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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dddd 于 2021-2-1 10:44 编辑
向大家请教一个问题:在一个坡地上建一个高层,有一层地下室,勘察时地下水各孔水位不一,均都在1~2米左右,没有统一的标高.为上层滞水,
没有统一的地下水位.地下室在坡上全埋于地下,但在坡下则有一半出露于地表.
请问如何确定该建筑的抗浮水位及防水水位?哪位老师有高见,请赐教!
为什么上层滞水不用考虑抗浮?我们这边无论哪种情况都要求考虑自地表,因为南方地区雨水较多。
如果雨水较多,难道还在地面上当成抗浮水位?上层滞水,一般厚度不大,分布范围也比较小。影响也比较小。但是,可能你们南方与我们北方差别大吧。
可不考虑设防水位,因为有一部分地下室是出露,有地下水就会从出露地方流走,可建议对地埋处作好盲沟,改善流水通道即可。
不行,深圳出现过坡地上高层基坑与持力层之间冲填50cm泥砂的情况,见JGJ72-2004第8.6节及其条文说明。广东地方标准建议取室外地坪标高(见DBJ15-31-2003 第5..1.4条及条文说明 ),楼主的抗浮水位应为“抗浮设防水位”(GJ72术语),防水水位与我们无关,由建筑设计人员确定(GB50108第3.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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