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近日发布《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征求意见稿),该规划征求意见稿由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历时三年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日。
规划征求意见稿指出,目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尚有294.91万km2,占国土面积的30.7%。截至2013年,累计综合治理小流域7万多条,实施封育80多万km2。经过20年国家重点治理,长江流域的金沙江下游及毕节地区、嘉陵江中下游、陇南陕南地区、三峡库区等林草覆盖率提高了约30%,荒山荒坡面积减少了70%。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已有一半区域实现由“黄”转“绿”。
水土保护存在的几个问题1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任务仍然艰巨 全国水土流失依然严重,东北黑土区、西南石漠化地区土地资源保护抢救的任务十分迫切,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严重的水土流失尚未得到有效治理。
2人为水土流失问题仍较突出 人为水土流失虽然得到了初步遏制,但重建设、轻生态、轻保护问题依然存在,仍需进一步加强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和监督管理。 3水土保护综合监督有待加强 水土保护政府目标责任制等尚未有效建立,水土保护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尚不健全,信息化水平急需提高,监管能力亟待增强。 4社会公众水土保护意识尚需提高 水土保护宣教和科普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生产、建设过程中急功近利、破坏生态的情况仍有发生,社会公众水土保护意识尚需提高。 5水土流失防治投入尚不能满足生态建设需要 近十年来国家水土保护投入明显增长,但水土流失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且治理难度逐步增大,水土流失防治投入仍不能满足生态建设需要。
同时,我国通过合理配置水土保持措施,蓄水保土能力不断提高,土壤流失量明显减少,有效拦截了进入江河湖库的泥沙,延长了水库等水利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据统计与测算,全国现有水土保持措施每年可减少土壤流失量15亿t。黄河上中游地区采取淤地坝、坡改梯等综合治理措施,年均减少入黄泥沙约4亿t;长江中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8万km2,土壤蓄水能力增加20多亿m3。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一期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5万km2,项目区年均保土能力达到近5000万t,蓄水能力达到4.3亿m3,年均减少进入丹江口水库泥沙达2000万t以上。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土地、能源和矿产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出了严峻挑战,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约束日益增强。尤其中西部地区资源丰富,开发力度不断加大,资源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仍将是水土保持监管的重点。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目标任务指标 | 主要指标 | | | |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万km2) | | | | 新增水蚀治理面积(万km2) | | | | 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亿t) | | | |
对此,规划征求意见稿指出,西南紫色土区——四川盆地及周围山地丘陵区,包括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和甘肃 7省(直辖市)共254个县(市、区),土地总面积约51万km2,水土流失面积16.2万km2,主要涉及长江上游干流,以及岷江、沱江、嘉陵江、汉江、丹江、清江、澧水等河流。西南紫色土区是我国重要的水电资源开发和有色金属矿产生产基地,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区内有三峡水库和丹江口水库,秦巴山地是嘉陵江与汉江等河流的发源地,成渝地区是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以及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区内人多地少,坡耕地广布,水电、石油天然气和有色金属矿产等资源开发强度大,水土流失严重,山地灾害频发,是长江泥沙的策源地之一。要实施重要水源地和江河源头区预防保护,建设与保护植被,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完善长江上游防护林体系。积极推行重要水源地清洁小流域建设,维护水源地水质。加强水电资源开发及经济开发区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西南岩溶区,即云贵高原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和广西4省(自治区)共273个县(市、区),土地总面积约70万km2,水土流失面积20.4万km2。西南岩溶区主要河流涉及澜沧江、怒江、元江、金沙江、雅砻江、乌江、赤水河、南北盘江、红水河、左江、右江。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局部地区存在滑坡、泥石流。西南岩溶区少数民族聚居,是我国水电资源蕴藏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是重要的有色金属及稀土等矿产基地,也是重要的生态屏障。区内岩溶石漠化严重,耕地资源短缺,陡坡耕地比例大,工程性缺水严重,农村能源匮乏,贫困人口多,山区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频发,水土流失问题突出。要加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其他水土流失易发区 指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三级区确定的三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外且海拔200m以下、相对高差小于50m,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区域: 1)涉及防风固沙、水质维护或人居环境维护功能的重要区域; 2)涉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3)土质疏松,沙粒含量较高,人为扰动后易产生风蚀的区域; 4)年均降水量大于500mm,一定范围内地形起伏度10—50m的区域; 5)河流两侧一定范围,具有岸线保护功能的区域; 6)各级政府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 7)湿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 8)具有一定规模的矿产资源集中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 具体范围根据上述规划分条件,由省级及以下水土保持规划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此外青藏高原区,包括西藏、青海、甘肃、四川和云南5省(自治区)共144个县(市、区),土地总面积约219万 km2,水土流失面积31.9万km2。 青藏高原区主要河流涉及黄河、怒江、澜沧江、金沙江、雅鲁藏布江。青藏高原区孕育了长江、黄河和西南诸河,高原湿地与湖泊众多,是我国西部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淡水资源和水电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长江、黄河和澜沧江三江源头湿地广布,物种丰富。区内地广人稀,冰川退化,雪线上移,湿地萎缩,植被退化,水源涵养能力下降,自然生态系统保存较为完整但极端脆弱。要维护独特的高原生态系统,加强草场和湿地的保护,治理退化草场,提高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能力,综合治理河谷周边水土流失,促进河谷农业生产。实施藏东-川西高山峡谷区天然林保护,改造坡耕地,陡坡退耕还林还草,加强水电资源开发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保护雅鲁藏布河谷及藏南山地区天然林,建设人工草地,保护天然草场,轮封轮牧,实施河谷农区小流域综合治理。 (来源:中国能源报 傅玥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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