,阿飞,我爱你。

  阿飞没有回答,与李寻欢继续前行。慢慢地远了。

  林仙儿又叫了一声:阿飞,我爱你。那声音更为悲凄。

  远远地传来了阿飞的声音:仙儿,你既然爱我,又何必让我恢复从前的记忆?又何必让我再想起晶莹!

  林仙儿呆在原地,轻声地自言自语道,是啊,我怎么这么笨呢?我为什么要让你恢复记忆呢?我为什么要和一个死人争来斗去呢?

  林仙儿摇了摇了头,有点儿搞不懂为什么一向都是冰雪聪明的自己在这件事情上会做得如此的不智,如此的愚蠢。

  但片刻之后她就想通了,望着萧晶莹的墓碑,她说了这么一句话:

  为什么不争?为什么不斗呢?爱情本来就是一场斗争!

  是的,身陷爱情中的女人本就是愚蠢而好斗的。

  阿飞与李寻欢并肩大步向山下走去。

  在他们的身后,一个孤零零的女人独立在寂寞的空山之上。

  寒风吹起。

  冷,

  很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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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ohaoaoh 发表于 2008-7-5 17: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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